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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建專制下還剩那點溫存——秋後問斬,讓人情與法理都得以兼顧

古裝電視劇中,涉及一些刑審情節的時候往往會出現“秋後問斬”一詞,秋後問斬理所當然就是指春夏宣判,秋後執行。很多人會難以了解,古代人真的是如此講究嗎?連處決犯人都要選擇季節。其實确實如此,秋後問斬所涵蓋的遠遠沒有我們想的那麼簡單。

封建專制下還剩那點溫存——秋後問斬,讓人情與法理都得以兼顧

我們先來大緻了解下秋後問斬在曆史上的變遷。

一、其實秋後問斬在各朝各代都會有些不同,畢竟或多或少都會帶有自己那個時代的一些特色,不過這個不同差別也不是特别多。是以我們調重點的差别來講,比如時間差别上——比如漢朝的法律典籍規定,執行殺頭隻能標明秋冬,一旦過了立春堅決不允許執行。而唐宋的法律基本一緻,規定立春到秋分的時間段,除非凡有謀反弑君、忤逆殺父、奴仆殺主的重罪以外,其他罪一概不可以在春夏執行。

而具體的執行時間也稍微有些細小的差距,比如西漢時期被規定為整個秋季與冬季一個月,即農曆的九月到十二月這四個月。而這種情況到了唐代有所改變,自有唐一代開始,執行時間開始濃縮,即減少執行的時間範疇,把時間定在了十、十一和十二月這三個月,以後直到清末,再也沒有進行大幅度的變動。

封建專制下還剩那點溫存——秋後問斬,讓人情與法理都得以兼顧

看到這裡有人會許會問,為何要叫秋後呢?這些月份明明有在秋季的,應該更多算是秋季問斬吧?但是我們這裡需要說明的是,“秋後問斬”中的“秋後”不是指秋季之後,而是以秋分(9月23日)為時間節點算起。

二、而除了時間這個主要細微差别之外,在某些朝代也會對秋後問斬的細節加以改良,比如明清兩朝。明代在步驟上追加了一項——那就是朝審,在朝審這一會審制度中被判決死罪的犯人,同樣也會秋後執行;而到了清代,''朝審''再次被加以優化改進,分為了朝審與秋審。對于有清一代來說,分工明确、詳細的朝審與秋審可以幫助清廷最大限度地保障判決的公平性。

封建專制下還剩那點溫存——秋後問斬,讓人情與法理都得以兼顧

開頭之時有談到過秋後問斬比較複雜——其實這個複雜并不單單是細節過程複雜,背後涉及的因素更是複雜——其是信仰、人情、法理多項要素的揉合的結果。

一、“神學”與信仰思想的貫徹

由于古代農耕文明社會,人類謀生的手段主要依靠耕種,對于認識自然、改造自然,提升自然的水準非常有限,于是人類對自然的認識也僅僅局限在訴諸神明的層面。

五行說自上古時期開始,到先秦時期得到完善和發展,就成為人類原始和封建社會的自然科學。可以毫不誇張地說,整個封建社會以前的所有人類生産生活資料無一不是建立在以陰陽五行說為基礎的原始自然科學之上,包括今天我們探讨的“秋後問斬”。

封建專制下還剩那點溫存——秋後問斬,讓人情與法理都得以兼顧

古代人由于對自然界各種現象缺乏有力的科學解釋,一旦遇上超過人力範疇的自然現象時,第一時間想到的是神力背後的主導,将自然現象一概神化便是最好的解釋,于是天災、人禍、彗星、稀有動物等等一切皆源自老天的賜予,進而延伸出“人道符合天道”的說法。

恰恰如此,封建社會以前的王侯将相在建國立制的時候,必須要将所謂的“天道”納入首要考慮的因素當中。人作為萬物之長,刑罰殺戮自然而然也要符合“天道”的意願。

而依據五行說的理論,萬事萬物生發于春天,枝繁葉茂于夏天,秋天和冬天是休息收藏的季節。我們通常講“秋天有一股肅殺之氣”“寒風刺骨”說的也是這個道理,自然界的草木都是成熟收割與秋天,人類的刑罰殺戮同樣要順應四時節氣,故而選擇秋後執行——這在《禮記》中就是一個最好的展現,《禮記》中曾明确提到過:“涼風至,白露降,可用于行戮。”

封建專制下還剩那點溫存——秋後問斬,讓人情與法理都得以兼顧

除此之外,漢朝的儒術對後世影響相當深遠,其天人感應學說更是讓曆代統治者無一不提倡。而董仲舒在自己所著的《春秋繁露》也曾說道“慶為春,賞為夏,罰為秋,刑為冬”,統治者自然遵守。而這樣也将帝王的一些獎罰行為與四季變換靠攏結合,通俗點講,帝王進行行賞要選在春夏,刑罰殺戮隻有秋冬才可以進行,逐漸地演變出“秋後問斬”。

二、要滿足農耕勞動力的需求

俗話說,民以食為天。剛才也提到過封建社會是以農耕農業為主,在生産資料和生産方式極其落後的農業社會,勞動力是最為稀有珍貴的生産工具,包括割據勢力之間的攻伐都是圍繞人口和土地。

既然勞動力如此珍貴重要,地得需要人種,莊家得需要人打理,糧食得需要人收割,瓷器得需要人燒制,那麼以土地和勞動力為核心的封建社會,解決糧食問題的根本是解決好秋收的問題,自從人類學會耕作,社會就步入到農耕文明和父系氏族社會階段,男人就承擔起糧食耕種和服兵役保家衛國的重任。

封建專制下還剩那點溫存——秋後問斬,讓人情與法理都得以兼顧

一般情況下犯罪的犯人都是以男性居多,更夠犯下殺頭如此重罪的更是如此,除非像《水浒傳》中的潘金蓮和王婆之流,這種女性犯下謀殺的大罪肯定想都不用想必然要砍頭。

既然男性是農業社會農耕文明社會的主流勞動力,秋收以前就必須承擔起家裡“春種夏理秋收”的重任,春夏兩季男人必須去田間地頭沒日沒夜地幹活勞作,才能保證家庭和社會能夠有所收成,老百姓有收獲,相對應的才能向朝廷繳納稅負皇糧,也就是說秋後問斬是為了社會能夠有更加充足的勞動力。

封建專制下還剩那點溫存——秋後問斬,讓人情與法理都得以兼顧

在這一點,中國古代有很多朝代比較開明,遇到秋收季節會允許論罪問斬的犯人回家收地,等秋收結束家裡一切安排妥當再回來執行。《唐史》中曾記載,唐太宗一朝有赦令400多個死刑犯人回家秋收的一個故事——而沒想到秋收過後,400多死刑犯人全部自覺回到長安聽候執行,唐宗皇帝聽到後被這些死刑犯人的行為深深感動,于是與廷尉有司商議赦免這些犯人的死罪,這在曆史上一直是一個佳話。

總結

其實問斬于秋後,雖然帶有一定封建迷信色彩,但也算是封建社會一項法律上的人文關懷,展現出封建社會人性化的一面,其本意就是最大限度保護珍貴的勞動力資源,是出于對法理和人情的綜合考慮做出的一個決定,也可見封建統治階級為了鞏固統治,維護民心也曾算是良苦用心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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