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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京師怪談之換魂

清代乾隆年間在京師内務府發生了一樁盜竊案,内務府中的貴重器物失竊,此事上報讓主管的官員大為震怒,訓示要限期嚴查,如果限期内查不出結果,所有涉事的官員要一并處理和參劾。為此下面的官員也着急起來,他們開始布置調查。同時請求京師五城兵馬司和步軍統領衙門派出人偵緝和追查相關的線索。

清代京師怪談之換魂

五城兵馬司在調查那些世代看守内務府園林中的仆隸戶時,其中有一戶叫王大,受審時,不知為何忽然發出少年的聲音說:“這次内務府失竊的金銀财物并不是他所盜竊,但是人卻真是他所殺的。我就是被殺掉的人的魂。”審問官一聽大驚,把案子轉送到了刑部。

案子送到刑部後,刑部尚書指令手下的刑部郎中趙恭和下面的吏員等一起審訊。把王大壓上大堂後,隻聽見這個少兒的魂說:“我的名字叫李斯,年十三歲,家在後海,父親叫李大星。前年元宵節,王大領我看燈回來。夜深人靜,常明調戲我,我竭力拒絕,而且說回去要告訴父親。王大就用衣帶勒死了我,埋在河岸下。

清代京師怪談之換魂

我的父親看到我經常和王大在一起玩,于是疑心是王大把我隐藏了起來,于是告到巡城的官員那裡,送到了刑部。但是因為事情沒有證據,刑部官員商議另外緝捕真兇。而我因為死不瞑目,不能遁入輪回,是以我的魂經常跟着王大走,隻是相隔四五尺,就覺得熾熱像烈火,不能夠靠近。後來熱稍稍減退,漸漸靠近到二三尺,又漸漸靠近到尺把。昨天竟都不覺得熱,才得以附身。”

接着這個少兒的魂又說初次審訊時,他的魂也随着到了刑部,并指着其中一個部門的門說之前在哪裡審的,于是刑部郎中按照他所說的月份日子查卷,果然查得原來的案卷。于是回來就問他的屍體給埋在哪裡了,他說在河岸第幾棵柳樹的旁邊。發掘以後,也找到了,屍身還沒有壞。

他的父親李大星來親自辨認後,大聲痛哭說:“這就是我的兒啊,一直找不到,原來你在這裡啊!”事情雖然有點奇幻不可捉摸,但證據檢驗都是真的。而且訊問時,叫王大的名字,就忽然像夢中醒來,說王大的話。叫李斯的名字,就忽然像昏暈酒醉,說李斯格的話。互相辯論多次,才招認服罪。并且是少兒魂的時候,他們父子倆絮絮叨叨地談論家務事,都很清楚沒有任何有問題的地方。最終此案件審理沒有可疑之處,于是以實際情況上報,按照大清律例來論罪。

清代京師怪談之換魂

最終王大被判斬立決,指令下達的這一天,這個少兒魂高興極了。他生前本來是賣糖為生的,忽然高唱一聲:“賣糖!”他父親哭着說:“好久沒有聽到這個了,很像是活着時候的聲音。”又問自己的孩子:“兒準備去哪裡啊?”回答說:“我也不知道,姑且走罷。”之後再問王大,不再說李斯的話了。不久王大就被處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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