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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建专制下还剩那点温存——秋后问斩,让人情与法理都得以兼顾

古装电视剧中,涉及一些刑审情节的时候往往会出现“秋后问斩”一词,秋后问斩理所当然就是指春夏宣判,秋后执行。很多人会难以理解,古代人真的是如此讲究吗?连处决犯人都要选择季节。其实确实如此,秋后问斩所涵盖的远远没有我们想的那么简单。

封建专制下还剩那点温存——秋后问斩,让人情与法理都得以兼顾

我们先来大致了解下秋后问斩在历史上的变迁。

一、其实秋后问斩在各朝各代都会有些不同,毕竟或多或少都会带有自己那个时代的一些特色,不过这个不同区别也不是特别多。因此我们调重点的差别来讲,比如时间差别上——比如汉朝的法律典籍规定,执行杀头只能选定秋冬,一旦过了立春坚决不允许执行。而唐宋的法律基本一致,规定立春到秋分的时间段,除非凡有谋反弑君、忤逆杀父、奴仆杀主的重罪以外,其他罪一概不可以在春夏执行。

而具体的执行时间也稍微有些细小的差距,比如西汉时期被规定为整个秋季与冬季一个月,即农历的九月到十二月这四个月。而这种情况到了唐代有所改变,自有唐一代开始,执行时间开始浓缩,即减少执行的时间范畴,把时间定在了十、十一和十二月这三个月,以后直到清末,再也没有进行大幅度的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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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这里有人会许会问,为何要叫秋后呢?这些月份明明有在秋季的,应该更多算是秋季问斩吧?但是我们这里需要说明的是,“秋后问斩”中的“秋后”不是指秋季之后,而是以秋分(9月23日)为时间节点算起。

二、而除了时间这个主要细微差别之外,在某些朝代也会对秋后问斩的细节加以改良,比如明清两朝。明代在步骤上追加了一项——那就是朝审,在朝审这一会审制度中被判决死罪的犯人,同样也会秋后执行;而到了清代,''朝审''再次被加以优化改进,分为了朝审与秋审。对于有清一代来说,分工明确、详细的朝审与秋审可以帮助清廷最大限度地保障判决的公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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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头之时有谈到过秋后问斩比较复杂——其实这个复杂并不单单是细节过程复杂,背后涉及的因素更是复杂——其是信仰、人情、法理多项要素的揉合的结果。

一、“神学”与信仰思想的贯彻

由于古代农耕文明社会,人类谋生的手段主要依靠耕种,对于认识自然、改造自然,提升自然的水平非常有限,于是人类对自然的认识也仅仅局限在诉诸神明的层面。

五行说自上古时期开始,到先秦时期得到完善和发展,就成为人类原始和封建社会的自然科学。可以毫不夸张地说,整个封建社会以前的所有人类生产生活资料无一不是建立在以阴阳五行说为基础的原始自然科学之上,包括今天我们探讨的“秋后问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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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人由于对自然界各种现象缺乏有力的科学解释,一旦遇上超过人力范畴的自然现象时,第一时间想到的是神力背后的主导,将自然现象一概神化便是最好的解释,于是天灾、人祸、彗星、稀有动物等等一切皆源自老天的赐予,进而延伸出“人道符合天道”的说法。

恰恰如此,封建社会以前的王侯将相在建国立制的时候,必须要将所谓的“天道”纳入首要考虑的因素当中。人作为万物之长,刑罚杀戮自然而然也要符合“天道”的意愿。

而依据五行说的理论,万事万物生发于春天,枝繁叶茂于夏天,秋天和冬天是休息收藏的季节。我们通常讲“秋天有一股肃杀之气”“寒风刺骨”说的也是这个道理,自然界的草木都是成熟收割与秋天,人类的刑罚杀戮同样要顺应四时节气,故而选择秋后执行——这在《礼记》中就是一个最好的体现,《礼记》中曾明确提到过:“凉风至,白露降,可用于行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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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此之外,汉朝的儒术对后世影响相当深远,其天人感应学说更是让历代统治者无一不提倡。而董仲舒在自己所著的《春秋繁露》也曾说道“庆为春,赏为夏,罚为秋,刑为冬”,统治者自然遵守。而这样也将帝王的一些奖罚行为与四季变换靠拢结合,通俗点讲,帝王进行行赏要选在春夏,刑罚杀戮只有秋冬才可以进行,逐渐地演变出“秋后问斩”。

二、要满足农耕劳动力的需求

俗话说,民以食为天。刚才也提到过封建社会是以农耕农业为主,在生产资料和生产方式极其落后的农业社会,劳动力是最为稀有珍贵的生产工具,包括割据势力之间的攻伐都是围绕人口和土地。

既然劳动力如此珍贵重要,地得需要人种,庄家得需要人打理,粮食得需要人收割,瓷器得需要人烧制,那么以土地和劳动力为核心的封建社会,解决粮食问题的根本是解决好秋收的问题,自从人类学会耕作,社会就步入到农耕文明和父系氏族社会阶段,男人就承担起粮食耕种和服兵役保家卫国的重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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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犯罪的犯人都是以男性居多,更够犯下杀头如此重罪的更是如此,除非像《水浒传》中的潘金莲和王婆之流,这种女性犯下谋杀的大罪肯定想都不用想必然要砍头。

既然男性是农业社会农耕文明社会的主流劳动力,秋收以前就必须承担起家里“春种夏理秋收”的重任,春夏两季男人必须去田间地头没日没夜地干活劳作,才能保证家庭和社会能够有所收成,老百姓有收获,相对应的才能向朝廷缴纳税负皇粮,也就是说秋后问斩是为了社会能够有更加充足的劳动力。

封建专制下还剩那点温存——秋后问斩,让人情与法理都得以兼顾

在这一点,中国古代有很多朝代比较开明,遇到秋收季节会允许论罪问斩的犯人回家收地,等秋收结束家里一切安排妥当再回来执行。《唐史》中曾记载,唐太宗一朝有赦令400多个死刑犯人回家秋收的一个故事——而没想到秋收过后,400多死刑犯人全部自觉回到长安听候执行,唐宗皇帝听到后被这些死刑犯人的行为深深感动,于是与廷尉有司商议赦免这些犯人的死罪,这在历史上一直是一个佳话。

总结

其实问斩于秋后,虽然带有一定封建迷信色彩,但也算是封建社会一项法律上的人文关怀,体现出封建社会人性化的一面,其本意就是最大限度保护珍贵的劳动力资源,是出于对法理和人情的综合考虑做出的一个决定,也可见封建统治阶级为了巩固统治,维护民心也曾算是良苦用心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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