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王朝把它的統治地區分成畿内和畿外兩大部分。
畿内是商王室直接統治的部分,畿外是衆多方國分布的地區。在一些方國之間比較偏僻的山林之地和方國以外比較邊遠的地區,分散着一些發展不平衡的少數民族部落,這就是商王朝統治地區的基本輪廓。
邦畿之内除王都以外,有不少的城邑為王室的諸子和其他貴族的封地。這些封地和畿外的方國,性質雖然有所不同,但都要接受商王的封号,成為王室的臣屬。
班爵制度,商代已經比較普遍地實行,侯、伯、子、男等爵位,都見于蔔辭。班爵制度規定了貴族的等級,明确了方國的地位,是奴隸制國家的一種組織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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