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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農報案:牛舌頭被人偷了,包拯:把牛殺了,小偷就會來自首!

在民間包拯“包青天”已經和關二爺一樣成為了神明一樣的角色,尤其是經過了《三俠五義》還有《包公案》等等藝術形象的渲染,更是将包拯的形象提升到了正義的“守護神”這樣的層次。正如歌詞中所唱的那句話一樣:“開封有個包青天 ,鐵面無私辨忠奸。”可以說包拯的形象早已經深入人心。

老農報案:牛舌頭被人偷了,包拯:把牛殺了,小偷就會來自首!

包拯出生于宋真宗鹹平二年(999年),并與宋仁宗天聖五年(1027年)考中進士。之後被授予了大理評事,開始出任建昌縣(今江西永修)知縣。因為父母年事已高,是以包拯請求在合肥附近就職,并改任和州(今安徽和縣)監稅。

由于父母想要他陪在自己的身邊,是以包拯便又辭去了所有的官職,陪在父母的身邊贍養父母。包拯在家裡事事都聽從父母的安排,就像是奴仆一樣,但隻要父母高興,包拯什麼事情都願意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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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這樣包拯一直贍養父母到去世,包拯再到墳墓旁建造起了一座草盧,一直到守孝期滿了,包拯還是依依不舍,不遠離開父母。但是同鄉們都勸導包拯,讓他出去做官。是以包拯于景祐四年(1037年)開始回京赴任。

包拯回京後,被授予了天長(今屬安徽)知縣的官職。長期以來包拯都是在基層擔任父母官,是以包拯對于民生的疾苦可以說是感同身受。在擔任縣令的期間,便斷過很多的案子,其中不乏一些很令人費解的案子,但是包拯卻能夠很快的理清事情的來龍去脈。

比如說有一次包拯便遇到了一次難得一見的懸案,一位村民家的“牛舌頭”丢了,相信很多人聽說過丢牛的,但是還沒有聽過丢牛舌頭的。那麼小偷為什麼要偷牛舌頭呢?

老農報案:牛舌頭被人偷了,包拯:把牛殺了,小偷就會來自首!

首先我們要來了解古代牛在農名家庭中的地位,首先在西周時期,牛是禁止被宰殺的動物。《漢律》中也有類似的記載:“不得屠殺少齒”,什麼意思呢?就是不讓宰殺小牛。至于為何牛如此的被寶貝,一個很重要的原因是古代人口稀少的原因。

因為人口的稀少導緻勞動力嚴重的不足,而牛又是最主要的勞動工具,是以自然是有着十分重要的地位,不能夠随便的浪費。而到了宋朝,也就是包拯所處的年代。因為生産力的需要,是以牛自然是更加的重要,不可随意的宰殺,否則相當于是違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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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宋史》中便有一段這樣的記載:“有盜割人牛舌者,主來訴,拯曰:第歸,殺而鬻之。尋複有來者告私殺牛者,拯曰:何為割牛舌而又告之?盜驚服。”

這個故事是說包拯在天長縣當縣令的時候遇到了一次怪案,當時正是秋收的季節,各家各戶都在田地裡忙着收割糧食,包拯看着縣裡欣欣向榮的景象也是十分的欣慰的,但是突然卻又一個人前來報案,說自己家耕牛的舌頭被偷了,希望包拯能為自己的做主把犯案的小偷給找回來。

包拯仔細的詢問後才得知這頭牛并沒有完全的死亡,但是卻已經快要到生命垂危的地步了。因為牛一旦被割了舌頭就再也沒有辦法進食了。隻能眼睜睜的看着這頭牛死掉,而對于很多農戶來說一頭牛就是家裡所有的财産,牛死了一家人連維持生計都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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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拯仔細的思慮,覺得事情沒有那麼的簡單。這牛的舌頭一定是對方仇家給殺的,但是要如何将幕後的仇家給引出來呢?包拯想了一個辦法,那就是讓農名回去把牛的舌頭割了,到時候仇家自然會前來自首。

沒有想到第二天還真的來了一個人前來報案,說昨天那個農名偷偷的把牛給殺了,這是違法的,要讓包拯将昨天那個農名給抓起來,這個賊眉鼠眼的報案人永遠想不到是包拯讓那個農名去殺牛的。隻見包拯報案人所言後勃然大怒說道:把他給我抓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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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名報案人十分的不解,問起緣由。包拯說道:你是如何知道,牛主偷偷的把牛殺掉的?牛的舌頭都被偷了根本就不會叫,是以一定整天關注着他的家。報案人一聽到這裡知道事情暴露了,于是更加的慌慌張張。而包拯一看對方這幅樣子,更加的确定牛是這個小偷給殺了。後來這名報案人也承認了,牛就是他殺的,因為和牛主人有仇是以做了這樣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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