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區居民小區普遍存在停車難問題,地面停車位不夠用,地下停車位卻隻售不租,買房時本就耗盡了大量财力,購買停車位無疑又是一筆大的支出,使得物業公司與業主之間沖突更加突出。
“我們小區路面停車位不夠用,地下停車場也隻售不租,有家不能回,隻能在小區外兜圈尋找車位,這合理嗎?買車本是為了友善結果現在卻成了難題!”近日,家住寶雞市金台區新福路中段泰森百翠園A區業主張先生向華商報-二三裡資訊反映自己的“頭疼事”,小區共計住戶1200戶,地面停車位僅有74個,而需要停車的業主則達270多輛。

2022年1月17日晚,記者在該小區門口看到因停車問題出現了業主堵門情況,一度造成附近路段出現長達數小時的堵塞情況,公共汽車、衆多私家車是以被卡停,形成了很嚴重的交通問題,于當晚11點多,在物業公司、交通部門與當地派出所出警協調下情況有所緩解。1月19日早,記者再次來到泰森百翠園東門出車口,現場從門衛處了解到未有臨時停車位準許以及購買停車位的業主仍無法進入停車這一情況。
業主李女士告訴記者:“之前進小區的時候停車還算友善,之後車子越停越多,能進去停的時候有時候晚點也算是一位難求,兜兜轉轉得好幾圈才能找到一個,如今這個規定開始後,直接就進不去了,加上附近晚上夜市多,小區路邊停車位置也是緊緊張張,經常沒空位,圍着小區周圍‘跑圈’,運氣好點能找個路邊停車位,運氣差了有家不能回情況也是常見,開車本是為了出行友善,現在卻成了負擔,隻能幹着急!”
1月19日早記者來到泰森百翠園A區客服服務中心見到祥泰物業經理了解小區“停車難”一事,王經理表示:“百翠園A區近年來由于停放車輛數迅猛增長,已經遠遠超過了當初設計車位配比預期,2020年下半年由于小區内亂停車占用消防通道,經業主舉報于2020年12月份金台區消防部門對本小區進行了8次消防檢查并下發整改通知,除此外,于2020年7月份24号樓一業主因雜亂堆放不慎引起火災,但因路面亂停車導緻消防車輛無法靠近,所幸火勢較小未造成巨大财産損失,同年是10月份,一小孩被門夾手需緊急救援,同樣因樓前亂停車救援隊伍隻能徒步前往,延誤救援時間。種種事件都在提醒我們亂停車不可取,但考慮到業主停車難,我們便将小區路面擴大數米,硬是擠出了74個車位供業主停放,考慮到公平公正,将74個車位編号,采取抓阄抽号的方式進行配置設定,随後在2020年8月12日、10月9日、12月2日、12月20日分别在小區主幹道和4個進出口進行張貼車輛管控通知,定于1月12日早在公安、消防、管委會和社群監督下對A區業主車輛進行抽号,截止共登記車輛137輛,但1月12日早前來抽号的僅有69人,當時在業主提議并有40多人同意下(過半),按登記順序選的号。"
據了解,抽到号可停車的車輛收費目前按原政府統一收費标準為3元/8小時,依次累計,待“一費制”正式落實後,将按照“一費制”新臨時停車費标準執行,此次抽号停車期限為一年。
當記者問及1月17日晚業主堵門事件時,王經理告訴記者當天下午5點多便有業主開始堵門,調節無果情況下報警,交警及片區派出所出警進行協調1個多小時仍未果,直到了晚上11點多,帶頭堵門的4位業主被派出所帶走進行協調,1月18日,自己也去派出所進行了筆錄。對于居民争議較大的地下停車場隻售不租情況,王經理表示地下停車場屬于泰森房地産公司管理并銷售,并未傳遞至物業公司,且目前A區地下停車位已經售罄,具體銷售情況需詢問泰森房地産公司,雖同屬泰森集團管理,但物業公司能夠管理的隻有地面上的74個車位,并不知曉地下車庫售賣情況。
陝西恒達律師事務所進階合夥人、知名公益律師趙良善認為:根據《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六條:“建築區劃内,規劃用于停放汽車的車位、車庫應當首先滿足業主的需要。” ,及《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條規定:“建築區劃内,規劃用于停放汽車的車位、車庫的歸屬,由當事人通過出售、附贈或者出租等方式約定。”,也就是說,《民法典》明确了車位首先要滿足業主的需要,其次,開發商與業主對車位要“約定”,而開發商和物業對于車位單方面強行隻售不租的做法侵犯了業主的選擇權,是不妥的。
趙良善強調,針對車位的處理方式,先由小區的業主委員會與開發商、物業進行協商。如果小區沒有業主委員會,則應征得本小區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同意,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代表與開發商、物業進行協商。如果協商不成,業主可以向住建委、規劃委等相關部門反映,由住建委、規劃委等相關部門協調處理;或者任何一方可向訴諸法院,由法院公正裁判,以維護各方的利益。
華商報記者 董曉明 編輯 楊玉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