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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过乾隆和慈禧的陵寝,东陵大盗孙殿英为何能逃过法律制裁?

民国时期的孙殿英偷盗皇陵事件,曾震惊世界,以致后世的教科书上都专门记载了此事。一位不知名的地方小军阀,居然把大清乾隆皇帝和慈禧太后的陵寝都给挖开来,惹得在天津度假的溥仪暴气,为日后成立伪满洲国埋下了伏笔。

盗过乾隆和慈禧的陵寝,东陵大盗孙殿英为何能逃过法律制裁?

由于孙殿英盗墓一案资料缺乏,加诸孙殿英本人名声很臭,以致后世评价这个事件时,难免加油添醋,增加了很多臆测与传奇色彩,网上还有人说孙殿英的12军玷污慈禧之类,惹的人直摇头:看看慈禧的照片,你能有兴趣吗?

纵观整个盗墓一案,大家似乎都着重在腥、膻、色的盗墓一举,而忽略的在此之后的法律审判,借着近几日闲来无事,我整理了孙殿英在盗墓一案后的审判资料,试图还原出一个真实的来龙去脉。

孙殿英盗墓是怎么被发现的?

有人说孙殿英之所以可以免受法律制裁,是因为他把许多陵寝的金银财宝送给了蒋介石夫妇以及其亲信,这看似有道理,实则经不起推敲,以下有几个史实即可反驳此问题:

一、当时负责审判东陵盗墓案的人是阎锡山的亲信,且法院位于阎锡山所掌控之地区,跟老蒋并不对盘,孙殿英要行贿也是行贿老阎才对。

盗过乾隆和慈禧的陵寝,东陵大盗孙殿英为何能逃过法律制裁?

二、爆发东陵盗墓案的时间是1928年,当时蒋介石不受到外界讨好,许多军阀都想着把他扳倒。何况孙殿英在之后的中原大战发起倒蒋,用膝盖想也知道不会在此时献殷勤。也有诸多史料表明孙殿英赠送财宝的时间为1930年后,也就是判决结束以后才发生的。

孙殿英盗墓,是命令自己手下去盗,自己留在大本营呆着。在部队离开时,不少士兵的鞋底沾有白灰,他们走过的道路上也留下了灰痕,这都被细心地附近居民注意到了。随后,附近住户在裕陵和定东陵发现了被挖掘的大坑,虽然洞口经过了回填伪装,但明眼人一看便知这是盗墓者打开的通往地宫的入口。于是,裕陵和定东陵被盗的消息不胫而走,紧接着便出现了当地山民趁乱混进地宫,偷盗宝物的事情。

原本孙殿英保密工程做得不错,各家媒体都畏惧他的淫威,不敢报道此事,但百密一疏,没想到孙殿英百般威胁本地媒体,唯独忘了贿赂外国媒体。1个月后,英国媒体《路透社》披露大清乾隆皇帝和慈禧太后的随葬宝物出现于古玩市场,被国内报纸刊发报道,一石激起千层浪。

7月11日,国民政府善后调查小组和清室详查善后小组开始进行调查,这些调查结论披露后,再次引来舆论哗然,部分满人商团,以及逊清皇室,包括居住在天津日租界的溥仪等满人上告到蒋介石那里,要求严惩。此事一时轰动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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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流程的来龙去脉

在强大社会舆论压力之下,最高当局决定尽快将东陵盗墓案纳入司法程序。鉴于本案涉及多名现役军人,且含高级将领,当局决定在北平成立陆军高等军法会暨军事特别法庭专门审理此案。

由于孙殿英本人是军人,普通法院不能审理,得交由军法审判,但由于当时军人干预法律判决的情况多不胜数,为了保障法律的公正性,逊清皇室请求组成专为审判特别重大案件设立的“特别法庭”,且要求参加陪审。最终,因孙殿英牵涉到诸多政治派别的利益,国民政府决定组织“高等军法会审处”审理此案。

由于孙殿英是在北平盗墓,是由担任北平卫戍总司令的阎锡山负责管理,并指示由蒋、冯、阎、桂4个集团军各推举一名中将担任审判官。而审判长则由第3集团军第一军团长、河北省主席商震上将任职。

商震是晋军少数精通法律的文将,对案件的细心程度高,曾多次代理军法要职进行审判。媒体对此案十分关注,审判长商震信心满满,他给报界写了份“安民告示”类的文稿。他说:“本会审对于盗陵案约分三步进行:第一步调查人证,第二步审问,第三宣布公判。”他的话讲得合情合理,让不少关心本案的人也随之信心满满。

盗过乾隆和慈禧的陵寝,东陵大盗孙殿英为何能逃过法律制裁?

首先,商震的第一步“调查人证”,当时第一个站出来指控孙殿英是主犯的证人是清室陵寝的守陵人和钧。他指控孙殿英去过盗墓现场,还主持了分赃,但这些指控由于证据不全,而且这些证人连日期顺序都搞不清楚,和钧一口咬定是在6月20日左右看到孙殿英炸开陵墓,但那时候孙殿英还在老家天津,军队真正进入东陵要等到7月4日了。种种不确定,让证人的大打折扣,不被法庭采信。

不过,事情很快就出现了转机,山东政府抓到了一位年轻的逃兵张歧厚,他拿着从陵墓盗来的珠宝上船,因行为举止怪异被当场抓去审讯。而他本人胆小怕事,一下子就全盘托出来了:

我年23岁,安徽宿州人......于五月节前两三天,由军长下命令,叫工兵营用地雷将西太后及乾隆皇帝二坟炸开。当时我未进去,由军长的人把着门,都是团、旅、营长们下去拿东西,别人不得进去。他们拿完了,到天明以后,我才去的。我这36颗珠子,就是在西太后的坟里拾的。

张歧厚的口供就比较有参考性质了,相当于承认12军确实参与盗墓,且军长孙殿英是主使,人证物证俱在,情况对孙殿英很不利。

虎头蛇尾的审判结果

此时人证结束,照理来说该进入第二步,传唤孙殿英进行审问了,然而就在此时,商震的领头上司阎锡山叫停了行动。

盗墓案发生后,此事成为政治之间的一个重要博弈点。审判孙殿英那会儿,正是1928年,当时北伐统一中原不久,各方大佬虽然表面服膺于蒋介石,实际上却暗流涌动。蒋介石为了掌控华北,宣布国民政府要统一军制,裁减军队。

然而蒋介石的裁军计划,只裁其他人,不裁自己,且反倒要扩增10个宪兵师。在这样的大背景之下,阎锡山、冯玉祥、李宗仁几派军阀决定联合起来,找准时间把蒋介石拉下台位。

在这样的大环境下,使本该公正的法律沾染了政治的污泥。阎锡山认为以目前的兵力来说,自己和蒋介石打仗只有吃鳖的份,若是将孙殿英这样拥有重兵的人得罪,对日后只会更加不利。

审判长商震受到老上司阎锡山的掣肘,所主导的军法审判也就无法深入,最终被告出炉,主犯包括12军官兵谭温江、张歧厚、张殿元,还有几名古玩商人和东陵陵户,唯独孙殿英被处以不起诉处分。

至于商震的第二、三步“审问”与“宣布公判”,就完全没有当初的底气了。军事法庭在平津卫戍司令部进行第一次预审时,谭温江坚称自己所持珠宝为剿匪所获,没有承认盗墓一事,也没有把孙殿英给供出来。在军事法庭的历次预审中,孙殿英都没有出庭,且法庭预审中也没有涉及他的问题,大家似乎都刻意地避免提起他的名字。

预审结束后,经商震反复权衡,形成了一份正式判决书。从当年的新闻报道中可知,判决书将案件定性为“遵化县驻军勾结守陵满员窃盗赃物”。这句话很有意思,首先他并没有直指搞盗墓的驻军就是12军,只用很含糊的语句来带过。而在判决书里面,12军官兵被称为“嫌疑犯”而非“正犯”,6月15日,军事法庭审判书呈报中央,东陵盗案草草结束。

盗过乾隆和慈禧的陵寝,东陵大盗孙殿英为何能逃过法律制裁?

判决书送到南京军政部军法司后,就此再无消息。司法部门面对如此草率的判决,完全没有要调查的意愿,秉持着“我就烂”的心态,就按照判决做,把谭温江等人关起来就行了。

随后中原大战狼烟遍地,孙殿英率领所部追随阎锡山与蒋介石的中央军作战,彻底倒向阎、冯、桂阵营,由于都是同一挂的阵营,再也没有人追究孙殿英是否有参与盗墓了。

结语:坊间一直传闻,孙殿英为了平息众怒,把龙泉宝剑送给了蒋介石,把翠玉西瓜送给宋子文,把夜明珠送给宋美龄,结果孙殿英逃过刑责。流行的说法出自国军中将文强的回忆录。而就他本人所述,自己之所以会知道此事,是因为孙殿英在一个晚上睡不着,找文强聊天时自己亲口说出的。

其实,不是法律抓不到孙殿英,当时大街小巷,没有一个人不知道就是孙殿英主导这件事情,就连孙殿英本人也不避讳炫耀。这是20世纪中国最黑暗的地方,司法成为了一纸空头支票,毫无约束能力,甚至有时连空头支票都不开了,直接放着让它拖着。孙殿英就这样一直逍遥法外,且一直活到了1947年因毒瘾复发病亡。

民国第一盗墓贼,就这么顺利逃脱了法律的制裁。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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