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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獨”頭目刑滿出獄,關閉社交媒體賬号,輿論關注是否真正悔改

作者:環球網

來源:環球時報

【環球時報報道】因暴動罪被判入獄6年的香港前“本土民主前線”發言人梁天琦,扣減假期後于19日刑滿出獄。作為香港有代表性的反對派頭目,他的出獄引發一些關注,輿論希望他能真正悔改

關閉社交媒體首頁

據香港東方日報網19日報道,現年30歲的梁天琦當天淩晨3時許離開石壁監獄。由于其背景特殊,警方及懲教署預期有支援者及記者前往監獄等候,造成混亂及安全問題,是以在雙方協調下安排梁天琦淩晨3時前出獄。

清晨5時許,梁天琦在臉書留言稱:“我已在今晨獲釋平安傳回家人身邊。按法定要求,我獲釋後須遵守監管令。”随後,他把臉書首頁關閉。此前在18日,梁天琦的臉書發出其家人的留言稱,“接出獄一事成為近日争論”,就此呼籲“無須特意長途跋涉前往石壁”以及“懇請讓天琦盡早歸家團聚”等。

根據保安局資料,受監管的釋囚必須遵守監管令載列的所有條件,包括保持行為良好、居住在已獲監管人員準許的地方、隻能從事經準許的工作,以及每月最少一次與監管人員會面等。

提出“港獨”标志性口号

梁天琦1991年6月出生于湖北武漢,父親是香港人,1歲時随母親移居香港,成年後曾就讀香港大學哲學系,2015年加入“本土民主前線”,與同樣涉嫌參與旺角暴亂、畏罪潛逃德國的黃台仰成為“本土派”頭目。2016年2月,他參加立法會新界東議席補選,以所謂“光複香港、時代革命”為競選口号,最終勝出,同年又報名參加立法會換屆選舉,結果被取消參選資格。2016年春節期間,“本土民主前線”與警方爆發激烈沖突,梁天琦2018年6月被裁定一項暴動罪罪成,加上他早前承認的襲警罪,共判入獄6年。去年,他被監獄安排在最高設防級别的Cat. A單獨囚禁,囚友絕大部分都是重犯。

事實上,梁天琦對香港社會造成的嚴重負面影響至今仍未消除。一是他當年提出的口号,已經成為“港獨”标志性口号,2019年6月30日香港實施國安法後,該口号涉嫌違法,法庭随後于去年7月對唐英傑案做出裁決。法官稱,“光複香港,時代革命”口号帶有分裂國家的意思,并能煽動他人分裂國家。二是鼓吹梁天琦“港獨”謬論的紀錄片等文宣作品,仍在荼毒下一代;三是參與“黑暴”被捕的4000多名年輕人,目前大多仍在監禁或處于審訊階段。

“并非服刑就一筆勾銷”

針對被捕學生入獄後的出路,全國政協副主席梁振英17日發文稱,社會“扶一扶”受刑學生,這點他完全同意,但前提是這些人在接受“懲”“教”之後悔改,願意更生。他不同意的是有人以為服刑完畢就是“付了代價”,債還了,其他免問,萬事一筆勾銷,“就這種人來說,其實‘懲’和‘教’都未有效果”。梁振英18日又稱,并非所有被判囚的人都會悔改,“戴耀廷就沒有收回‘違法達義論’,黃之鋒和梁天琦也沒有收回他們的主張”,沒道理要學校必須接收這些學生,也沒道理要社會接納,關鍵是這個人是否真的悔改。“我們看到的是青少年被告在定罪後判刑前向法庭表示悔改。我們很少看見這些人在定罪前就表示悔改,更少看見他們就自己對社會造成的破壞公開向社會表示悔改”。他最後強調,這些年輕人應該知道,出獄後面對的仍是有賞有罰的機制,“真的悔改,有賞;不悔改或者假悔改,就要繼續接受社會的懲罰。不信,去英國犯法,坐監試試”。

立法會議員梁美芬說,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犯法就一定會受法律制裁,無論任何激進的手法都不可接受。之前有議員去年年底曾在立法會詢問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如果有反中亂港的囚犯刑滿出獄後再鬧事,該如何處理”,鄧炳強回應說,對于任何人犯法,無論是出獄人士還是任何在港人士,特别是觸犯國安法,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等,一定會嚴肅處理。

有港媒19日評論稱,從家人希望梁天琦出獄後過低調的生活,到執法部門對其出獄做足預案,都在說明“雖然梁天琦已為自己的行為付出代價,得到應有懲罰,但他能否真正回歸‘正常’,仍是個疑問”。作為極端“本土”勢力的前代表性人物,梁天琦仍有一定的影響力,仍然是一群死硬分子心中的頭目,唯恐香港不亂的外部勢力也想繼續利用其剩餘價值。文章說,一直有人主張要寬容這些受過刑的人,“扶他們一把”。其實即使是走出監獄,社會上仍有賞與罰的機制,“若能真心悔過,徹底同過去切割,從此建設香港而不是破壞香港,相信香港社會有足夠大的包容度;但如果仍不悔改,還想重演昔日旺角暴亂一幕,則勢必要面臨更嚴重的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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