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貨拉拉使用者跟車身亡案司機妻子:檢方建議判其一年緩期執行

作者:南方都市報

9月10日午間,南都記者從長沙市嶽麓區人民法院辦公室獲悉,貨拉拉女使用者跟車身亡案當庭上午開庭結束,法官宣布休庭,下午繼續開庭。

南都此前報道,長沙市警察局高新分局通報,2月6日21時許,貨拉拉司機周某春與使用者車某某因車資、路線費用起争執,車某某因路線偏航後要求停車,司機未予理會,車某某起身離開座椅并将身體探出車窗外,司機未采取語言和行動制止,也未緊急刹車,車某某從車窗墜車。

警方通報稱,車内未發現打鬥痕迹,受害人體表未發現搏鬥抵抗傷,衣褲、指甲均未檢驗出周某春基因型。受害人符合頭部與地面碰撞緻重度顱腦損傷死亡。案發前,司機詢問車某某是否需搬家和卸貨,遭拒,此後司機催促使用者出發。專案組多次實驗發現,偏航路線節省4分鐘。

2月23日,涉事司機周某春(男,38歲,長沙市嶽麓區人)因涉嫌過失緻人死亡罪,被公安機關依法刑事拘留。3月3日,檢察機關準許逮捕。

9月10日該案開庭,涉事司機的妻子李女士告訴南都記者,她和丈夫的妹妹趕來參加旁聽。當日上午,其丈夫身穿防護服出庭,“他進來法庭的時候眼光掃了一眼,應該是想看下家人坐在哪裡。”李女士說,據長沙檢方起訴,檢方以過失緻人死亡罪,建議法院判處其丈夫有期徒刑一年,緩期執行。

貨拉拉使用者跟車身亡案司機妻子:檢方建議判其一年緩期執行

南都記者獲悉,貨拉拉女使用者跟車身亡案當庭上午開庭結束,法官宣布休庭,下午繼續開庭。

“上午庭審主要流程走完了。”李女士說。

據南都此前報道,貨拉拉女使用者跟車案9月10日9時開庭,長沙檢方指控涉事司機涉嫌過失緻人死亡。

10日上午開庭前,周某春的妻子李女士告訴南都記者,其從兩位法援律師處獲悉,兩位法援律師将分别為其丈夫做無罪辯護和罪輕辯護。李女士向南都記者表示,其丈夫事發後内心很内疚,目前已簽署了認罪認罰書。

采寫:南都記者 黃馳波 發自湖南長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