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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度起訴人工刷量平台我愛網幹擾搜尋引擎算法,獲賠200萬元

鞭牛士 1月13日消息,據北京海澱法院公衆号消息,因認為網絡公司通過設定廣告任務釋出平台等行為,幫助使用者制造虛假點選資料,擾亂排序結果,原告北京百度網訊科技有限公司将被告深圳市我愛網絡技術有限公司訴至法院,要求判令被告消除影響并賠償經濟損失及合理開支共計500萬元。

百度起訴人工刷量平台我愛網幹擾搜尋引擎算法,獲賠200萬元

海澱法院經審理,一審判決我愛網絡公司登報消除影響并賠償經濟損失200萬元及合理開支5萬元。該案系全國首例涉人工刷量平台幹擾搜尋引擎算法不正當競争糾紛案。

原告百度公司訴稱,原告每年投入巨大成本,營運百度搜尋引擎。被告是“我愛廣告任務網”網站(以下簡稱“我愛網”)的營運主體。原告發現,被告通過設定廣告任務釋出平台,幫助誘導網站使用者設定、點選搜尋任務,利用百度搜尋排序算法中使用者點選行為占有一定算法比重的客觀情況,幫助使用者制造虛假點選資料,擾亂原有的客觀排序結果。被告行為将不法網站推到搜尋結果中的更高位置,進而損害消費者利益。被告在不正當競争行為中通過從使用者充值金币中抽成、流量變現的方式謀取不正當利益。被告的行為擾亂了競争秩序,構成不正當競争。

法院經審理認為,“我愛網”直接針對百度搜尋引擎進行了定制式的營運。被告在明知原告搜尋規則的情況下,引導使用者進行了針對原告搜尋規則的營運服務。“我愛網”網站中有明确的“任務”設定指引和“做任務”指引,不僅幫助“發任務”使用者完成任務的設定,還幫助“接任務”使用者做成任務拿到相應的獎勵,最終實作幫助“發任務”使用者完成向目标網站刷點選量提升在搜尋引擎結果中排名的目的。

被告還通過設定 VIP 模式、“競價模式”,擴大刷量的規模,使被告獲得更高的經濟收益。被訴行為的手段是幫助、指引流量需求方釋出需求任務,通過“盈利”為誘餌,誘導“接任務”使用者僞裝成正常使用者完成刷量任務,其目的是滿足“發任務”使用者的刷量需求,幹擾搜尋引擎算法,提升搜尋排名,其行為實質是營運針對搜尋引擎進行人工制造虛假點選量的交易平台之行為,被訴行為具有不正當性。

法院還表示,百度公司通過算法分析點選搜尋引擎相關結果的資料,如果基于不真實的通路資料,百度公司會作出錯誤的算法判斷,使使用者與其所需求網站之間的距離增大,最終導緻其喪失在搜尋引擎網絡服務行業中的競争優勢。“我愛網”的商業模式會産生無效流量,不能真實地反映使用者以及市場的需求度,進而使使用者花費更大的時間成本搜尋到其需求網站,或者根據虛假點選資料作出錯誤的判斷,進而使百度公司喪失使用者對其的信任度,降低其競争優勢。

最終法院考慮被告主觀故意明顯,其被訴不正當競争行為影響較大、被告在本案中未如實舉證等因素作出如上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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