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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習俗”讓女人一生不用買鞋,丈夫愛不釋手,現代人難以接受

玄武湖中玉漏催,雞鳴埭口繡襦回。

誰言瓊樹朝朝見,不及金蓮步步來。

——唐·李商隐《南朝》

這個“習俗”讓女人一生不用買鞋,丈夫愛不釋手,現代人難以接受

在古代封建王朝中,曾出現許多特殊産物,太監就是其中之一,除此以外,最令人費解的就是“纏足”習俗。

在後人眼中“纏足”誕生于封建王朝之初,但根據考古發現,1000多年前的女性的腳骨就已經出現“纏足式”的殘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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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代文學家陶宗儀在《南村辍耕錄》記載:

南唐後主李煜本就對“弓鞋”很癡迷,還發明了獨特的“弓鞋襪”,就是用長布帛将腳纏起來,代替真正的襪子。

李煜不僅研究,還讓妃子們這樣穿着打扮,以此來滿足自己的畸形審美,從那時開始,女子纏足的方式被沿襲下來,甚至成為一種“時代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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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代著名作家林語堂曾在《中國人纏足》寫道:

觀看一個小腳女人走路,就像看一個走鋼絲的演員,讓你每時每刻都在為她揪着心。

從這句話中能夠看出“纏足”女人走路非常困難,因為走鋼絲演員,無時無刻都得小心翼翼,稍有不慎就會摔倒,而小腳女人走路更要小心翼翼,一不小心就會露出她們的“三寸金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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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纏足”?

纏足開始的時間有夏禹、商代、春秋戰國、隋、五代、宋等多種說法。學者高洪興專業著作《纏足史》考證,纏足開始于北宋後期,興起于南宋。

在女孩四、五歲年紀就開始纏足,用布将女孩的雙腳緊緊纏裹,使之畸形變小,直到成年骨骼定型後方将布帶解開,也有終身纏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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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纏足過程中,父母的力度會逐漸變大,所帶來的疼痛會一直延續,這種習俗也屬于女人一生一種不可磨滅的陰影。

在纏足完成後,女性要按時更換裹腳布,直到腳上的肌肉逐漸萎縮,腳上的神經感覺不到疼痛時,纏足才算真的完成。這也就是我們所說的“三寸金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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滿足男人的病态審美

在古代封建王朝都是以“男性為尊”,女人隻是附屬品,比如在明代時期,男人選老婆的标準就是女人的腳要足夠小,因為他們認為這樣的女性才有魅力。

此外,誰家的女子長相、身材再好,如果沒有一雙“三寸金蓮”,也會成為大家恥笑的對象,并且一輩子嫁不出去。

這種病态的審美就是“女為悅己者容,”男性喜歡并認定“纏足”有魅力,她們隻能犧牲健康追求“美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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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不可思議的是,古人為了讓女性纏足,也為了滿足男人的視覺享受,特意将其做出細緻分類:

三四寸的小腳,被稱為“四照蓮”,四到五寸的就稱為“錦邊蓮”,還有類似樹葉般瘦長彎曲的小腳,被叫作“單葉蓮”。

這些稱謂看似美好,卻将男人對“小腳”的癡迷展現得淋漓盡緻,另一方面也能夠感受到女人背後的悲痛。而且纏足的女性一輩子都不用買鞋,這一點也讓現代人難以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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纏足給女人帶來的危害

一根裹腳布,将妙齡少女還在處于生長期的腳纏起來,在這種情況下無論孩子怎麼撕心裂肺地哭,父母就算再怎麼心疼,也隻能忍住。

因為在當時那個年代,女孩不纏足肯定是嫁不出去的,而且孩子纏足的年齡越早,孩子忍受的痛苦相對而言就會輕一點,因為骨骼的發育越快,要想纏足,孩子忍受的痛苦就要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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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說這種纏足不僅讓女孩的身體遭受摧殘,心靈上也是一種折磨。目的就是為了取悅丈夫。

而且纏足之後,她們的出行成為大問題,是以一生隻能待在閨閣之中,淪為男性的統治工具。

萬幸的是,在清王朝被推翻後,纏足令被徹底禁止,中國女子延續幾千的陋習徹底廢止,婦女得到徹底解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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