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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許開發商緩繳土地出讓金,是想鼓勵開發商“空手套白狼”嗎?

作者:譚浩俊

允許開發商緩繳土地出讓金,是想鼓勵開發商“空手套白狼”嗎?

據媒體報道,南平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等五部門日前聯合釋出了《關于印發促進我市房地産市場平穩健康發展十條措施的通知》。通知指出,為緩解房地産項目拿地資金壓力,調整南政綜〔2016〕233号檔案第三條第(一)款有關規定,即土地出讓金全額繳交期限原則上不超過6個月(各地可根據實際情況适當延長繳交期限,但最長不超過一年);土地出讓金可分期繳納,自合同簽訂之日起30日内繳納不少于50%的土地出讓金,餘款按合同約定期限及時足額繳納。

允許開發商緩繳土地出讓金,是想鼓勵開發商“空手套白狼”嗎?

這可不是促進房地産市場健康發展的好政策,也不是簡單地放松調控政策,更不是推動經濟轉型的表現,而是讓政策扭曲和變質,甚至讓政策回到房地産市場放開的初期,更感覺是在鼓勵開發商“空手套白狼”。

要知道,在房地産市場剛剛放開時,為什麼會有那麼多人不顧一切地跳入房地産市場,去淘房地産市場的金。因為,這些人要錢沒錢、要技術沒技術、要資質沒資質,所具有的,就是膽子,敢去借錢拿地。

因為,隻要能夠借到錢拿到第一塊地,以後的一切也就徹底打通了。于是,他們靠從親朋好友那裡借來的錢,拿到了第一塊地,而這塊地就像一隻會生蛋的母雞,迅速打開拿地者的賺錢大門,用地抵押貸款,再用貸款還債,并用貸款完成房屋設計等,再預售設計中的房子,預售資金拿到手後,一部分用于建房,一部分再去拿地,就形成了“良性循環”。所謂的大開發商,大多就是這麼幹起來的。

而今天的南平,竟然出台了可以讓開發商緩繳土地出讓金的政策,無疑就是想讓那些擅長“空手套白狼”的開發商,再次撿起“空手套白狼”的舊把戲,用很少的錢拿地,然後再用地去抵押融資。而現在,為了維護住房購買者的利益,商業銀行對開發商的信貸政策也有所松動,有利于開發商繼續用“空手套白狼”的方式拿地。如此一來,不等于繼續幫助開發商積累風險、聚集風險嗎?

允許開發商緩繳土地出讓金,是想鼓勵開發商“空手套白狼”嗎?

如果開發商連拿地的能力都沒有了,都要緩繳土地出讓金,還怎麼可能有能力把房子建起來。就算通過土地出讓金的緩繳,拿下了地,再通過預售,拿到購房者的錢,在用預售款補繳了土地出讓金後,建設資金哪裡來呢?是否政府還能繼續允許開發商先不繳納其他費用,繼續友善開發商“空手套白狼”。如果開發商的資金仍然不夠,政府是否要從财政拿錢支援開發商的建設呀。如此一來,整個房地産市場也就亂了套了。

開發商沒錢,可以不拿地。政府的有些項目,也可以暫時不開發、不建設,為什麼非要通過鼓勵開發商“空手套白狼”的方式拿地呢?這樣做的結果,極有可能是顧此失彼,很有可能對未來的房地産市場積累太多的風險。這樣的風險,總有一天會讓地方大受其害。今天的開發商,不是如何拿地,而是降低負債、化解風險,維護房地産市場的穩定。

福建南平的這項政策,對房地産市場形成了極其不好的效應,會讓十幾年的房地産市場調控前功盡棄,必須取締此項政策。地方政府決不能為了暫時的政績需要,繼續對房地産市場過度依賴,繼續想用土地出讓金來進行城市建設,甚至不顧這樣做的風險和危害。

中央一再強調,要加大對實體經濟的支援力度,要進一步支援實體企業、尤其是中小微企業。而從南平的做法來看,顯然沒有把工作的重心轉移到實體經濟上來,而是依然對房地産很有感情、很依賴、很想通過房地産制造政績。如果把有限的政策全部轉移到房地産身上,那實體經濟就不可能得到真正的支援和幫助,地方經濟就會陷入惡性循環。

允許開發商緩繳土地出讓金,是想鼓勵開發商“空手套白狼”嗎?

也許,離開房地産,南平的經濟會出現下滑。但是,如果實體經濟足夠的好,如果政府對實體經濟的支援足夠的有力度,相信經濟的下滑隻是暫時的,很快就會因為實體經濟的良性發展,彌補房地産依賴留下的缺口的。反之,如果繼續在過度依賴房地産,那麼,經濟的結構會越來越差,經濟轉型的壓力也越來越大,不知道南平市政府有沒有考慮過這個問題,有沒有清醒地認識到,經濟的穩定發展,還是要以實體經濟為主體,要充分依賴實體産業的發展,而不是房地産。尤其像鼓勵開發商“空手套白狼”這樣的方式,就更是應當堅決廢除的。否則,風險實在太大,危害也實在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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