戰漢時期中國古玻璃豔影
關于戰漢時期古玻璃(水晶琉璃)器的用途,衆說紛纭,有一種似是而非的觀點認為古琉璃器是為陪葬而制作的,即陪葬器。
我不知道這個觀點的依據是什麼,如果隻是由于它們絕大部分是葬坑所出,這個結論未免過于簡單粗暴,因為在視死如視生的古代,生前所置用的,去世時随伴入土是十分正常的,随葬器和冥器有着本質的差別。這讓我想起業界對“唐三彩”的定義,由于在19 年修建隴海鐵路時在洛陽邙山的墓葬中發現了唐代具有三彩以上的彩釉陶,在缺乏關鍵資料、史實的情況下,就将之簡單結論為“冥器(專門制作用來陪葬的器皿)”,以至于随後在民間發現大量的唐代彩陶時,被不知就裡的“專家”和被“專家”誤導的許多吃瓜群衆、半路出家的“學者”及許多藏界業者全部定義為“冥器”。殊不知唐代彩陶事實上是分三、六、九等的,有許多是宮廷擺設器、使用器随葬的,并非“冥器”。對中國古代藝術品研究得不認真、不專業,就十分容易人雲亦雲,跟風瞎蒙。
數十年來,文博界一直彌漫着對古代藝術品簡陋粗鄙、錯亂随意的主觀臆斷的風氣。下期接着聊。
正文:貴(跪)人負爵

“一是齋主”:
詩人、福建省作家協會會員
中國收藏家協會會員、鑒定師、評估師
中國文化藝術人才庫藝術品一級鑒定師
孫瀛洲古陶瓷文化藝術研究院研究員
中國文物網進階鑒定評估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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