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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讀懂“數字人民币”

作者:烹饪界推薦家常菜單

近日,央行正式官宣,數字人民币交易額突破875億元,數字人民币APP已經支援深圳、成都、蘇州等國内幾十個城市的數字人民币支付應用。根據央行官方資料顯示,截至2021年12月31日,數字人民币試點場景超過808.51萬個,開通的個人錢包2.61億個,交易額突破875.65 億元。

今年1月18日,海南自貿港某國企通過數字人民币對公錢包向稅務局成功繳納1.043億元稅款,這是目前罕見的以數字人民币繳納稅款的實踐,也是截至目前全國最大金額的數字人民币繳稅業務,引發廣泛關注。

未來已來,數字人民币正如春雨一般,細潤無聲的進入我們的生活、改變我們的生活。今天飒姐團隊就和大家聊聊數字人民币的方方面面。

一、數字人民币是什麼?

數字人民币,又稱e-CNY,是由中國人民銀行發行的數字形式的法定貨币,由指定營運機構參與營運并向公衆兌換。數字人民币就是數字化的人民币,其同樣是由國家信用進行背書的、具有強制性和法償性的,可以作為一般支付工具使用的法定貨币。

央行數字貨币研究所所長穆長春說:“數字貨币的功能和屬性跟紙鈔完全一樣,隻不過它的形态是數字化的。”

二、數字人民币的意義、定位和職能

數字人民币對大陸的意義:目前,數字經濟是全球經濟增長日益重要的驅動力。根據央行行長易綱觀點,法定數字貨币的研發和應用,有利于高效地滿足公衆在數字經濟條件下對法定貨币的需求,提高零售支付的便捷性、安全性和防僞水準,助推大陸數字經濟加快發展。

數字人民币的定位:紙鈔和硬币(即M0)的替代品,其與現金一樣是法币,并保持了現鈔的屬性以及主要特征,滿足了便攜和匿名的需求,有國家信用背書,具有法償性,任何人都不能拒絕接受。

數字人民币的職能:

貨币職能是指貨币本質的具體展現,貨币具有價值尺度、流通手段、貯藏手段、支付手段和世界貨币五大職能。

(1)數字人民币具有價值尺度的職能:數字人民币可以用來衡量和表現商品價值。

(2)數字人民币具有流通手段的職能:數字人民币具有充當商品交換媒介的職能。在商品交換過程中,商品出賣者可以把商品轉化為數字人民币,然後再用數字人民币去購買商品。在這裡,數字人民币發揮了交換媒介的作用,執行流通手段的職能。

(3)數字人民币具有貯藏手段的職能:貯藏手段指的是數字人民币退出流通領域,充當獨立的價值形式和社會财富的一般代表而被儲存起來的一種職能。數字人民币是具有法償性的一般等價物,可用于購買商品,其能夠執行貯藏手段的職能,從這個意義上來說,貯藏數字人民币與貯藏各種具有價值之物無甚差別。

(4)數字人民币具有支付手段的職能:即指的是數字人民币在清償債務、繳納稅款、支付工資和租金等活動時所執行的職能。(作為支付手段的數字人民币功能尚處在試點和開發中,未大規模普及應用)

(5)數字人民币具有世界貨币的職能:數字人民币的世界貨币職能指的是其在世界市場上執行一般等價物的職能。傳統觀念認為,要作為世界貨币,必須是足值的金和銀,且必須脫去鑄币的地域性外衣,以金塊、銀塊的形狀出現。而在目前經濟全球化和資訊化時代,數字人民币同樣承擔着作為世界貨币的職能,在大陸政府和央行的大力推動下,數字人民币的海外支付和結算将會更加便捷可靠。在未來,随着數字人民币國際化程序的推進,也許除金銀外,法定形式的數字貨币也将發揮着重要的世界貨币職能。

三、數字人民币的核心特征

(1)雙層營運:

目前,大陸對數字人民币的發行方式采取了雙層營運體系。即中國人民銀行不直接對公衆發行和兌換央行數字貨币,而是先把數字人民币兌換給指定的營運機構,比如商業銀行或者其他商業機構,再由這些機構兌換給公衆。同時,營運機構需要向人民銀行繳納100%準備金進行1∶1的兌換。

雙層營運體系和紙鈔發行的原理和基本邏輯是一樣的,這是為了防止數字人民币對現有的金融體系産生大的影響,同時保障了實體經濟的穩定。

據中國人民銀行數字貨币研究所所長穆長春介紹,雙層營運模式的另一個好處就是不對商業銀行的傳統經營模式構成競争,又能推動銀行和其他機構在技術方面的創新:當貨币生成請求符合校驗規則時才發送相對應的額度憑證,一定程度上保證了數字人民币不超發。

(2)雙離線支付

數字人民币采用最新雙離線支付技術,可保證裝置在斷網時依然可以進行正常支付,提高了數字人民币使用的便捷性,對老年群體和不喜歡使用網際網路的群體更加友好。

央行數字貨币研究所所長穆長春介紹:“隻要你我手機上都有DC/EP的數字錢包,那連網絡都不需要,隻要手機有電,兩個手機碰一碰,就能把一個人數字錢包裡的數字貨币,轉給另一個人。數字貨币在支付的時候不需要綁定任何銀行賬戶,不像現在用微信和支付寶都需要綁定銀行卡。”

(3)可控匿名

匿名,就是要滿足合理的匿名支付和隐私保護的需求。目前的支付工具,無論是銀行卡還是微信、支付寶,都是與銀行賬戶體系綁定的,銀行開戶是實名制,無法滿足匿名訴求。

而可控匿名的目的即保護使用者隐私安全的同時,防止不法分子利用數字人民币進行洗錢等違法犯罪活動。目前,數字人民币主要通過錢包分級分類和設定子錢包兩種手段保障使用者隐私安全。

在數字人民币錢包分級分類方面,數字人民币采用與銀行賬戶松耦合技術,根據KYC程度的不同開立不同級别的數字錢包,滿足公衆不同支付需求。其中KYC強度最弱的錢包為匿名錢包,僅用手機号就可以開立,當然這類錢包的餘額和每日交易限額也最低,隻能滿足日常小額支付需求。如果你進行大額支付,就需要更新錢包,錢包餘額和支付限額會随着KYC強度的增強而提高。

央行不能通過電信營運商查詢使用者用于開立數字人民币的手機号,來擷取使用者真實身份資訊。根據工信部《電信和網際網路使用者個人資訊保護規定》第九條:未經使用者同意,電信業務經營者、網際網路資訊服務提供者不得收集、使用使用者個人資訊。第十條:電信業務經營者、網際網路資訊服務提供者及其從業人員對在提供服務過程中收集、使用的使用者個人資訊應當嚴格保密,不得洩露、篡改或者毀損,不得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

是以,用手機号開立的錢包對于人民銀行和各營運機構來說是完全匿名的,隻有在有權機關嚴格依照程式出具相應法律文書的情況下,電信營運商才能為有權機關提供相應的使用者資料,進行資料驗證和交叉比對,為打擊違法犯罪提供資訊支援。

在子錢包方面,基于銀行賬戶的每一筆線上交易都會留下“數字足迹”,而其中最具關鍵的的就是各類金融資訊、消費資訊。一些網際網路平台、第三方支付機構正是追蹤并擷取了大量使用者的此類資訊,才能進行使用者畫像,進行大資料推送。

為破解這一問題,在數字人民币的線上消費場景,使用者支付資訊将會被打包加密處理後,用子錢包的形式推送至電商平台,平台無法直接擷取使用者個人資訊。甚至連提供服務的銀行、線下收款的商戶、收取轉賬的個人等都不會擷取支付使用者的個人資訊,數字人民币錢包之間的交易已認證技術和制度實作了匿名化處理。可以說,數字人民币對使用者隐私的保護,在現行支付工具中是等級最高的。

數字人民币的其他技術特征:

(1)高安全性:如果真的發生了盜用等行為,對于實名錢包,數字人民币可提供挂失功能;

(2)多終端選擇:不願意用或者沒有能力用智能手機的人群,可以選擇IC卡、功能機或者其他的硬體;

(3)點對點傳遞。通過數字貨币智能合約的方式,可以實作定點到人傳遞。民生資金,可以發放到群衆的數字錢包上,進而杜絕虛報冒領、截留挪用的可能性;

四、數字人民币面臨的主要風險

(1)法律規範尚不完善

大陸目前現有的法律監管體系針對的對象以傳統人民币(紙币、硬币)為主,針對數字人民币的立法尚待完善。數字人民币在發行和使用、流通、監管方面存在法律空白。

盡管微信錢包、支付寶等轉賬支付方式得到普及應用,但微信和支付寶并與數字人民币本質上完全不同。目前試點中的數字人民币僅限于零售支付,尚未用于結算,是以,數字人民币在普及推廣過程中仍存在問題。例如在資訊網絡領域廣泛存在的黑客網絡攻擊等問題,存在嚴重影響金融安全和社會穩定的潛在風險。

對此,大陸的立法和相關研究必須盡快跟上,以保障數字人民币的推廣和應用。同時,完善和加強關于數字人民币的相關立法在一定程度上也可以樹立數字人民币的權威。

(2)技術安全存在風險

基于區塊鍊技術誕生的數字人民币與傳統實體貨币相比具有更高的安全性和防僞性,但這并不意味着數字人民币就是絕對安全和萬無一失的。

數字人民币是由大陸國家信用背書的特殊的虛拟貨币,是以其與比特币、泰達币等虛拟貨币在技術上有相似之處。海外各大虛拟貨币交易平台上由于技術安全缺陷和漏洞而導緻的使用者虛拟貨币被盜、丢失等案例屢見不鮮。

2014年初,總部位于日本的比特币交易所Mt Gox是全球最大的比特币交易所,由于技術漏洞而遭受了大規模黑客攻擊,損失了大約740000比特币,價值相當于4.6億美元。雖然最終找回了20萬枚比特币,但剩餘的65萬枚卻未被找回。

是以,數字人民币雖然在技術上與傳統虛拟貨币不同,其可控匿名性也為數字貨币的安全提供了一定的保障,但我們不得不警惕各類網絡攻擊有可能對數字人民币産生的威脅。

(3) 可能被利用作為犯罪對象

目前數字人民币雖然剛剛進入推廣試點不久,但已經進入犯罪分子的視野,成為違法犯罪的工具。目前數字人民币主要具有洗錢、詐騙、造假等刑事犯罪風險。

被利用作為洗錢工具。2022年1月7日,山西省晉城市警察局獲破獲一起利用數字人民币洗錢犯罪案件。專案民警輾轉福建、廣東兩省,抓獲6名犯罪嫌疑人,查明涉案金額上億元,破獲涉及新疆、黑龍江、吉林、湖南、江蘇、廣東、山西等7省份的20餘起冒充公檢法類電信詐騙案件。

經查,該幫派冒充公檢法人員詐騙得手後,分别在福建甯德和廣東揭陽的團夥成員利用境外聊天軟體同上遊犯罪人員溝通聯系,按照對方要求,通過數字人民币的形式轉移涉案贓款,随後通過境外虛拟币平台,以低買高賣虛拟币的方式從中非法牟利,涉案金額上億元。

數字人民币造假方面,中國人民銀行數字貨币研究所所長穆長春表示:“目前央行已經發現市場上出現了假冒的數字人民币錢包。”數字人民币也是大陸的法定貨币,是以,僞造數字人民币和數字人民币錢包,持有并使用僞造的數字貨币的行為有可能構成《刑法》第一百七十條至一百七十三條規定的“僞造貨币罪”、“持有、使用假币罪”、“出售、購買、運輸假币罪”或“變造貨币罪”等罪名。

在詐騙罪方面,犯罪分子有可能利用數字人民币誕生不久,群眾對數字人民币認識不足等便利條件,以代為兌換、代為設立數字人民币錢包等手段作為騙取他人财物的噱頭,進而構成詐騙罪。這種犯罪本質上就是傳統電信詐騙的衍生和發展,數字人民币還常常在該種犯罪中充當資金流轉的工具。

寫在最後

數字人民币交易額突破875.65 億元是一個具有裡程碑意義的事件但嚴格來說,數字人民币仍處于發展的初期階段,目前開通試點測試的城市地區僅有幾十個,且各種功能還有待開發和加強,很多應用程式依舊隻支援微信,支付寶支付。雖然數字人民币的成熟還需要時間,但未來已經到來。

本文源自肖飒lawy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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