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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如今的時代,如今的環境,如今的年齡,在歲末年初、凜冬已至、衆聲喧嘩中,重溫菲茨傑拉德代表作《了不起的蓋茨比》,别是一番滋味。
蓋茨比為何了不起?因為他一旦為愛确定人生的夢想,便勇往直前,不惜付出“高昂的代價”,終成富豪;還因為他的品格遠勝于那些“混蛋”的社會名流和非名流:政客、資本家、商人、演藝圈和體育界大腕明星……然而他短暫的一生又是一個悲劇:他自認為成功了,卻不被上流社會認可,因為“這是一個新的世界,物質的,然而并不真實”,“美國夢”的時代已經一去不返。他為黛西付出一切,然而她并不值得去愛:她自私、淺薄、虛榮、貪婪,“話音裡充滿了金錢”。
不過我又想,即便他躬逢“美國夢”盛世,就能成功嗎?他付出的代價就一定小嗎?然而,人生不就是要逆水行舟、知難而進嗎——關鍵是,方向!
如果蓋茨比也變成一個“混蛋”,他是不是就不會那麼痛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