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德克薩斯州總檢察長 Ken Paxton 于 2020 年牽頭發起的發壟斷訴訟,終于在本周五披露了更多細節。一份未經編輯的新法庭檔案揭示:臉書和谷歌的首席執行官曾簽署一項特殊交易,以使該社交網絡巨頭在搜尋巨頭的線上廣告競标中占據優勢。

周五的時候,《華爾街日報》和 Politico 報道了有關該協定的新細節,此前《華爾街日報》有報道過代号為“Jedi Blue”的廣告交易的一些内容。
不過新開封的法庭檔案表明,兩家公司的首席執行官 —— 桑達·皮查伊(Sundar Pichai)和馬克·紮克伯格(Mark Zuckerberg)—— 親曆了廣告協定的準許。
最初的訴訟指控 Alphabet 旗下的 Google 在其線上廣告營運過程中存在虛假、欺騙或誤導行為,以挫敗其競争對手。
此外指控社交巨頭 Facebook 與這家搜尋巨頭非法合作,後者是其在數字廣告領域的最大競争對手之一。
不過在提起訴訟之後,Facebook 已将母公司更名為 Meta,是以本案未将 Meta 列為被告。
Google 發言人 Peter Schottenfels 在一份電子郵件中辯稱,該訴訟缺乏依據和存在不準确之處。
理由是該公司每年都會簽署數百份無需 CEO 準許的協定、這項協定也不例外,此外 Facebook 是參與其廣告競價計劃的 25+ 公司之一。
Meta 發言人亦在一份電子郵件聲明中辯稱,相關業務關系是為了讓 Meta 能夠為廣告商提供更多的價值。
然而與此同時,Google 和 Facebook 還面臨來自全美 30 多家印刷 / 200 多份報紙出版商的訴訟。
這些公司聲稱科技巨頭一直在不公平地操縱廣告市場和吸走收入,進而削弱了他們的業務。
此外美國司法部也起訴 Google 涉嫌違反《反壟斷法》,指控該公司壟斷搜尋和線上廣告。
Facebook 也面臨聯邦貿易委員會的訴訟,指控該社交巨頭通過收購 / 打壓被其視作競争威脅的企業,以維持自身的主導地位。
随着兩家巨頭高管參與了被出版商認定損害其業務的交易的消息曝光,更是進一步證明了巨頭有刻意将小出版商逼向破産的絕境。
總部位于華盛頓特區的非盈利組織 —— 新聞媒體聯盟( News Media Alliance)總裁兼首席執行官 David Chavern 表示:
廣告技術訴訟中新披露的投訴,有望駁回 Google 的制勝論點,即客戶是出于哪家産品‘更好’的考慮而投奔他們。
通過反競争的附帶交易和市場操縱而達成的壟斷,與所謂‘創新’一點也不沾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