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月2号這天,正值新春佳節,年過四十的中年男人吳偉青卻站在河邊,一臉愁苦之色。
徘徊了良久之後,他終于下定決心,從岸上一躍而下,結束了自己的生命。
一條鮮活的生命就此消逝。
就在兩天前,他還高高興興地領了工資,準備和家裡人過個好年。
卻沒想到,隻是因為在路上好心攙扶一位摔倒的老人,他就被獅子大開口,訛詐20多萬。

對于家境貧困、性格老實的他來說,一張嘴長在身上,卻怎麼也辯解不清楚,于是死亡就成了唯一的解決方式。
然而,他用死亡證明了清白,卻隻換來老人家屬的一句:是他心裡素質太差!
就連老人也始終咬定他就是肇事者,别說賠償,連一句道歉都沒有。
這件事最終究竟如何解決,老人和家屬又究竟能否受到懲罰?
今天為大家帶來的是,熱心男子攙扶老人反被訛的事件始末,請大家聽我一一道來。
好心人遇上黑心漢,百口莫辯
2013年12月31号這天,廣東河源東源縣的年節氣息已經十分濃厚,吳偉青臉上也是喜氣洋洋。
就在剛剛,他到老闆那裡領來了這個月的工資,整整3000多塊,拿在手上沉甸甸的,吳偉青已經忍不住開始想,要用這筆錢來給自己和家人買點什麼。
就在他騎着機車,沉醉在喜悅的微風中時,身後突然傳來一個老人的呼喊聲。
吳偉青連忙停下摩托,回頭一看,原來是剛剛路過的那個老人不小心摔倒了,正坐在地上不停呻吟。
此時,兩個人所處的是一段平坦的馬路,相距大概有十幾米。
吳偉青在經過老人時,還禮貌性的鳴笛提醒他避讓,很明顯,是老人自己在他經過後摔倒了。
不過他也沒多想,一向老實的他見有人受傷,連忙上前去攙扶。
而老人上了年紀,格外經不起摔,眼見着似乎是骨折了。
不過這位叫做周火仟的老人很快就緩了過來,不僅緩了過來,他看見吳偉青,眼睛還一下子亮了起來。
是你騎機車把我撞倒的!
周大爺死死拉着吳偉青,一口咬定他就是自己摔倒的“肇事者”。
那副猙獰的面龐,似乎是一頭方要噬人的野獸。
這下可把吳偉青給氣壞了,他好心幫忙卻被誣陷,立即和周大爺争執起來。
這時,旁邊有人聽到動靜走了過來,吳偉青一看,還是自己認識的一個人,那就是曾經的校長周育琴。
他連忙讓周育琴幫自己作證,周育琴看到他的摩托停的老遠,老人身上也沒有什麼碰撞的痕迹,便想着是老人是摔糊塗了才冤枉吳偉青。
而且,根據周育琴的了解,吳偉青這個人一向老實擔心,就算撞了人也不太敢撒謊。
于是他便勸周大爺先放手,沒想到對方卻不依不饒,嘴裡還髒話不斷。
眼見着周大爺身上狼狽不堪,又坐到地上不肯起來,兩個人實在沒辦法。他們又都是實誠人,于是隻能一起把老人送到了醫院。
這期間,吳偉青還背了他一段路,可以說是仁至義盡,沒想到,這竟成了他緻命麻煩的開端。
把人送到醫院後,周育琴着急上班,和吳偉青交代了兩句就匆匆離開。
另一邊,經過醫生初步檢查,周大爺右股骨頸處骨折,手臂輕微擦傷,需要住院治療。
但周大爺一個勁地嚷嚷自己沒有錢,吳偉青隻能自己先墊了300塊,想着等他的子女來了再要回來。
他的想象很美好,然而事實卻無比的殘酷。
過了好一會,周火仟的子女們才趕到醫院,他們咋咋呼呼一大群人,問清楚了大概情況,卻沒有一個人關心老人的傷勢,反而把吳偉青圍了起來。
是你把我爹撞到的!
瞬間,吳偉青被氣得渾身發抖,他是怎麼也想不到,老人惡毒,家裡的人更加惡毒,果真不是一家人不進一家門。
自己的機車明明距離老人那麼遠,路上還有人經過,他們怎麼能這麼青口白牙的冤枉人呢?
吳偉青氣得肺都要炸了,但他一向老實,來來回回就是那一句話:人不是我撞得。
但周家一家人個個都伶牙俐齒,還仗着人多咄咄逼人,威脅他不給個說法就别想走人,還說:自己家的老人怎麼會撒謊,他說是你撞得,就一定是你撞的!
吳偉青百口莫辯,隻能打電話把周育琴叫來。
沒想到周育琴也是個老實人,他雖然相信吳偉青沒有撞到人,但他的确沒有看到事情的全貌,隻看到周大爺拉着吳偉青不放。
于是,他就這樣照實說了。
而這下更了不得,見沒有直接目擊證人,周大爺一家更加嚣張:你沒有看到是誰撞了我爹,又怎麼知道我爹不是他撞的?”
他們哭的哭,鬧得鬧,死活拉着吳偉青不讓走,一直到下午六點,老人的CT結果出來,吳偉青又掏了三千塊錢的住院費,一家人才肯把他放走。
離開前,周火仟的兒子還狠狠地威脅吳偉青:這次先放你走,以後的費用都要你來承擔!
一家人變本又加厲,逼上絕路
回到家後,吳偉青越想越氣,連飯都沒吃就躺到了床上。
但他翻來覆去睡不着覺,于是起來四處打電話給同僚和朋友,詢問這件事該怎麼辦。
雖然最終沒有人給出明确的答案,但吳偉青想,身正不怕影子斜,既然自己的确沒有撞到老人,為什麼要被他們訛詐呢?
畢竟三千塊錢可不是一筆小錢。
于是他第二天就報了警,警察也很快開始了調查,但調查的結果并不理想。
當時的農村公路上,監控覆寫率遠不如今天,事發的那段路正好安裝有一個,巧的是,由于附近施工斷電,攝像頭處于關閉狀态,什麼也沒有拍到。
來往的路人雖然有兩三個,但都像周育琴一樣,沒有明确地看到吳偉青是否撞到周大爺。
而另一邊,周大爺又堅持是吳偉青撞到了他,調查一時陷入了僵局。
不過,根據民警的調查,吳偉青的機車上沒有碰撞産生的痕迹,同時醫院的調查報告顯示,周大爺的骨折屬于右股骨頸骨折,這隻有重力跌倒在地才會發生,不太像撞車導緻的。
是以,警方初步判斷,老人的确不是吳偉青撞到的。
但要想确定,還需要進一步的調查和證據,沒想到,周家一家根本就不認賬,他們堅持是吳偉青撞的,還說,我爸雖然年紀大了,但記性很好,他說是吳偉青撞的就是他撞的!即使不是他撞的,也是他鳴笛吓到了我爸!
一番胡攪蠻纏,蠻不講理,就連警察也沒辦法,隻能回去進一步調查,尋找有用的證據。
而吳偉青回到家裡,覺得身心俱疲,反倒是妻子過來安慰他,就當三千塊錢打了水漂,以後不要再随便攙扶别人。
妻子的寬容讓吳偉青倍感安慰,他也想着就破财消災,沒想到他這邊已經不予追究,周火仟一家見調查無果,竟然變本加厲的起了貪心,一個電話打過來,獅子大開口:
老人被撞摔倒導緻骨折,還有一系列并發症,你得給老人請護工,還有醫藥費加療養費,至少要賠償20萬!
而且,他還說了很多威脅的話,說自己家勢力很大,整個東源大隊都可以搞定。
那一瞬間,吳偉青感到天都要塌下來。
他隻是一個本本分分的打勞工,3000塊錢就已經是筆不小的數目,讓他去哪裡找20萬呢?
更何況,分明是自己好心做了善事,為什麼反而要遭受這種折磨呢?
他想不明白,究竟是自己的錯,高估了人性,還是這世界的人,總有人底線太低。
總之這一夜,吳偉青幾乎一夜未眠,他們一家都是本分的農民和打勞工,可以說是無權無勢,萬一對方有什麼背景,真的判自己賠20萬怎麼辦呢?
吳偉青又是擔心,又是害怕,又是生氣,一夜沒休息好。
第二天一大早,他又收到了來自警察局的電話。
老人終于良心發現,為時已晚
其實,警察局打電話來是要他去進一步調查,但此時的吳偉青已經草木皆兵,他想,是不是真的要自己賠那麼多錢呢?
他越想越害怕,于是便給親朋好友們挨個打了電話,詢問他們怎麼處理,可對方都沒有給出具體的建議,隻讓他靜觀其變,反而讓吳偉青更着急。
不知道在哪個時刻,他腦海裡突然冒出一個想法,如果死了是不是就能證明自己的清白?
這個想法一出來就越演越烈,吳偉青很快就做了決定:他要去自殺,用這種方式去證明自己的清白。
不過,雖然做了這樣的決定,但親自結束自己的生命,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尤其是一個對生活還有眷戀的人。
醞釀了片刻,他把最後一個電話打給一向穩重的女兒,向女兒哭訴着自己的委屈和無奈,女兒一邊聽一邊眼淚汪汪,沒過多久,吳偉青的聲音了也帶上了哭腔。
他哽咽着說,讓女兒照顧好自己,照顧好母親、奶奶與弟弟,語氣異常的低沉。
這時,女兒終于感覺到了他的異常,連忙詢問他要幹什麼,他卻直接把電話挂斷關了機。
來到河邊之前,吳偉青到小賣鋪買了幾包餅幹,這都是他平常舍不得吃的,這次終于可以吃個夠。
然而,他卻越吃越苦澀。
一步捱一步走到了河邊,吳偉青的雙腿重如鉛鐵,他猶豫了很長時間,終于閉上雙眼,一躍而下。
這個老實了一輩子的中年男人,還沒有來得及享受一天的生活,就以這種委屈的方式結束了生命。
此時的女兒已經聯系上家人,開始滿村尋找父親,然而他們終究晚了一步,最終隻找到了吳偉青的屍體。
一瞬間,家人泣不成聲,警察也聞訊趕來。
很快,這件事在媒體上廣泛傳開,在社會上引起了巨大的關注,。
此時,蠻橫不已的周家人卻銷聲匿迹,恨不得别人把自己一家忘記,但真相和清白還未大白,他們又能躲藏到哪裡呢?
事發後,周大爺仍舊堅持是吳偉青撞的自己,直到一個陌生女人的到來,這個女人就是著名的公益人士,陳觀玉。
了解到事情的來龍去脈後,陳觀玉決定要查清楚真相,給吳家人一個安慰。
于是她親來走訪了事發現場,還排除周家人的阻礙,終于單獨見到了躺在病床上的老人。
或許是因為同齡人的緣故,也或許是見她一個人,周大爺對她放松了警惕,一番深入的交流後,陳觀玉終于問出了此行的目的:老人家,你真的是吳偉青撞的嗎?
周大爺沉默了良久,最終吐露了真相:不是他撞的,是我自己摔倒的。
陳觀玉接着問,那你為什麼要說是吳偉青撞的呢?
周大爺回答:人老了,怕子女嫌麻煩,不給錢治病,是以隻能賴上那個陌生的小夥子。
此時的周大爺還不知道吳偉青輕生的事,他躺在床上,臉上終于露出一絲愧疚。
而聽到這個答案,陳觀玉也沉默了良久,她歎了口氣,告訴了周大爺吳偉青自殺的事。
聞言,周大爺楞了好一會,随後就再也沒有出聲。
他不知道的是,陳觀玉已經把他們兩個人的對話用錄音筆錄了下來。
随後,她把錄音筆交給警察,真相大白,警察在此找到周大爺一家,但令人意外的事卻再次發生。
意外反轉再次出現,人性暴露
面對警察的詢問,周大爺竟又改變了态度,一口咬定,就是吳偉青撞得他。
盡管錄音這個證據明明白白,但周大爺的兒子仍舊狡辯說,我爸是受人哄騙,才會稀裡糊塗說出那樣的話,他年紀都這麼大了,你們怎麼能這樣子?
說被撞的時候,記憶就很好,露餡了就說記性不好,反正理都被周家給占全了。
警察又接着詢問20萬的事,他們就立刻否認,還說,真的有這麼一回事的話,他這樣就自殺,心理承受能力也太差了吧!
周家人一口否認,吳偉青這邊又沒有留下錄音,最終隻能認定吳偉青的死跟老人的家屬沒有任何關系。
礙于社會和輿論的壓力,周家人最終把吳偉青墊付的3000塊醫藥費還了回去。
然而,對于一個失去了頂梁柱的家庭,這點錢根本無濟于事。
一個好心人做好事反而被逼死,對方卻沒有得到懲罰,這樣的結局也未免讓人感到氣憤和惋惜。
幾年來,這樣的事在社會上屢屢浮現,可以說是極大影響了社會公義。
我們對這樣的事之是以深惡痛疾,是因為這不僅影響了個人的利益,還因為這嚴重影響了社會風氣,成本太高,好人難當,如果好人都不敢做好事,真不敢社會是怎樣的冷漠模樣。
好在,國家也正在密切關注這一問題,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四條就規定了這樣一條“好人條例”,即:因自願實施緊急救助行為造成受助人損害的,救助人不承擔民事責任。
将來一定會進一步完善,讓訛詐者也得到應有的懲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