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回影紀實
編輯|回影紀實
“史英才是一個警察,現在犧牲了。今天能死一個史英才,明天就能死一個張英才、李英才。以後有錢的人多了,開豪車的人多了,如果警察的安全都得不到保障,打死警察的兇手都得不嚴懲。以後警察還怎麼管理工作?還怎麼管理社會治安?”
已經犧牲的民警史英才的老母親,滿懷着喪子之痛,說出的一段話。
而打人者背景深厚,父親是當地石料公司的大老闆,叔叔則是當地某公安分局的副局長。
史英才的家人隻想求一個公正,可發生地點在鬧市區,衆多商戶看見了,卻無一人敢出庭作證。
這件大連父子襲警緻死案到底發生了什麼?
為何打人者如此嚣張,光天化日之下敢對民警兇手?
這件案子最後又是怎麼處理的?
就在2011年5月1日的上午,也正是那一年的勞動節,全國人民都處在小假期的喜悅中。
而這一天為了讓市民能夠放心安全地享受假期,卻有許多人仍然堅持在自己的工作崗位上。
其中就有令人敬佩的民警,并且史英才就是其中一個。
他是大連市沙河口交通大隊的民警。
當天十點半左右,正在執勤的史英才突然接到上級指令,說在馬欄北街與富民路路口處,有一名司機和協警人員發生了沖突,讓他盡快趕到現場處理。
史英才立刻出發。
而當時的那位協警名叫付建玮。根據他的回憶,由于一名20歲左右的小夥子正在違章行駛,于是便上去将其攔下并打算處理。
可沒想到小夥不僅不聽從指揮,下車之後還立刻沖上去毆打他。
不僅如此,小夥立刻打電話給自己的父親。
而沒過多久,他的父母便帶着自己的保镖還有幾個幫手趕來。
監控錄像
一群人非常的嚣張,小夥子的母親站在一旁大喊:違法不公,就要打死他。
而他的父親,也根本不問緣由,帶着人上手就打,此時現場一片混亂。
趕到現場的史英才根本無法正常地協調處理,于是将付建玮拉到自己的身後,想盡量避免沖突。
可當時對方人多勢衆,越發的嚣張,一起圍毆史英才和付建玮。
有目擊者稱,違章的小夥子嘴裡大喊:我就是要揍死你。
而史英才和傅建偉連自衛都做不到,甚至被一群人打倒在地上。
等到增援民警趕到時,為了保護付建玮的史英才,已經倒在地上昏迷不醒了。
是以同僚立刻将他送到醫院救治。
但很不幸的是,當日13時10分,史英才因為搶救無效死了。
當時他年僅32歲。
史英才死了,家庭也是以破碎。
家裡人全都沉浸在痛苦之中:父母白發人送黑發人,妻子年紀輕輕沒了丈夫,當時2歲的女兒,也沒了爸爸。
一家人整天以淚洗面。
誰能想到,正值壯年的史英才,就這麼突然在工作崗位上去世了。
而他的女兒,每天還都在尋找自己的爸爸,希望爸爸能像往常一樣回家,将她抱在懷中。
史英才的老母親一提起兒子,便哭得上氣不接下氣,她說:
32年的心血全都沒有了,不管什麼節日,我們都沒了兒女,以後來端水的人都沒有。
兒女在父母眼中,原本就是一切,現在兒子沒了,他們談什麼天倫之樂?隻有無限的悲痛。
在母親眼中,史英才是一個好兒子,在妻子眼中,他是一位好丈夫,在别人眼中,他是一名好警察。
從小就聽話懂事,孝順父母,工作後更加積極上進,曾多次受過市局的表彰。
而且作為先進代表,在那一年的4月28号,還接受過電視台的采訪。
如此優秀的一名警察,在鬧市區執法時,光天化日,衆目睽睽之中,居然被人當街給打死了!
這在當地瞬間成了一條爆炸性的新聞,所有人都大吃一驚。
随着整個事件不斷發酵,一些知情人對違章小夥的背景不斷爆料,這又引起了不少群衆的氣憤。
原來違章司機名字叫韓方奕,當時22歲,大連本地人。
之前是一名足球運動員,後來轉行做了一名藝人,就讀于北京演藝學院。
他自己的成就還不算什麼,像他這樣普普通通的藝人,也絕不敢這麼嚣張,肯定還有其他依仗。
這就要談談他更深層次的背景了。
畢竟出現這樣的“纨绔”子弟,一般都是“某二代”。
至于韓方奕算不算是其中的一份子,雖然不好說。
但他的叔叔是當地警察局的副局長。
有些可笑的是,他的叔叔主管的就是治安方面的工作,并且和史英才的父親還是同僚。
而他的父親則是搞房地産開發的富商。
并且在某大連運輸公司的網站上挂有名,至于到底有多少錢,這個外人并不知。
可韓方奕從國小習足球、演藝,自己還有車。
平時也是十分懂得享受,沒事做個足療。
由此可見他的家庭環境不錯。
當時事情發生了,總得有一個說法,給史英才一個公道。
否則于法,公正得不到伸張,于社會,不能服衆。
是以公訴機關立刻以故意傷害罪對三名嫌疑人提起了公訴,而大連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
根據協警傅建偉和當時目擊群衆的說法,再加上視訊錄像,整件事的原委應該不難梳理出來。
可一到庭審的當天,三名嫌疑犯立刻同時翻供,并且說法非常一緻。
他們竟然認為自己一點罪都沒有。
說法一:韓方奕沒有參與打人。
對于這件事,他們三人稱,是韓方奕父親的保镖周勝強打了史英才,韓方奕并沒有參與打人。
而錄像中,韓方奕摟抱史英才并将其摔倒,是因為韓方奕為了阻止雙方的争鬥,想去拉架。
隻是由于當時事态緊急,他用力過猛,這才把史英才摔倒在地。
說法二:韓方奕的父母是否當時也在場。
韓家敏說周勝強打警察這件事跟他無關,他一點都不知情。
因為他當時正在參加一個婚禮,是以并未到場,而是交待保镖周勝強前去幫助兒子處理這件事。
并且韓家敏再三叮囑周勝強,到了那裡絕對不能動手。
等到韓家敏趕到時,事情已經結束了。
說法三:周勝強動手打人,隻是一個意外。
周勝強不僅僅是韓家敏的保镖,還是他的堂弟。
而他們聲稱,雖然周勝強動手打人,但平時卻是一個十分溫柔的人。
這一次動手隻不過是被怒氣沖昏了頭,是無心之失。
可對于韓家人的說辭,史英才的家人完全不能接受。
關于說法一:說韓方奕沒有動手打人,隻不過是在拉架。
從監控錄像中能夠明顯看到,韓方奕下車之後便開始動手打周建偉。
說他沒有打人,這一點讓人無法信服。
另外,韓方奕說他隻是簡單摟抱了史英才。
但從監控中能看到,韓方奕卡住了史英才的脖子,然後過肩摔将其摔倒。這怎麼可能叫拉架?
就算是拉架,那也是明顯拉偏架。
韓方奕為什麼不去攔打人的周勝強,而是摟抱一直沒有還手挨打的史英才呢?
關于第二個說法:韓方奕的父母聲稱他們趕到現場時,事情已經結束,是以完全不知情。
可根據周建偉和周圍一些群衆說,韓家敏和他的妻子很早就到了現場,并且還帶了幫手。
韓方奕的母親站在一旁,顯得非常嚣張,大喊:執法不公,就要打死他們。
而韓家敏二話不說,直接上來揪住人的領子就要打。
他們不可能不知情。
身為父母,自己的孩子遇到了問題,不問明情況,教育孩子。
而是嚣張打人,百般維護,這本就是一種不合格父母的表現。
原本韓方奕隻要遵守規定,聽取批評教育,扣了分,交了罰款就能離開了,甚至連車都不會扣。
可正是因為有韓方奕父母在一旁的無理維護,這才導緻了事件再一次激化,悲劇才會發生。
至于最後一個說法:周勝強性格溫柔,打人隻是偶爾事件。
從來沒有聽說溫柔的人會打人的。
溫柔的隻能是心,拳頭隻有冰冷和無情。
而實際上周勝強跟溫柔毫不搭邊。
他是一個無業遊民,因為他是自家人,韓家敏才把他留在身邊。
而周勝強還是一個“瘾君子”,平時愛吸毒,就算被沈陽警方行政拘留過,他也毫無悔過之心。
甚至在對史英才動手之前,他就剛剛吸過毒。
是以史英才的家人怎麼可能相信這樣的人是溫柔的?
那為什麼這三人之前這樣說,卻要等在法庭之上,反而立刻翻供了?誰給他們的勇氣?
原因有兩個,一個是史英才死因的法醫鑒定報告出來了。
說他是因為受到外力作用,導緻冠心病急性發作死亡。
也就是說直接導緻史英才死亡的原因是心髒病發作,而受到毆打隻是一個誘因。
那麼具體是不是絕對是因為打人這個誘因導緻的,也就沒那麼好說清楚了。
也可能是其他原因,比如說史英才當時過于氣憤,導緻心髒病複發等等。
另一個原因是,則是錄像記錄不完整。
當時的監控錄像,周建偉被韓方奕下車毆打時的畫面有,史英才被韓方奕扣住脖子摔倒的畫面也有。
可從韓家敏夫婦帶人前來一直到史英才被韓方奕摔倒之前這一段的畫面全都沒有,隻有證人的證詞。
這就導緻韓方奕到底有沒有動手打史英才,還有韓家敏和他的妻子有沒有到達現場,進行幫助,都沒有直接的影像證據。
是以這也就給了三個人翻案的底氣。
畢竟不管事實是什麼,在法庭之上隻看證據。如果沒有足夠的證據,法院也不能判任何一個人有罪。
那為什麼不多請一些證人?畢竟證人證詞也是非常重要的證據。
現實讓人無比寒心。
案發在鬧市區,從錄像上就能看出,當時可謂是車來人往。
而且附近有許多店鋪,再加上,那天是五一小假期,目睹整個事件的人可不是一個兩個。
可前去詢問店鋪商販當時到底發生了什麼事時。
他們卻無人敢說,用各種理由搪塞。
比如說:“當時并沒有在家”“不巧和朋友出去吃飯了”
甚至還有的人說“自己聽都沒聽說過這件事”。
總之他們都不願提及此事,這又是為什麼?裡面肯定有隐情。
不過也有熱心勇敢的群衆說出了自己目睹的一切,并且對商販們的行為說出了自己的看法。
商販們之是以不敢說,那是因為害怕被報複。
畢竟店就在這裡,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廟。如果被人記恨,他們可就遭殃了。
而韓方奕、周勝強和韓家敏确實參與了打人。
并且原本在韓家敏沒來之前,事态就有所緩和。
可在韓家敏和周勝強來到後,他們的立刻動手,這才激化了沖突。
也正是因為他們的蠻橫嚣張,讓一個交警英年早逝。
他們沒有想過,之是以自己能夠舒舒服服享受假期,正是因為有史英才這樣的人默默地守候。
他們又為何能下得去手?
不過由于案情複雜,法院的審判遲遲沒有結果。
這對于史英才的家人來說無疑是一種折磨。兒子無故去世,屍骨未寒,正義卻遲遲的得不到伸張,這如何能讓他們不傷心?
史英才的母親說:
他的命可能和老百姓的一樣,但是他身穿警服,頭戴國徽,代表了人民,代表了國家,代表政府,在這裡執法。他們毆打史英才,不僅僅是對生命的藐視,更是對國家和法律的蔑視。
老母親說的一點沒錯,如果身為執法者的人都得不到法律的保護,那麼還有誰敢站出來維護法律的尊嚴?
而史英才的悲劇也絕不會是第一例,可能還會繼續不斷地發生。那正道的光還怎麼照在大地上?
就這樣在史家人苦苦等了一年之後,在2014年的4月27日,大連市中級人民法院終于做出了審判。
法院按照我國《刑罰》,駁回了韓方奕父子、周勝強提出的所有辯護意見。
并作出以下判決:
判決韓方奕因故意傷害罪,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
判處周勝強犯故意傷害罪,判處無期徒刑。
判處韓家敏犯故意傷害罪,有期徒刑十一年。
并補償史英才的家人約60萬人民币。
這個結果終于給了史英才一個公道,給了史家人一個公道。更是維護了法律的公正,國家的尊嚴。
中國古語說得好:天子犯法與庶民同罪。
而在當今的中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它警醒着某些自以為是,嚣張跋扈之人。
在中國,一定是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