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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物酶固體飲料企業标準

作者:三文福
植物酶固體飲料企業标準

植物酵素固體飲料

1 個範圍

本标準規定了植物酶固體飲料的産品分類、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标志、标簽、包裝、運輸和儲存。

本标準适用于果蔬粉、谷物粉、酶粉、果蔬固體飲料、抗糊精、麥芽糖糊精中的一種或多種原料,用大豆膳食纖維粉、菊花粉、低聚糖、低聚糖、結晶果糖、水糖、瑪卡粉、魔術芋頭粉、人參(人工栽培)、玫瑰(重花紅玫瑰)、玫瑰茄子、 丹鳳牡丹花,決定明子,蓮葉,梅,紫蘇,山藥,龍眼肉,棗,大麥幼苗,納豆,紅米,海帶,β-胡蘿蔔素,番茄紅素,植物甾醇,植物甾醇酯,大豆分離蛋白,大豆肽,小麥寡肽,玉米寡肽,豌豆肽,綠豆肽,核桃肽,山藥肽,酪蛋白方解石,維生素A,維生素D,維生素E,維生素E,維生素E維生素B1, 維生素B2,維生素B6,維生素B12,維生素C,煙酸,葉酸,泛酸,檸檬酸,碳酸鈣,葡萄糖酸鈣,富馬酸亞鐵,葡萄糖酸亞鐵,葡萄糖酸鋅,氧化鋅,L-肉堿,二氧化矽,三氯蔗糖,燕麥β葡萄糖,食品風味一種或多種,預處理,成分和複合乳酸菌粉(長雙歧杆菌,副腸杆菌,熱聯鍊球菌,嗜酸乳杆菌,乳酸杆菌,發酵乳杆菌,瑞士 乳酸菌),混合後,包裝工藝制成植物酶固體飲料。

2 規範性參考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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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191 包裝儲運圖章辨別

GB 1886.78 食品安全國家标準 食品添加劑 番茄紅素(合成)

GB 1886.98 食品安全國家标準 食品添加劑 乳糖醇(又名4-D乳糖-D-山梨醇)

GB 1886.214 食品安全食品添加劑國家标準 碳酸鈣(含輕質和重質碳酸鈣)

GB 1886.232 食品安全國家标準 食品添加劑甲基纖維素鈉

GB 1886.235 食品安全國家标準 食品添加劑 檸檬酸

GB 1903.4 食品安全國家标準 食品營養強化劑 氧化鋅

GB 1903.10 食品安全國家标準 食品營養強化劑 亞鐵葡萄糖酸

GB 1903.13 食品安全國家标準 食品營養強化劑 左旋肉堿(左旋肉堿)

GB 2760 食品安全國家标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标準

GB 2762 食品安全國家标準 食品中污染物的限量

GB 2763 食品安全國家标準 食品中農藥殘留限量上限

GB 4789.1 食品安全國家标準《食品微生物檢測通則》

GB 4789.2 食品安全國家标準 食品微生物學檢測菌落總數的确定

GB 4789.3 食品安全國家标準 食品微生物學檢測 大腸杆菌計數

GB 4789.4 食品安全國家标準 食品微生物檢驗 沙門氏菌檢測

GB 4789.10 食品安全國家标準 食品微生物學檢驗 金黃色葡萄球菌檢測

GB 4789.15 食品安全國家标準 食品微生物學試驗 黴菌和酵母菌計數

GB/T 4789.21 食品衛生 微生物檢驗 冷凍飲料、飲料檢驗

GB 4789.26 食品安全國家标準 食品微生物檢驗 商業無菌檢測

GB 5009.11 食品安全國家标準 食品中總砷和無機砷的測定

GB 5009.12 食品安全國家标準 食品中鉛的測定

GB 5009.14 食品安全國家标準 食品中鋅的測定

GB 5009.22 食品安全國家标準 食品中黃曲黴毒素B、G的測定

GB 5009.83 食品安全國家标準 食品中胡蘿蔔素的測定

GB 5009.90 食品安全國家标準 食品中鐵的測定

GB 5009.92 食品安全國家标準 食品中鈣的測定

GB 5009.185 食品安全國家标準 食品中青黴素的測定

GB 5749 飲用水衛生标準

GB/T 6543 單瓦楞紙箱和雙瓦楞紙箱的運輸包裝

GB 7101 食品安全國家标準飲料

GB 7718 食品安全國家标準 預包裝食品标簽通則

GB 8820 食品安全國家标準 食品添加劑 葡萄糖酸鋅

GB 8821 食品安全國家标準 食品添加劑 β-胡蘿蔔素

GB/T 12143 飲料通用分析方法

GB 12695 食品安全飲料生産衛生規範國家标準

GB 14751 食品安全食品添加劑國家标準 維生素B1(鹽酸硫胺素)

GB 14752 食品安全食品添加劑國家标準 維生素B2(核糖核蛋白)

GB 14753 食品安全國家标準 食品添加劑 維生素B6(鹽酸甾醇)

GB 14754 食品安全國家标準 食品添加劑 維生素C(抗壞血酸)

GB 14756 食品安全國家标準 食品添加劑 維生素E(dl-α生育酚乙酸酯)

GB 14757 食品安全國家标準 食品添加劑 煙酸

GB 14880 食品安全國家标準 食品營養強化劑使用标準

GB 14881 食品安全國家标準 食品生産通用衛生規範

GB 15570 食品安全國家标準 食品添加劑 葉酸

GB 15571 食品安全國家标準 食品添加劑 葡萄糖酸鈣

GB/T 18672

GB 19640 谷物制品食品安全國家标準

GB 19643 食品安全國家标準 藻類及其制品

GB 20371 食品安全國家标準 食品加工用植物蛋白

GB/T 20882 果糖糖漿

GB/T 20883 麥芽糖

GB/T 20884 麥芽糖糊精

GB/T 22492 大豆多肽粉

GB/T 22494 大豆膳食纖維粉

GB/T 23528 寡糖

GB 25531 食品安全國家标準 食品添加劑 三氯蔗糖

GB 25576 食品安全國家标準 食品添加劑 二氧化矽

GB/T 26762 晶體果糖 固體果糖

GB 28050 食品安全國家标準 預包裝食品營養标簽通則

GB 29989 嬰幼兒食品和乳制品中左旋肉堿食品安全測定國家标準

GB 30616 食品安全國家标準食品香精

NY/T 1325 有機食品芽菜蔬菜

NY/T 1506 有機食品食用花卉

NY/T 494 魔術芋頭粉

NY/T 1884 有機食品水果和蔬菜粉

QB 2357 聚酯 (PET) 無蒸飲料瓶

QB/T 2847 功能性紅豆蔻(粉末)

QB/T 2984 低聚乙烯

QB/T 4260 大豆糖

QB/T 4707玉米寡肽粉

SB/T 10528 納豆

SN/T 3865出口保健食品中番茄紅素的測定 液相色譜法-質譜法/質譜法

JJF 1070定量包裝商品淨含量測量檢驗規則

DBS22/024 食品安全地方标準 食品配料人參

國家品質監督檢驗檢疫總局令(2005)第75号《包裝定量商品計量監督管理辦法》

國家品質監督檢驗檢疫總局(2009)令第123号《食品标簽管理條例》(修訂本)

衛生部關于進一步規範保健食品原料管理的通知(威發監督管理第51号)

關于準許低聚糖等新型資源食品的公告(衛生部公告2008年第20号)

關于準許DHA藻油、棉籽低聚糖等7項新資源食品等相關法規的公告(衛生部公告2010年第3号)

衛生部辦公廳關于公布《食品用菌名錄》的通知(衛生部,衛生廳監督,編号:(2010)65)

關于準許瑪卡粉作為新資源食品的公告(衛生部公告2011年第13号)

關于準許中長鍊脂肪酸食用油和小麥寡肽為新資源的公告(衛生部公告2012年第16号)

關于準許人參(人工栽培)作為新型資源食品的公告(衛生部公告2012年第17号)

關于沙棘葉和天萍作為普通食品的管理的公告(衛報公告2013年第3号)

關于準許裸藻等8種新食品成分的公告(衛生部公告2013年第10号)

關于準許番茄籽油等9種新食品配料的公告(衛報公告2014年第20号)

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典(2015年版)

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典(2015年第二版)

3 産品分類

按産品的原材料分為:

3.1 植物酵素固體飲料1:果蔬粉、酵素粉、麥芽糖糊精、菊粉、低聚糖、大豆、碳酸鈣、富馬酸、β-胡蘿蔔素、維生素C、維生素E、維生素B1、維生素B2、維生素B6、煙酸、維生素B12、葉酸、泛酸、二氧化矽、檸檬酸為原料,以複合乳酸菌粉,經一系列工藝加工而成。

3.2 植物酵素固體飲料2:果蔬粉、酵素粉、麥芽糖糊精、菊花粉、寡聚木糖、莎莎醬、葡萄糖酸鈣、葡萄糖酸亞鐵、β-胡蘿蔔素、維生素A、維生素D、維生素C、維生素E、維生素B1、維生素B2、維生素B6、煙酸、維生素B12、葉酸、恐慌酸、二氧化矽、檸檬酸為原料,以複合乳酸菌粉, 由一系列過程處理。

3.3 植物酵素固體飲料3:果蔬粉、酵素粉、麥芽糖糊精、硫酸鹽、β-胡蘿蔔素、維生素C、維生素E、維生素B1、維生素B2、維生素B6、煙酸、維生素B12、葉酸、泛酸、二氧化矽、檸檬酸為原料,以複合乳酸粉體,經一系列工藝加工而成。

3.4 植物酵素固體飲料4:果蔬粉、谷物粉、酶粉、麥芽糖糊精、蔗糖、葡萄糖酸鈣、葡萄糖酸鐵、β-胡蘿蔔素、維生素C、維生素E維生素B1、維生素B2、維生素B6、煙酸、維生素B12、葉酸、泛酸、二氧化矽、檸檬酸、三氯蔗糖為原料,以複合乳酸菌粉,經一系列工藝加工而成。

3.5 植物酵素固體飲料5:果蔬粉、谷物粉、酶粉、納豆粉、麥芽糖糊精、硫酸鹽、人參(人工栽培)、碳酸鈣、富馬酸、葡萄糖酸鋅、二氧化矽、檸檬酸、三氯蔗糖為原料,以複合乳酸菌粉,經一系列工藝加工而成。

4 要求

4.1 配料和配件

4.1.1 酶粉:要求溶解性,應符合供應商備案有效企業标準的規定,并符合GB 2762、GB 2763的規定。

4.1.2 果蔬粉:應符合NY/T 1884。

4.1.3 谷物粉:應符合GB 19640。

4.1.4 果蔬固體飲料:應符合GB 7101的規定。

4.1.5 大豆膳食纖維粉:應符合GB 1886.98。

4.1.6 乳糖醇:應符合GB/T 22494。

4.1.7 紅蟄:應遵守QB/T 2847。

4.1.8 海帶:應符合GB 19643。

4.1.9 番茄紅素:應符合GB 1886.78。

4.1.10 豌豆肽、綠豆肽、核桃肽、山藥肽:應符合供應商備案有效的企業标準和衛生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告(2013年第3号)。

4.1.11 酪蛋白方解石:應符合供應商送出的有效企業标準的要求。

4.1.12 大豆蛋白分離:應符合GB/T 20371。

4.1.13 維生素A:應符合GB 14750。

4.1.14 維生素D: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典(2015年第二版)的規定。

4.1.15 維生素E:應符合GB 14756。

4.1.16 寡乳糖半乳糖:應符合衛生部公告(2008年第20号)。

4.1.17 結晶果糖:應符合GB/T 26762。

4.1.18 丹鳳牡丹花:應符合衛生部公告(2013年第10号)。

4.1.19 聯盟号:應符合QB/T 4260。

4.1.20 抗糊精:應符合衛生部公告(2008年第20号)。

4.1.21 麥芽糖糊精:應符合GB/T 20884。

4.1.22 魔術芋頭粉:應符合 NY/T 494。

4.1.23 玫瑰(重紅玫瑰):應符合 NY/T 1506。

4.1.24 茄子薔薇:應無蟲腐朽,無污染,無黴菌,并應符合GB 2762、GB 2763的要求。

4.1.25 大麥苗:應符合NY/T 1325。

4.1.26 納豆:應符合SB/T 10528。

4.1.27 維生素B1:應符合GB 14751。

4.1.28 維生素B2:應符合GB 14752。

4.1.29 維生素B6:應符合GB 14753。

4.1.30 維生素C:應符合GB 14754。

4.1.31 葉酸:GB 15570應符合。

4.1.32 煙酸:GB 14757應符合。

4.1.33 泛酸、維生素B12:應符合供應商備案有效企業标準的規定,并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典(2015年第二版)的規定。

4.1.34 二氧化矽:應符合GB 25576。

4.1.35:應遵守GB/T 18672。

4.1.36 确定明子、蓮花、梅井、山甘、龍眼、子沐: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2015年版)的規定。

4.1.37 瑪卡粉: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的規定(2011年第13号)。

4.1.38 左旋肉堿:應符合GB 1903.13。

4.1.39 低聚果糖:應符合GB/T 23528。

4.1.40 低聚乙烯:應符合QB/T 2984。

4.1.41 三氯蔗糖:應符合GB 25531。

4.1.42 甲基纖維素鈉:應符合GB 1886.232。

4.1.43 β-胡蘿蔔素:應符合GB 8821。

4.1.44 菊粉:應符合衛生部公告(2009年第5号)。

4.1.45 大豆肽:應符合Gb/T 22492。

4.1.46 小麥寡肽:符合衛生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告》(2012年第16号)的規定。

4.1.47 玉米寡肽:應遵守QB/T 4707。

4.1.48 碳酸鈣:應符合GB 1886.214。

4.1.49 葡萄糖酸鈣:應符合GB 15571。

4.1.50 富馬酸亞鐵:應符合供應商送出的有效企業标準。

4.1.51 葡萄糖酸亞鐵:應符合GB 1903.10。

4.1.52 葡萄糖酸鋅:應符合GB 8820。

4.1.53 氧化鋅:應符合GB 1903.4。

4.1.54 檸檬酸:應符合GB 1886.235。

4.1.55 燕麥β葡聚糖:應符合衛生部公告(2014年第20号)的要求。

4.1.56 植物甾醇:應符合衛生部公告(2010年第3号)的要求。

4.1.57 植物甾醇酯:應符合衛生部公告(2010年第3号)的要求。

4.1.58 食品香精:GB 30616應符合。

4.1.59 複合乳酸菌粉(長雙歧杆菌、帕拉氏乳杆菌、熱誘導鍊球菌、嗜酸乳杆菌、鼠尾草乳杆菌、發酵乳酸菌、瑞士乳酸菌):應符合供應商備案有效企業标準的規定,并按照《衛報監督辦公室第65号》的規定進行監管。

4.1.60 加工用水:應符合GB 5749的規定。

4.1.61 人參(人工栽培):應符合衛生部公告(2012年第17号)和DBS22/024。

4.2 感官名額

感官名額應符合表1。

表1 感官名額

植物酶固體飲料企業标準

4.3 理化名額

理化名額應符合表2。

表2 理化名額

植物酶固體飲料企業标準

4.4 微生物名額

微生物名額應符合表3和表4。

表3 微生物名額

植物酶固體飲料企業标準

表4 緻病菌限量

植物酶固體飲料企業标準

4.5 淨含量名額

符合國家品質監督檢驗檢疫總局第75号(2005)令的規定。

4.6 食品添加劑和食品營養強化劑

4.6.1 食品添加劑和食品營養增強劑的品質必須符合相應的安全标準和相關法規。

4.6.2 食品添加劑的品種和用途應符合GB 2760。食品香精、胴體纖維素鈉、檸檬酸、維生素C、聚葡糖、乳糖醇可根據生産需要适量使用。二氧化矽的最大使用量≤15.0g/kg。

4.6.3 食品營養強化劑的品種和用途應符合GB 14880的規定。

4.7 生産加工過程中的衛生要求

GB 12695、GB 14881應符合。

5 測試方法

5.1 感官名額

在明亮的自然光下,取适量樣品,打開外包裝,将内容物放入幹淨的白色瓷盤中,觀察其顔色,組織形狀和雜質。聞聞它的氣味,品嘗它。

5.2 理化名額

5.2.1 水分:按GB 5009.3測定。

5.2.2 總砷:按GB 5009.11測定。

5.2.3 引線:按GB 5009.12測量。

5.2.4 三氯蔗糖:按GB 22255測定。

5.2.5 鈣:按GB 5009.92測定。

5.2.6 鐵:按GB 5009.90測定。

5.2.7 鋅:按GB 5009.14測量。

5.2.8 維生素B1:按GB/T 5009.84測定。

5.2.9 維生素B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典(2015年第2部分)規定的維生素B2方法測量。

5.2.10 維生素B6:按GB/T 5009.154測定。

5.2.11 維生素B1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典(2015年版第2部分)中維生素B12規定的方法測量。

5.2.12 煙酸:按GB/T 5009.89測定。

5.2.13 葉酸:按GB/T 5009.211測定。

5.2.14 泛酸:按GB/T 5009.210測定。

5.2.15 番茄紅素:按照SN/T 3865中規定的方法測定。

5.2.16 左旋肉堿:按GB 29989測定。

5.2.17 β-胡蘿蔔素:按GB 5009.83檢測。

5.2.18 青黴素:按GB 5009.185測定。

5.2.19 黃曲黴毒素B1:按GB 5009.22規定的方法測定。

5.3 微生物名額

5.3.1 大腸菌群:按GB 4789.3測定。

5.3.2 乳酸菌數:按GB 4789.35測定。

5.3.3 模具:按GB 4789.15标準測定。

5.3.4 沙門氏菌:按GB 4789.4測定。

5.3.5 金黃色葡萄球菌:按照Gb 4789.10法律II規定的方法測定。

5.4 淨含量和負偏差

根據JJF 1070中規定的方法測量。

6 檢查規則

6.1 分組批次

以同一批次的配料、同一生産班次、相同包裝規格的完好無損的産品為一批。

6.2 采樣方法

在每批産品中,以3%的箱數取樣,然後從每批中取2個最小包裝,樣品數量不得少于18袋(袋)。樣品分為2部分,1個測試和1個樣品。

6.3 産品檢驗

産品檢驗分為工廠檢驗和型式檢驗。

6.3.1 工廠檢驗

産品應由公司質檢部門根據出廠檢驗項目經檢驗合格後,并附有産品品質合格證,出廠前。測試項目為感官名額、淨含量、水分、乳酸菌數、大腸杆菌等。

6.3.2 型式檢驗

型式檢驗是本标準中規定的所有項目。在正常生産期間,每半年進行一次型式檢驗。在以下情況之一中,還應進行型式試驗:

a) 新産品投産時;

b) 産品停産三個月以上,恢複生産時;

c) 加工過程中發生較大變化,可能影響産品品質時;

d) 當産品品質不穩定或供需之間存在品質異議時;

e) 食品安全監管部門要求時。

6.4 确定規則

6.4.1 當檢驗結果全部符合本标準規定的時,該批次的産品應判定為合格。

6.4.2 微生物名額的試驗結果之一不符合本标準要求的,産品應判定為不合格,微生物名額不得重新檢查。

6.4.3 如除微生物名額外不符合本标準要求,可對不符合标準的物品從該批産品中進行雙重抽樣複檢,複檢結果均符合本标準的規定,該批次的産品判斷為合格;

7 标志、标簽、包裝、運輸、儲存、保存期限

7.1 徽标、标簽

7.1.1 産品銷售包裝标志應符合GB 7718、食品标簽條例(修訂)和GB 28050的有關規定,并注明原産地、規格。産品出貨包裝标志應符合GB/T 191規定。

7.1.2 在産品标簽上加入馬庫恩粉,标簽上應注明每日消費限量(本品相當于馬庫溴铵粉的最大消費限量為:25g/天)和不适當的人群(本品嬰幼兒、哺乳期婦女、孕婦不宜食用)。

7.1.3 添加植物甾醇産品标簽,标簽上應标明每日消費限量(本産品相當于植物甾醇最大消費限量:2.4g/天)和不适當的人(本産品嬰幼兒不得食用)。

7.1.4 産品标簽和添加植物甾醇酯的标簽應注明每日消費限值(本品最大消費限量為5g/天)和不合适的人群(本品不适合孕婦和5歲以下兒童食用)。

7.1.5 添加産品标簽和寡聚物标簽,以标明每日消費限值(本品相當于寡糖的最高消費限量為:15g/天)。

7.1.6 添加燕麥β-葡聚糖産品标簽,辨別應标明每日食用限量(本品相當于燕麥β-葡聚糖最大消費限量為:5g/天)和不适當的人群(本品嬰幼兒、哺乳期婦女、孕婦不宜食用)。

7.1.7 添加低聚木制品标簽,辨別應标明不适合人群(本品嬰幼兒不得食用)

7.1.8 添加菊花粉産品标簽,辨別應标明不适合人群(本産品嬰幼兒不得食用)。

7.1.9 加入人參(人工種植)産品标簽,标簽上應注明不适合人群(孕婦、哺乳期婦女及14歲以下兒童不适合食用)及使用限量(本産品相當于人參種植者的最高消費限量:3克/天)。

7.2 包裝

7.2.1 内包裝:塑膠和鋁箔複合膜用于食品包裝,袋子應符合GB/T 28118要求。密封嚴密,無漏氣,箱體辨別内容正确,文字清晰。

7.2.2 外包裝瓦楞紙箱應符合GB/T 6543要求,封口膠帶粘貼牢固、平整,并保證箱内産品完好無損。

7.3 運輸

運輸工具應清潔、衛生,禁止與有害物品混合,混合運輸,搬運過程中避免劇烈撞擊,防止日曬、雨淋。

7.4 存儲

産品應貯存在通風、幹燥、陰涼的庫房中,不得與有害、有毒、腐蝕性、有異味的物品混合貯存。

7.5 保存期限

産品按照本标準規定,未開封,自生産之日起保存期限為24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