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擴散!交通違法記分規則有變,4月1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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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12月27日召開新聞釋出會,公布新制訂修訂的《機動車登記規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管理辦法》等3個交管規章,同時再推出9項交管改革新措施。進一步改革完善機動車登記、駕駛人管理和交通違法記分制度。其中部分交通違法記分分值降低。

擴散!交通違法記分規則有變,4月1日起實施!
擴散!交通違法記分規則有變,4月1日起實施!

公安部召開釋出會公布制修訂3個交管部令/公安部提供

本次單獨制定新的部門規章《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管理辦法》,對記分管理制度進行了系統公安部交管局局長李江平介紹,本次單獨制定新的部門規章《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管理辦法》,對記分管理制度進行了系統調整和完善,将從2022年4月1日起實施。修改後,記分行為共50項,其中,7項違法記12分,7項違法記9分,11項違法記6分,具體記分标準可登入公安部網站查詢。公安部交管局局長李江平介紹:

李江平:在保持對酒後駕駛、交通肇事緻人傷亡後逃逸、使用僞造變造牌證等嚴重妨礙交通安全的違法行為記12分的前提下,根據對道路交通安全暢通影響的程度,降低了部分交通違法行為記分分值,删除了駕車未放置檢驗标志、保險标志等輕微交通違法行為記分。

根據新的記分管理辦法,交管部門對于交通違法行為情節輕微,采取警告處罰的,免予記分;推行學法減分制度,一個記分周期最多可扣減6分。

李江平:對一個記分周期裡多次記滿12分的,延長學習時間,增加考試科目。同時,嚴查嚴處弄虛作假、買分賣分、替學代學、考試舞弊等行為,對發現違法違規的,嚴格依法處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另外兩個修訂的部門規章是對公安部近年來已推出的69項“一證辦、異地辦、網上辦”交管改革措施進行制度化。其中,新修訂的《機動車登記規定》明年5月1日起實施,修改後的《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明年4月1日起實施。新規章将再推出9項車輛登記、駕考領證等方面的便民利企新措施。公安部交管局副局長劉宇鵬表示:

劉宇鵬:推行私家車新車上牌免查驗,對小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在出廠時查驗車輛,生産企業與公安交管部門共享車輛資訊,群衆辦理注冊登記時免予交驗機動車;推行部門資訊聯網共享核查,共享車購稅、交強險、營運資質、體檢等資訊,群衆辦理業務時免予送出相關證明憑證。

交通違法記分規則有調整

部分交通違法分值降低

此次單獨制定新的部門規章《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管理辦法》,對記分管理制度進行了系統調整和完善:

一是推行學法減分措施

對參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學習且經考試合格,或者參加公安交管部門組織的交通安全公益活動,符合扣減記分條件的,可以從已累計記分中扣減記分,一個記分周期内最高可扣減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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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優化調整記分分值

在保持對酒後駕駛、交通肇事緻人傷亡後逃逸、使用僞造變造牌證等嚴重妨礙交通安全的違法行為管理力度的前提下,降低了部分交通違法行為記分分值,删除了駕車未放置檢驗标志、保險标志等交通違法行為記分。

具體記分分值,您可以戳圖了解

三是調整滿分學習考試制度

嚴格多次記滿12分駕駛人學習和考試,對一個記分周期内多次記滿12分的,延長學習時間,增加學習内容,增加考試科目,對多次違法駕駛人加強教育管理。

具體來說,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内參加滿分教育的次數每增加一次或者累積記分每增加12分,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的學習時間增加七天,每次滿分學習的天數最多六十天。其中,大型客車、重型牽引挂車、城市公共汽車、中型客車、大型貨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内參加滿分教育的次數每增加一次或者累積記分每增加12分,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的學習時間增加三十天,每次滿分學習的天數最多一百二十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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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項便民利企新措施

此外,新制修訂的部門規章還推出9項便民利企新措施。

3項便利車輛登記新措施:

一是推行私家車新車上牌免查驗。對小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在出廠時查驗車輛,生産企業與公安交管部門共享車輛資訊,群衆辦理注冊登記時免予交驗機動車。積極推行網際網路登記服務新模式,實作網上售車、網上選号、網上登記,便利群衆快捷上牌。

二是推行小客車登記全國“一證通辦”。對在戶籍地以外辦理小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注冊登記的,申請人可以憑居民身份證“一證通辦”,無需再送出居住證明。

三是推行車輛資訊變更“跨省通辦”。對變更貨車加裝尾闆、殘障人士用車加裝輔助裝置、小客車加裝行李架等情形,群衆可以在車輛所在地申請辦理,無需傳回登記地驗車。

4項便利駕考領證新措施:

一是推行大中型客貨車駕駛證全國“一證通考”。對在戶籍地以外申領大中型客貨車駕駛證的,申請人可以憑居民身份證“一證通考”,無需再送出居住證明。

二是恢複駕駛資格考試“跨省可辦”。對駕駛證超過有效期未換證被登出不滿兩年的,申請人可以向全國任一地申請參加科目一考試,恢複駕駛資格,更好滿足群衆異地考試換證需求。

三是優化駕駛證考試内容和項目。對持有小型自動擋汽車駕駛證增駕小型汽車,或者持有機車駕駛證增駕其他類型機車的,隻考試科目二和科目三,優化考試程式。

四是新增輕型牽引挂車準駕車型。新增準駕車型“輕型牽引挂車”,允許駕駛小型汽車列車,更好滿足群衆駕駛房車出遊需求,促進房車旅遊新業态發展。

2項減證便民服務新措施:

一是推行申請資料和檔案電子化。實行申請資料電子化采集、檔案電子化管理,機動車轉籍、駕駛人考試等資訊網上轉遞,實作交管業務辦理“減環節、減材料、減時限”。

二是推行部門資訊聯網共享核查。與稅務、銀保監、交通運輸、醫療機構等部門資訊聯網,共享車購稅、交強險、營運資質、體檢等資訊,群衆辦理業務時免予送出相關證明憑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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