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盜過乾隆和慈禧的陵寝,東陵大盜孫殿英為何能逃過法律制裁?

民國時期的孫殿英偷盜皇陵事件,曾震驚世界,以緻後世的教科書上都專門記載了此事。一位不知名的地方小軍閥,居然把大清乾隆皇帝和慈禧太後的陵寝都給挖開來,惹得在天津度假的溥儀暴氣,為日後成立僞滿洲國埋下了伏筆。

盜過乾隆和慈禧的陵寝,東陵大盜孫殿英為何能逃過法律制裁?

由于孫殿英盜墓一案資料缺乏,加諸孫殿英本人名聲很臭,以緻後世評價這個事件時,難免加油添醋,增加了很多臆測與傳奇色彩,網上還有人說孫殿英的12軍玷污慈禧之類,惹的人直搖頭:看看慈禧的照片,你能有興趣嗎?

縱觀整個盜墓一案,大家似乎都着重在腥、膻、色的盜墓一舉,而忽略的在此之後的法律審判,借着近幾日閑來無事,我整理了孫殿英在盜墓一案後的審判資料,試圖還原出一個真實的來龍去脈。

孫殿英盜墓是怎麼被發現的?

有人說孫殿英之是以可以免受法律制裁,是因為他把許多陵寝的金銀财寶送給了蔣介石夫婦以及其親信,這看似有道理,實則經不起推敲,以下有幾個史實即可反駁此問題:

一、當時負責審判東陵盜墓案的人是閻錫山的親信,且法院位于閻錫山所掌控之地區,跟老蔣并不對盤,孫殿英要行賄也是行賄老閻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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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爆發東陵盜墓案的時間是1928年,當時蔣介石不受到外界讨好,許多軍閥都想着把他扳倒。何況孫殿英在之後的中原大戰發起倒蔣,用膝蓋想也知道不會在此時獻殷勤。也有諸多史料表明孫殿英贈送财寶的時間為1930年後,也就是判決結束以後才發生的。

孫殿英盜墓,是指令自己手下去盜,自己留在大學營呆着。在部隊離開時,不少士兵的鞋底沾有白灰,他們走過的道路上也留下了灰痕,這都被細心地附近居民注意到了。随後,附近住戶在裕陵和定東陵發現了被挖掘的大坑,雖然洞口經過了回填僞裝,但明眼人一看便知這是盜墓者打開的通往地宮的入口。于是,裕陵和定東陵被盜的消息不胫而走,緊接着便出現了當地山民趁亂混進地宮,偷盜寶物的事情。

原本孫殿英保密工程做得不錯,各家媒體都畏懼他的淫威,不敢報道此事,但百密一疏,沒想到孫殿英百般威脅本地媒體,唯獨忘了賄賂外國媒體。1個月後,英國媒體《路透社》披露大清乾隆皇帝和慈禧太後的随葬寶物出現于古玩市場,被國内報紙刊發報道,一石激起千層浪。

7月11日,國民政府善後調查小組和清室詳查善後小組開始進行調查,這些調查結論披露後,再次引來輿論嘩然,部分滿人商團,以及遜清皇室,包括居住在天津日租界的溥儀等滿人上告到蔣介石那裡,要求嚴懲。此事一時轟動全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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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流程的來龍去脈

在強大社會輿論壓力之下,最高當局決定盡快将東陵盜墓案納入司法程式。鑒于本案涉及多名現役軍人,且含進階将領,當局決定在北平成立陸軍高等軍法會暨軍事特别法庭專門審理此案。

由于孫殿英本人是軍人,普通法院不能審理,得交由軍法審判,但由于當時軍人幹預法律判決的情況多不勝數,為了保障法律的公正性,遜清皇室請求組成專為審判特别重大案件設立的“特别法庭”,且要求參加陪審。最終,因孫殿英牽涉到諸多政治派别的利益,國民政府決定組織“高等軍法會審處”審理此案。

由于孫殿英是在北平盜墓,是由擔任北平衛戍總司令的閻錫山負責管理,并訓示由蔣、馮、閻、桂4個集團軍各推舉一名中将擔任審判官。而審判長則由第3集團軍第一軍團長、河北省主席商震上将任職。

商震是晉軍少數精通法律的文将,對案件的細心程度高,曾多次代理軍法要職進行審判。媒體對此案十分關注,審判長商震信心滿滿,他給報界寫了份“安民告示”類的文稿。他說:“本會審對于盜陵案約分三步進行:第一步調查人證,第二步審問,第三宣布公判。”他的話講得合情合理,讓不少關心本案的人也随之信心滿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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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商震的第一步“調查人證”,當時第一個站出來指控孫殿英是主犯的證人是清室陵寝的守陵人和鈞。他指控孫殿英去過盜墓現場,還主持了分贓,但這些指控由于證據不全,而且這些證人連日期順序都搞不清楚,和鈞一口咬定是在6月20日左右看到孫殿英炸開陵墓,但那時候孫殿英還在老家天津,軍隊真正進入東陵要等到7月4日了。種種不确定,讓證人的大打折扣,不被法庭采信。

不過,事情很快就出現了轉機,山東政府抓到了一位年輕的逃兵張歧厚,他拿着從陵墓盜來的珠寶上船,因行為舉止怪異被當場抓去審訊。而他本人膽小怕事,一下子就全盤托出來了:

我年23歲,安徽宿州人......于五月節前兩三天,由軍長下指令,叫工兵營用地雷将西太後及乾隆皇帝二墳炸開。當時我未進去,由軍長的人把着門,都是團、旅、營長們下去拿東西,别人不得進去。他們拿完了,到天明以後,我才去的。我這36顆珠子,就是在西太後的墳裡拾的。

張歧厚的口供就比較有參考性質了,相當于承認12軍确實參與盜墓,且軍長孫殿英是主使,人證物證俱在,情況對孫殿英很不利。

虎頭蛇尾的審判結果

此時人證結束,照理來說該進入第二步,傳喚孫殿英進行審問了,然而就在此時,商震的領頭上司閻錫山叫停了行動。

盜墓案發生後,此事成為政治之間的一個重要博弈點。審判孫殿英那會兒,正是1928年,當時北伐統一中原不久,各方大佬雖然表面服膺于蔣介石,實際上卻暗流湧動。蔣介石為了掌控華北,宣布國民政府要統一軍制,裁減軍隊。

然而蔣介石的裁軍計劃,隻裁其他人,不裁自己,且反倒要擴增10個憲兵師。在這樣的大背景之下,閻錫山、馮玉祥、李宗仁幾派軍閥決定聯合起來,找準時間把蔣介石拉下台位。

在這樣的大環境下,使本該公正的法律沾染了政治的污泥。閻錫山認為以目前的兵力來說,自己和蔣介石打仗隻有吃鼈的份,若是将孫殿英這樣擁有重兵的人得罪,對日後隻會更加不利。

審判長商震受到老上司閻錫山的掣肘,所主導的軍法審判也就無法深入,最終被告出爐,主犯包括12軍官兵譚溫江、張歧厚、張殿元,還有幾名古玩商人和東陵陵戶,唯獨孫殿英被處以不起訴處分。

至于商震的第二、三步“審問”與“宣布公判”,就完全沒有當初的底氣了。軍事法庭在平津衛戍司令部進行第一次預審時,譚溫江堅稱自己所持珠寶為剿匪所獲,沒有承認盜墓一事,也沒有把孫殿英給供出來。在軍事法庭的曆次預審中,孫殿英都沒有出庭,且法庭預審中也沒有涉及他的問題,大家似乎都刻意地避免提起他的名字。

預審結束後,經商震反複權衡,形成了一份正式判決書。從當年的新聞報道中可知,判決書将案件定性為“遵化縣駐軍勾結守陵滿員竊盜贓物”。這句話很有意思,首先他并沒有直指搞盜墓的駐軍就是12軍,隻用很含糊的語句來帶過。而在判決書裡面,12軍官兵被稱為“嫌疑犯”而非“正犯”,6月15日,軍事法庭審判書呈報中央,東陵盜案草草結束。

盜過乾隆和慈禧的陵寝,東陵大盜孫殿英為何能逃過法律制裁?

判決書送到南京軍政部軍法司後,就此再無消息。司法部門面對如此草率的判決,完全沒有要調查的意願,秉持着“我就爛”的心态,就按照判決做,把譚溫江等人關起來就行了。

随後中原大戰狼煙遍地,孫殿英率領所部追随閻錫山與蔣介石的中央軍作戰,徹底倒向閻、馮、桂陣營,由于都是同一挂的陣營,再也沒有人追究孫殿英是否有參與盜墓了。

結語:坊間一直傳聞,孫殿英為了平息衆怒,把龍泉寶劍送給了蔣介石,把翠玉西瓜送給宋子文,把夜明珠送給宋美齡,結果孫殿英逃過刑責。流行的說法出自國軍中将文強的回憶錄。而就他本人所述,自己之是以會知道此事,是因為孫殿英在一個晚上睡不着,找文強聊天時自己親口說出的。

其實,不是法律抓不到孫殿英,當時大街小巷,沒有一個人不知道就是孫殿英主導這件事情,就連孫殿英本人也不避諱炫耀。這是20世紀中國最黑暗的地方,司法成為了一紙空頭支票,毫無限制能力,甚至有時連空頭支票都不開了,直接放着讓它拖着。孫殿英就這樣一直逍遙法外,且一直活到了1947年因毒瘾複發病亡。

民國第一盜墓賊,就這麼順利逃脫了法律的制裁。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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