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起這古代的刑法來,那真可謂是不計其數了,淩遲、腰斬、斬首、剝皮,絞刑等,一個比一個兇殘,這些都是重罪之人所受的死刑了。

在現代罪犯中隻有極少數重犯才會被判死刑,而在古代一個不小心就掉了腦袋。那麼古代那些罪不至死的犯人又該如何處理呢?輕者打闆子加以警告,重者流放,流放就是将罪犯放逐到邊遠地區以此來進行懲罰的一種手段。
那麼當時的人們為什麼不會像現代人這樣,判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呢?
首先,如今國家統一,處于和平社會,但在古代他們長年在戰争的壓迫下,國家與國家之間也經常發生摩擦和碰撞。這種情況下,國家急需邊防士兵,但是邊疆地區既偏遠又荒涼,這些士兵也都不是傻子,士兵都不願去,那麼怎麼辦呢?聰明的統治者想出了一個辦法,将犯了罪的罪犯發配邊疆,即可以免去他們犯罪的可能,又可以增加邊防力量,何樂而不為呢?
其次,古時候有“落葉歸根”的說法,并且有很重的鄉情,而判處一個人流放至千裡之外,對一個人來說就是再也無法回到故裡,即使是死後沒有辦法,你的所謂的魂魄也沒有辦法魂歸故裡。是以這樣的處罰也算是特别殘忍的了,也相當于是比較嚴重的處罰了。因為一旦發配邊疆,就永無歸來之可能。都說一個人的根就在他出生的地方,在交通一點都不發達的古代,千裡之外就是天涯海角了。
再加上古時候的統治者,為了展現出自己的寬厚仁和,他們不願多殺人,而流放這個方法既不用殺人,也顯示了皇恩浩蕩,更加可以鞏固統治者的地位了。要知道古時候統治者主張的是“德主刑輔,禮法并用”,一味懲治可能會适得其反,隻有暴君才會動不動就殺人。真正的明君深知這個道理,于是流放不殺也就成了拉攏民心的一種手段吧。?
最後,其實将一個人流放至荒無人煙之地,周圍的環境本來就是對他的一種身體和精神上的折磨。再加上士兵的因押送所産生的不滿會遷怒于犯人身上,時不時會對犯人進行辱罵打擊,讓犯人身心受傷。
以上就是為什麼古時候大部分不會将犯人關進監獄,而側重于流放他們的原因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