“你們抓我幹啥,我又沒犯法!”1月10日,肇州縣警察局民警在一小區門口将無業男李某抓獲。面對民警,李某一直狡辯。最後他終于和盤托出:“我接觸她就是為了騙錢……”
李某無業,已婚,但謊稱自己有正式工作,而且家世顯赫,家人親屬非富即貴。把自己包裝成“富二代”,再加上各種花言巧語,李某很快騙取了女子小芳(化名)的芳心。接着,他以“承包魚池”、“給你買房”、“調動工作”為由,陸續騙小芳70餘萬元。蒙在鼓裡的小芳對李某聽之任之,最終卻發現,李某其實隻是一個無業遊民,而且他的妻子還挺着大肚子……
假富二代李某究竟有何“神通”,能讓小芳如此“聽話”?近日,記者對此事進行了深入采訪。

花言巧語
李某,36歲,已婚,是土生土長的肇州縣人。他沒有正式工作,收入不固定。李某隻有高中文化,但算得上是個“精神小夥兒”,而且還能說會道。
雖有家室,李某卻不老實,經常主動去追求單身女子。
2019年7月,李某認識了小芳。當時,小芳在一家手機店當店長,一名店員與李某是朋友,二人經店員介紹認識。
“我喜歡你!”二人認識不久,李某便主動聯系小芳表達了愛意。起初,小芳并沒有同意,可李某沒有放棄,反而更加頻繁地聯系小芳。
“李某追求小芳時,根本沒有送花、約會這樣的事兒,大都是靠自己的能言善道……”辦案民警稱,李某很善言談,其追求小芳時,大都是通過打電話、微信聊天等方式,說一些花言巧語。除了花言巧語,李某還經常對小芳發一些問候、關心的話語。聊着聊着,小芳慢慢放下了戒心,對李某敞開了心扉。另外,在與小芳接觸的過程中,李某把自己包裝成了“富二代”,有關自己工作、家世,吹得天花亂墜……
“家世顯赫”
小芳離異,比李某大兩歲。直到二人戀愛,小芳也并未主動去了解過李某,有關他的一切,小芳都是聽他自己說的。
接觸過程中,李某告訴小芳,他的父親是林業局局長,母親是做房地産生意的,房産遍布全國各地,他的舅舅是某地的組織部長。
“我媽的房地産生意很大,房産證裝滿了衣櫃……”肇州縣警察局刑偵四隊隊長董春龍告訴記者,李某自吹自擂時,根本不打草稿,張口就來。對于他的家世,小芳很是羨慕,也沒有懷疑。另外,李某還騙小芳說,他有正式工作,工作機關是“物業辦”。
在二人接觸的過程中,李某刻意隐瞞了自己已婚的事實,稱自己的婚姻狀況是“離異”。他是這樣對小芳說的:“我們家基本都是包辦婚姻,找妻子也得門當戶對。我喜歡你,但現在還不能結婚,咱們要想在一起,得慢慢來,你要得到我家裡人的認可。”
小芳與李某确立戀愛關系後,從沒有在公共場合一起露面或約會。對此,李某和小芳解釋說:“咱倆在一起得過出個樣兒來,讓我家人認可你。”
其實,李某之是以這樣做,就是因為他怕自己的假身份被識破。
不斷要錢
兩人在一起時間長了,小芳對李某完全放下了戒心,以為碰到了自己的“真命天子”。
“我這邊要承包魚池,需要用錢。”一次,李某告訴小芳自己有一筆大生意,着急用錢。小芳沒有懷疑,很快就給李某的銀行卡裡轉了錢。
“我承包了一段高速公路工程,轉手包出去就能賺錢,現在需要資金……”小芳二話沒說就給李某拿了10萬元。
“親愛的,咱倆得有套房,我給你一套房子!這房子是我家的,但在我舅舅名下,他不友善出面辦過戶,咱們得花錢找人辦。”一次,李某告訴小芳,想要給她買房子,就差過戶了,找關系辦理過戶需要用錢,小芳絲毫沒有懷疑,先後給李某拿了6.5萬元……
沒過多久,李某又和小芳“商量”,他稱自己在“物業辦”上班,最近通過關系可以調到“縣委辦”,一心為夫妻着想的小芳,又給李某拿了5萬餘元。
刑偵四隊隊長董春龍說,李某向小芳“要錢”,每次都有各種理由,僅5萬元以上就有10餘筆之多,而且平常以“買材料”等理由,和小芳要幾百元錢,更是常事兒。
無業遊民
小芳為何如此信任李某呢?
首先,李某吹噓自己的顯赫家世後,一點也沒給小芳求證的機會。在二人接觸過程中,李某隻是私下與小芳見面,從不領小芳去公共場所吃飯或約會,因為擔心碰到熟人。
其次,李某聲稱,自己家裡都是當官的,雙方家人都不友善見面,需要等家人認可小芳後才能見面。小芳還曾提出讓李某和自己的朋友一起吃飯,李某也以自己身份不友善為由拒絕,并且告訴小芳,盡量與朋友少來往。
而真實的李某是個無業遊民,無固定收入。他所說的“房子過戶”,其實是他租的房子,他所說的“承包魚池”、“高速公路工程”也全是子虛烏有。李某确實離過一次婚,但又再婚,已經是兩個孩子的父親,而且他現在的妻子還正懷着孕。後來,小芳終于發現事情有些不對勁兒,感覺自己上當受騙了,于是立即報警。
警方出擊
“警察,别動!”
“抓我幹啥,我又沒犯法!”
1月10日,肇州縣警察局刑偵四隊民警在肇州縣某小區大門口,将李某抓獲。抓捕現場,李某不停狡辯。
經審訊,犯罪嫌疑人李某承認了自己以家族地位顯赫為由,謊稱單身,追求離異女子,随後編造各種理由向其騙取錢财共計70餘萬元的犯罪事實。
據辦案民警介紹,李某父親早已去世,其母在外打工。
目前,李某已被肇州縣警察局刑事拘留,此案仍在進一步偵辦中。
記者 韓冰 圖檔由警方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