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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親低賤,子女世代低賤,北韓王朝殘酷的“從母法”是怎麼回事?

古代的北韓是和中國關系最親密的國家,其國内也是以儒學為基本的意識形态的,也正是是以,北韓古代也碰到了很多和中國類似的問題,《南韓漢文學史》的作者李家源總結了北韓王朝三大弊政:庶孽禁锢、北道禁锢、黨锢。

這個北道禁锢指的是對鹹鏡道的地域歧視,黨锢就是黨争,而“庶孽禁锢”指的就是北韓王朝一種特殊的情況;嫡庶之别。

有人可能會說,這怎麼是北韓的特殊情況呢?這個古代東亞,甚至全世界都有,畢竟古代是一夫多妻(一夫一妻多妾),她們地位不一樣,她們的子女地位當然也不一樣,這很正常,畢竟相對于親情傳承,家業什麼的也很重要。

母親低賤,子女世代低賤,北韓王朝殘酷的“從母法”是怎麼回事?

不過,北韓的嫡庶之别可比中國嚴重多了,在古代中國,嫡庶的差别在唐宋以前比較重要,經元明清而逐代減弱。在一些嫡庶差别不算很大的時代或家庭裡,妻妾之間會互稱“肩姐妹”。而且,宋元之後有男子在正妻去世或休棄之後把妾立為正妻,需要經過一重儀式,稱為扶正。明清時代,嫡庶區分不再森嚴,把妾扶正的情況更普遍。

但是北韓,這種情況不存在,北韓王朝時代嫡庶差别極為嚴格,而其根源,在于北韓王朝的階級制度,此階級制度主要分為三個等級,分别是:1、王族和士大夫(兩班)2、中人3、平民,除此之外甚至還有戰俘和奴婢,他們不屬于階級範圍。

母親低賤,子女世代低賤,北韓王朝殘酷的“從母法”是怎麼回事?

根據規定,不同階級的男女不能結為夫妻,階級較低的男性若娶階級較高的女性為妻,是犯了誘拐之罪,該段婚姻亦無效,這是必須的,癞蛤蟆想吃天鵝肉,做夢;階級較低的女性若要與階級較高的男性結合,這個可以,但一般隻能作妾而不能作妻,

而且正妻死後亦不能扶正

,隻有極少數例外,而且往往會受很大風險,比如,文定王後兄長尹元衡之妾鄭蘭貞于正室金氏死後,文定王後準許她升為正妻,封正一品貞敬夫人,文定王後過世之後,尹元衡被清算,鄭蘭貞的貞敬夫人一爵也被追奪。

而且更糟糕的是,北韓王朝有“從母法”,即子女的社會地位完全從母,隻有王族或宗室子女例外

。非王族或宗室的庶出子女要把父親、父親正室和嫡出兄弟姊妹視為主人侍奉,若母親為賤民出身,于家中地位更等同奴婢。

母親低賤,子女世代低賤,北韓王朝殘酷的“從母法”是怎麼回事?

這個就很變态了,好歹是一奶同胞,你說地位分個高低就算了,家産什麼的咱也不想了,但僅僅因為母親地位低,自己竟然淪為同胞的奴隸。

而且,更糟糕的是,女性是沒有任何正常管道擺脫此身份的,男人如果是賤民,可以參加科舉(北韓王朝科舉分為文科、武科和雜科,文科被貴族壟斷,平民和賤民隻有靠考雜科、武科來提升地位,賤民如果中了,也隻不過被提升為中人),女人不存在,出身是賤民,那基本就一直是賤民了。

這給北韓王朝帶來相當多的消息影響,對于賤民階層來說,很難對這個國家有認同,當年日本人和滿洲人攻打北韓的時候,一堆北韓賤民争相當“帶路黨”,這些日本和滿洲侵略者呢?當然很開心,給他們很高的地位。

母親低賤,子女世代低賤,北韓王朝殘酷的“從母法”是怎麼回事?

注:《南漢山城》中就表現了這種情況,擔任清軍翻譯和向導的鄭命壽因在北韓受到非人的對待,而投靠清軍後他有了出人頭地的機會,是以并不以投敵為恥。

北韓王朝為什麼要搞這麼一個規定呢?其實“庶孽禁锢”的規定是從北韓太宗時期開始實行的,其目的在于減慢貴族人口增長的速度,要不然社會無法供應這些“飽食終日”的貴族,這也是将北韓民族傳統的“賤者随母”習俗的規定明文化,在北韓王朝以前,雖然對賤妾所生之子(孽子)有從母法的規定,對于良妾所生之子(庶子)并無過多限制。當時的規矩一般是貴族讓賤出兒子出家為僧,王室也是如此。

母親低賤,子女世代低賤,北韓王朝殘酷的“從母法”是怎麼回事?

但北韓王朝建立後,兩班階級的婚姻關系逐漸混亂,出現了兩妻甚至三妻及“以妾為妻”的狀況,造成一堆糾紛,于是就有了這個規定,1414年,北韓太宗接受司憲府大司憲柳觀的建議,在妥善解決之前的争嫡問題的同時,明令禁止多妻制,實行一妻多妾、妻妾分明的婚姻制度,次年頒布了《庶孽禁锢法》。

這個制度在北韓當然也有不少非議,後世也有不少變通,比如北韓英祖在位末年,于1772年頒布“通清”指令,允許登科舉、入東班的庶孽出任清要職,并當即起用幾名庶孽為司憲府持平和司谏院正言,為北韓王朝開國以來的破天荒之舉,1823年,萬餘庶孽聯名上書請求擴大“通清”範圍,于是北韓純祖出台了《癸未節目》,将“通清”範圍上升到從二品。庶孽禁锢法雖未被完全廢除,但限制力大大縮小。

但總體來說,北韓王朝時期“嫡庶之别”仍然相當嚴重,一直到1894年“甲午更張”,這個制度才被全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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