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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家暴、家務勞動補償、“依法帶娃”……“法官來了”第二場 聚焦這些關鍵詞

作者:封面新聞

封面新聞記者 戴竺芯

如果不幸遭遇家庭暴力,我們可以怎樣保護自己?離婚時,負責家務勞動的一方權益應該如何保障?法院在保護未成年人權益方面,又有哪些做法?

1月20日,由四川省進階人民法院、封面新聞、四川法治報聯合開設的“法官來了”解讀四川省進階人民法院工作報告系列直播訪談第二場,聚焦“婦女兒童權益保護”,四川省進階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專職委員尹甯甯、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少年家事審判庭庭長臧永做客封面直播間,回應網友關心的問題。

反家暴、家務勞動補償、“依法帶娃”……“法官來了”第二場 聚焦這些關鍵詞

遭遇家暴怎麼辦?

可向法院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

去年,網紅“拉姆”案再次引發社會對于家庭暴力的關注。如果不幸遭遇家暴,我們應該怎麼辦?向法院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就是其中一項措施。

實際上,在2016年正式實施的《反家庭暴力法》中,就提出了人身保護令制度。尹甯甯介紹,人身安全保護令制度,是指當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面臨家庭暴力的現實危險,向法院申請人身安全保護,由法院作出人身安全保護令。如被申請人違反此令,可以視情節追究相應責任。2021年,全省法院共發出婦女、兒童人身安全保護令131件。

在成都,為提高反家暴的效力,成都法院建立了一站式反家暴機制。臧永說,根據該意見,市民在“蓉易訴”電子訴訟平台及“天府市民雲”城市服務平台設立“一站式”反家暴受理專欄。

家暴受害人可線上上傳證據材料,通過這兩個平台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收到申請及相關證據材料後,自動轉介有管轄權的基層法院進行審查,審查法官可以根據家庭暴力評估量表,精準識别家庭暴力,公安、婦聯可以同步跟蹤案件進展情況,以此保護家暴受害人的合法權益。

婚姻關系破裂

負責家務多的應得到更多補償

2021年10月,四川省第一份制式《離婚證明書》發出,消息一出,迅速引發數萬人的圍觀。這是四川法院的一項創新做法,既為市民提供了便利服務,又保護了當事人隐私。市民在訴訟離婚的情況下,取得離婚裁判文書的同時還可以獲得離婚證明書。

在現實生活中,有的婚姻一方為了照顧家庭、放棄就業。有的家庭,特别是女性一方,在家庭生活中承擔了更多的家務勞動,甚至承擔了全部家務勞動。如果雙方婚姻關系破裂,付出較多家務勞動的一方在離婚時如何保障自己的權益呢?

尹甯甯介紹,根據《民法典》的規定,隻要夫妻一方在撫育子女、照料老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方面負擔較多義務的,離婚時就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而另一方就應當給予補償。也就是說,隻要一方負擔較多家務,就可在離婚時獲得額外的補償。

“和《婚姻法》不同,《民法典》認為,現實情況下,許多人既在外工作,也從事家務,為此,從事家務一方對家庭的貢獻更大,應當得到更多的補償。”尹甯甯說,不僅如此,即使從事家務一方不在外工作,但他犧牲了自我的社會發展和提升,如一旦遭遇離婚,從事家務一方為此承擔的風險、損失更大,也應得到更多的補償。

如何“依法帶娃”?

法官支招這樣說

随着今年1月1日《家庭教育促進法》正式施行,家庭教育從傳統“家事”上升為重要“國事”,如何“依法帶娃”成了許多家長關切的問題。直播訪談中,受邀法官為家長們支招。

在臧永看來,《家庭教育促進法》有一個重要的作用,就是引導家長按照科學的方法和理念教育孩子。如果父母沒有履行家庭教育的責任,可能會存在哪些法律責任?臧永回應稱,這不再是簡單的“家務事”,“村委會、居委會、婦聯等機構一旦了解到這個情況,可以對監護人進行批評教育、勸誡制止,必要時督促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導”。

更甚者,涉及到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的,或者未成年人違法犯罪時,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還會在辦理案件過程中,根據情況對監護人予以訓誡,可以責令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導。比如去年11月,叙永縣法院發出了全省首張《責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導令》,依法對一未成年女孩的父母進行了訓誡。

近年來,性侵未成年人的案件時有發生,未成年人免性侵保護備受關注。據尹甯甯介紹,全省法院始終堅持“零容忍”态度,堅決依法嚴厲懲處。比如在去年3月,省高院院長、二級大法官王樹江擔任審判長,審理了一起暴力性侵低齡留守兒童案,依法對被告人蔣某某判處了死刑。

據了解,四川法院還建立了性侵未成年人違法犯罪人員資訊庫,為未成年人免受性侵建立了一道“隔離牆”。資訊庫由成都中院聯合成都市檢察院、警察局、司法局、教育局、衛健委、交通運輸局、團市委等7家機關共建,于2019年9月11日正式投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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