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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州自動駕駛路測規則“生變”,輕型運輸車輛或将被納入允許範圍

目前,自動駕駛輕型運輸車輛還不被允許在加州進行路測。

目前,許多自動駕駛汽車研發商都會選擇在美國加利福尼亞州(以下簡稱“加州”)進行路測,但這其中被允許的測試車型不包括自動駕駛輕型運輸車輛。而現在,這一規定現在有了新的轉折。

加州機動車管理局(DMW)日前釋出了一份行動建議通知,表明其打算改變有關在公共道路上測試自動駕駛輕型運輸車輛的規則。提案中表明,他們希望測試或部署自動駕駛輕型運輸車輛進行測試的公司的許可程式。

加州自動駕駛路測規則“生變”,輕型運輸車輛或将被納入允許範圍

據了解,加州法律将“輕型運輸車輛”定義為“主要用于運輸财産的設計、使用或維護的機動車”,特指那些重量小于10001磅(約4536.4Kg)的輕型運輸車輛,譬如小型貨車、皮卡車、多用途貨車和StepVan廂式貨車等等。

截至目前,包括Waymo、通用、Uber等在内,已經有62家公司在加州獲得了自動駕駛路測資格,覆寫車輛達到了678輛。若有公司想要放棄安全駕駛員,并以無人駕駛的方式運作,它必須在加州的自動駕駛汽車測試計劃中獲得特别許可。到目前為止,隻有Waymo一家公司獲得了加州無人駕駛車輛測試許可證。

隻不過,這些正在測試的車型中并不包括輕型運輸車輛,而那些以往想要測試該類車型的公司隻能另尋他路。

據了解,諸如Waymo、Udelv、福特等旗下的自動駕駛測試車型中也涵蓋了拖拉機拖車、輕型運輸車輛等等。比如Waymo,它一直在亞特蘭大測試自動駕駛拖拉機拖車。

目前,雖然DMW已經提出了自己的行動建議,但這之後還需要允許公衆對拟議的法律變更發表評論。據悉,人們能夠在5月27日之前向DMW送出書面意見,而後者将于5月30日在薩克拉門正式舉行公開聽證會,公民屆時可以親自送出意見。

一旦DMW提出的建議被通過,即意味着那些正在測試輕型運輸車輛的公司将被允許在加州落地測試,也為未來重型卡車在加州獲得測試許可增添了更多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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