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兩天有這樣一則社會新聞:
12日早高峰時期,在北京地鐵7号線上,有乘客看到一名女子狠狠地捏了一名七八歲孩子的臉,随後她把孩子的書包往地上一扔,讓孩子當衆下跪,從灣子站到北京西站,跪了差不多一站地。
這一幕引得同車乘客紛紛側目,車廂裡有人勸阻,女子卻回怼說:“我說我的孩子,我想讓他幹嘛就得幹嘛。”
地鐵到站後,女子自顧自下車,孩子連忙撿起書包,追着她跑。
事件曝光後迅速引發網友熱議。

圖源:央廣網
央廣網、新京報等媒體随後也發表評論,表示“有些家長不僅應該學習何為尊重,更該學學法了”。
兒童心理學家劉勇赫表示,讓孩子當衆下跪的教育行為已觸犯最新法律。
今年1月1日起實施的《家庭教育促進法》第五條提到,家庭教育應尊重未成年人人格尊嚴,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權益。
很顯然,在法律面前,“我的孩子,我想打就打”這樣的觀念再也站不住腳了。那些以教育為名的羞辱孩子的行為,必須得到制止和糾正。
在這一事件的背後,作為家長,更值得關注的其實是孩子自尊心的問題。
父母施加在孩子身上的言語羞辱、肢體暴力,隻是成年人依仗自身地位對弱小者的“無能狂怒”,并不含有任何的教育成色——哪怕它被冠以愛和責任的名義,本質仍是野蠻粗暴。在這樣環境下長大的孩子,容易形成自卑、敏感、畏縮的個性。
而在公衆場合對孩子的大聲訓斥和羞辱,更是會嚴重傷害孩子的尊嚴,給孩子留下難以磨滅的痛苦記憶,這種心靈的創傷不可小觑。
圖源網絡
“人前訓子,人後教妻”這句老話放到今天來看,不免有些荒謬。
一些家長認為,“小孩子要什麼面子,他們還小,什麼也不懂”,但實際上,孩子很小的時候,自尊心就已經開始萌芽了,他們比你想象中更要面子。
更重要的是,孩子的内心還不如成年人那麼強大和成熟,大人不留情面的批評對孩子來說可能是一種巨大的打擊。
專家稱,兩歲左右的孩子已經開始在意大人的情緒和看法了,會有政策地展示什麼是可愛的,有價值的,值得稱贊的。
尿床後,有的孩子會偷偷在媽媽耳邊說,不要告訴别人;
放學時,有的孩子會把愛跟人聊天的爸媽拉走,不想讓他們在外人面前揭自己的短。
别看孩子小,他們特别在意身邊的人是如何看待他們的。特别是上學之後,他們也需要在同學、老師面前維護自己的形象和聲譽。
遺憾的是,部分家長并沒有意識到這一點。
很多因孩子表現不佳而被叫到學校的家長,都喜歡當着老師的面繼續數落自己的孩子,或是再向老師告一通孩子在家如何如何的狀。
還有的家長喜歡在别的同學家長面前否定自己的孩子,無論是出于無意的謙虛,還是真實的抱怨,都會讓孩子傷心進而開始不信任自己的父母。
教育孩子,有時真的不必“大動幹戈”,完全可以換一種更溫和的方式,讓孩子認識到自己做得不好的地方。
作家三毛曾經在文章《膽小鬼》中講過自己偷錢的故事。
她三年級的時候曾偷過家裡櫃子上的五塊錢,想拿去買自己想要的東西。母親發現家裡錢不見了,很着急。而三毛自己一整天也擔驚受怕,沒敢去買東西,也沒敢跟人講話。最後忍不住煎熬,又将錢偷偷放了回去。
而在一旁的父親早就看穿了女兒,但是他并沒有揭穿。反而給了她一些零花錢。一周之後還給了她一盒進口的糖果。至此之後,父母也沒再提過這事,用善意和溫柔保護了孩子的自尊。
每個孩子都會犯錯,想讓孩子知錯就改,并不需要用責罵和羞辱的方式。
教育學家韓鳳珍曾說:
“所有難教育的孩子,都是失去自尊心的孩子。教育者就是要千方百計地保護孩子最寶貴的東西——自尊心。”
尊重孩子的父母,才能培養真正自信的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