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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的“知縣”和“縣令”有何不同?一字之差,卻是天差地别

常言道縣官不如現管,我國自古以來地域龐大,地方大有好處也就有壞處。

好處就是地大物博資源豐盛,乾隆皇帝曾說過:“天朝物産豐盈,無所不有。”

不過随之而來的就是英國用大炮打開了清政府的國門,中國也迎來了曆史上最屈辱的時刻。說回正題,地域龐大的好處是物産豐盛,而壞處自然顯而易見,那就是不好管。

古代的“知縣”和“縣令”有何不同?一字之差,卻是天差地别

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而有江湖的地方自然就會出現摩擦。而如果全國各地都摩擦頻出,那就是造反,是起義了。是以中國古代在地方上也設立了很多官職。

其中就有知縣和縣令,很多人都覺得知縣和縣令其實是一個官職,隻不過各個朝代叫法不同,事實真是如此嗎?

我們一起來看看知縣和縣令到底有什麼差別?

出現時期不同

知縣和縣令的第一點差別就是出現的時期不同,在曆史上知縣比縣令出現的時間要晚得多。

我國有文獻記載的縣級地區最先出現在商周時期,春秋戰國時各個國家争先效仿。

古代的“知縣”和“縣令”有何不同?一字之差,卻是天差地别

春秋戰國時期縣級地區的多少逐漸成為了決定一個國家是否興盛的依據,因為在那個群雄割據的時代,每個國家的領土并不大。很多國家甚至隻有十幾座城池,是以在管轄上并不費力。

而知縣興盛的年代是在秦朝—五代這一段時間,始皇帝嬴政為了将權利把握在自己的手裡,設立了郡縣制。

始皇帝将天下分為三十六個郡城,又将郡城中大大小小的城池改稱為縣城。

這其中郡城的官員都是由始皇帝親自派遣,而縣城裡的主事官員則是由郡城官員在當地進行篩選,這就是縣令。

古代的“知縣”和“縣令”有何不同?一字之差,卻是天差地别

從當地篩選的原因也很簡單,因為本土人對當地的氣候,百姓的喜好都有所了解,是以能夠更好地管理縣城。實際上縣令當時的權利可不小,一個城池大大小小的事情都由他來掌握和把控。

而知縣所出現的時間則是在宋朝之後,由于宋朝經濟繁榮,是以很多官員都會貪墨百姓錢财。A錢行賄的風氣在宋朝可謂是上行下效,而宋朝皇帝也是以将縣令一職逐漸虛化。

與此同時新設立了知縣一職,由皇帝直接派遣。像創作了著名的“三言二拍”的馮夢龍就是明代的知縣,要知道馮夢龍除了是一位大文豪之外,他還是朝廷國子監的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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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在考上貢生,進入國子監後才被皇帝親自下調到壽甯當知縣的。本來知縣起到的是限制官員的作用,但是慢慢地知縣和當地官員就同流合污起來,“一年清知府,十萬雪花銀。”就是真實的寫照。

是以我們看到知縣和縣令的第一點不同就是出現的時期不同,縣令其實要早很多。

實際上知縣的很多職能和權力一開始都歸縣令,隻是在宋朝後逐漸歸到知縣的權力職能之中。

職能不同

宋代以前縣令的職能其實很大,基本上一般的事物都是由縣令做主的。像什麼赈災、開倉、選才等職能都由縣令一手操辦。

李密在《陳情表》中就曾言;“郡縣逼迫,催臣上道”。這裡面的縣就是縣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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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到了宋朝縣令的權利就被回收了,而宋朝又将這些權利交給了知縣。知縣的職能就廣泛了起來,最開始知縣的主要任務就是看着縣令,避免縣令做出為非作歹的事情。

後來宋朝将知縣的權利擴大,将縣令的權利縮小。知縣就接管了之前縣令的很多職能,比如知縣可以自己選拔手下的官僚,把知縣府衙裡的人全都變成自己人。

還可以向朝廷舉薦人才,經過知府所舉薦的人才可以直接入京,免除了其鄉試,會試的要求。不僅如此,知縣還能釋出一縣的政令,在合乎朝廷的法規下,知縣就是一座縣城的皇帝。

古代的“知縣”和“縣令”有何不同?一字之差,卻是天差地别

而且知縣還有賞罰、司法和監察的職能,甚至能夠擁有自己的私兵。

這可是之前的縣令萬萬不敢想的,多虧宋朝經濟繁榮,知縣有的可貪自然不會造反,不然知縣一旦造反起來也很可怕。

而縣令相比起來就可憐得多,縣令隻有坐堂審案、征收錢糧、勸課農桑的職能。

相比起知縣少了一大截,而且大多都是清湯寡水的權利,基本上沒有什麼油水可撈。

地位不同

知縣和縣令的第三點差別就是地位不同,而這也是兩者之間最大的差別。

知縣的地位明顯比縣令的地位高很多,首先知縣是由皇帝親自任命的,他們大多是從都城趕往任地。

古代的“知縣”和“縣令”有何不同?一字之差,卻是天差地别

而縣令就有所不同,縣令大多都是由知縣選拔上來的,也就是說縣令在很大程度上屬于知縣的下屬。一般情況下,每換一個知縣,那麼就會換一個縣令。

其次就是背景身份也不同,曆史上很多知縣的背景十分深厚。

他們前往縣城也就是鍍一層金,他們的父輩或是爺爺大多是朝廷某部的官員,或是京城的富商。

在古代買官賣官十分常見,雖然士農工商中商人的地位一直是最低的,但是架不住他們有錢啊。隻要能花銀子買來的東西,對于他們來講都不算事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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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這些人大多都是任期一過就會被朝廷升遷,知縣很少會在一個縣城裡度過一輩子。而縣令卻恰恰相反,他們本身就是本地士子,基本上都會一輩子呆在家鄉。

一般縣令如果沒有傲人的政績,在官職上一般沒有升遷的機會。縣令的家庭背景也沒有知縣的背景高,是以宋代以後縣令是萬萬不敢得罪知縣的。

是以知縣和縣令的差別還是很大的,除了曆史出現的時間相比于縣令短之外,無論是權利大小還是地位背景,知縣都穩穩壓縣令一頭。縣令這個官職在宋代之後是真受氣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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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語

縣令和知縣在古代都屬于父母官,他們管轄着一個縣城的大小事。

從糧食到經商基本上都由縣令和知縣把持着,如果在轄區内發生什麼事情而瞞不上報的話,那麼百姓都沒有地方說理。

這樣的權力範圍逐漸滋長了他們的惡念。

越來越多的知縣、縣令欺壓百姓、見錢眼開而沒有人管理,最終帶來的就隻能是百姓的痛苦和王朝的崩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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