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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來了”系列直播訪談啟動 首場聚焦知識産權保護

作者:封面新聞

封面新聞記者 戴竺芯

1月19日,在四川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上,四川省進階人民法院院長王樹江向大會作四川省進階人民法院工作報告。

即日起至1月21日,四川省進階人民法院聯合封面新聞、四川法治報開設“法官來了”專題節目,邀請法官做客“兩會直播間”,聚焦知識産權保護、婦女兒童權益保護、環境資源保護三大議題,結合真實案例,聊聊法院那些事。

1月19日,該系列直播訪談首場聚焦知識産權保護,四川省進階人民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劉楠作客直播間,回應網友關心的問題。“青花椒”案背後,法院如何認定涉事店家不侵權?商标和地理标志如何保護?訪談中,劉楠對這些話題做出回應,并針對近年來四川法院在知識産權保護方面的工作做了介紹。

“法官來了”系列直播訪談啟動 首場聚焦知識産權保護

談“青花椒”案:

權利行使有邊界

“知識産權應受法律保護,依法注冊的商标也應受法律保護,但是任何權利的行使,都是有保護期限和界限的,這就是在制度設計上對權利人利益和社會利益的一種平衡。”在談及“青花椒”案時,劉楠說到。

随後,他進一步解釋,比如著作權,如果是屬于個人的,其著作權的财産權的保護期限是作者在世及去世後的50年内,在作者去世50年之後該作品就進入了社會公共領域。同樣,注冊商标專用權、專利權也是有保護期限的。權利人在行使自己權利的時候,不能損害另一方的權利。

結合“青花椒”案,劉楠說,首先需要肯定的是,商标一旦注冊以後,在商标有效期内,該注冊商标專用權應受法律保護,未經權利人許可,他人不得非法使用,不得損害商标專用權人的合法權益。

在此基礎上,需要注意的是,“青花椒”是用于指代一種特定調味料的通用名稱,不能作為商标注冊在調味品上。劉楠認為,當“青花椒”注冊在第43類“飯店、餐廳”服務上時,需要考慮這樣的問題,“餐飲服務和菜品的調味料是不是具有天然的聯系?是不是沒辦法差別?”劉楠認為,這一界限非常微妙,極大地降低了“青花椒”注冊商标的顯著性,幾乎難以起到通過商标來識别這一服務是來源于哪家企業的作用。

據劉楠介紹,在“青花椒”案中,法院還注意到溫江五阿婆青花椒魚火鍋店在店招上使用的是“鄒魚匠 青花椒魚火鍋”字樣。其中,“鄒魚匠”是溫江五阿婆青花椒魚火鍋店自己的注冊商标,“青花椒”并沒有單獨突出使用,隻是對菜品味道的客觀描述。上海萬翠堂餐飲管理有限公司在其官網宣傳推廣中使用的“青花椒砂鍋魚&招牌青花椒味”,其實也是強調“青花椒”是其菜品的口味和特點。基于此,溫江五阿婆青花椒魚火鍋店對上海萬翠堂餐飲管理有限公司的“青花椒”注冊商标沒有“攀附”的意圖,不構成侵權。

“法官來了”系列直播訪談啟動 首場聚焦知識産權保護

談“鄣縣豆瓣”侵權案:

打擊攀附商标和地理标志行為

地理标志是什麼?劉楠說,通俗地講,是将某一個産品和某一個地方聯系起來,這個地理标志對商品的品質和信譽是有保證的。他進一步解釋,“揚子江中水,蒙山頂上茶”“蒙頂茶”作為地理标志産品聞名遐迩,還如我們熟知的“郫縣豆瓣”,“地理标志既可以注冊為商标,也可以通過地理标志産品來保護” 。

劉楠分享了一個攀附“郫縣豆瓣”的商标侵權案。據直播間展示的圖檔,“鄣縣豆瓣”和“郫縣豆瓣”外觀非常近似,若不仔細辨識,很容易被誤認為同一商标。劉楠進一步解釋,“郫縣豆瓣”品牌價值很高,經過相關機構評估其品牌價值接近700億,被告在其生産、銷售的豆瓣産品上突出使用“鄣縣豆瓣”辨別,容易使消費者産生混淆誤認,是以法院認定被告構成商标侵權,判決其承擔賠償責任。

據了解,四川省是全國地理标志大省,2020年的資料顯示,四川省共有地理标志數量678個,位居全國第二。其中,地理标志産品排名全國第一,地理标志商标數量排名全國第四。在此背景下,四川法院“加大川果川菜、川酒川茶的商标和地理标志保護,依法審理‘郫縣豆瓣’案,打擊‘搭便車’‘傍名牌’行為,服務産業興農”。

據劉楠介紹,去年以來,四川法院也通過建立常态化溝通機制,包括與省市場監管局、知識産權保護中心等部門加強合作,聯合制定措施,形成保護合力,共同保護全省的地理标志,為四川省實施品牌強省戰略、推進高品質發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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