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圍城》裡面有一段話這麼說:“婚姻就像圍城,城裡的人想要出來,城外的人想進去。”
有人說:結婚是為了跟合适的人,一起創造更好的生活。
可在當下的環境以及離婚資料來看,結婚似乎就是為了“離婚”。
越來越多的人在婚姻中更加考慮“自我”,一旦跟伴侶的感情出現了問題,就果斷選擇止損。
給你一次機會你沒有珍惜,原諒你第二次還是沒用,事不過三的話,我就會主動離開你。
老一輩的人對待婚姻的态度,往往是“縫縫補補又三年”,即便再難,沖突再多,裝一裝糊塗,一輩子也就過去了。
可是對于年輕人而言,婚姻實在是讓人“又愛又恨”的事情。
有人在婚姻中糾結不堪,有人在婚姻中飽受折磨,有人堅定地放棄壞的生活去追求更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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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代人選擇離婚的原因,有哪些?
網上有這樣一組資料,根據資料我們可以分析出來。
排在前三位的離婚原因是:生活瑣事,分居,感情基礎薄弱。
有人說:背叛感情,難道不是夫妻離婚的主要原因嗎?
背叛感情,隻是其中的一部分,有些人在遭遇伴侶對待婚姻不忠誠的問題後,會選擇忍讓,給對方一次機會。
但是,每天因為無休止的生活瑣事而産生沖突,這卻令人無法忍受。
第一:無休止的瑣事
網上有句話這麼說:夫妻生活在一起,每天都有無數次想要掐死對方的念頭;可到樓下走了一圈後,卻買回家對方最愛吃的食物。
婚姻就是這麼回事,一邊嫌棄又一邊相愛,可當一次次小沖突累積到很大的沖突最終無法調節時,兩個人就會選擇分開。
“并非是沒有感情了,而是跟對方的生活一眼就能看到頭,無力改變對方,也無法改變現狀。”
兩個人生活在一起,意味着将自己身上的缺點全都展現在對方面前;糟糕的生活習慣,糟糕的壞情緒等等。
短時間内可以忍受,可以嘗試着去磨合;可兩個人都努力一番,卻發現依舊沒能力改變,隻能選擇離婚。
第二:分居時間過久
在網上看到一個文章。
一對夫妻結婚6年,有4年的時間都處于兩地分居狀态。
妻子在家照顧孩子,擔負着全職太太的責任,而丈夫在外地打工賺錢養家。
這樣的狀态,從表面分析并不能發現兩個人有什麼感情問題。
可是妻子在傾訴時這樣說:
“淩晨2點孩子高燒不退,自己不會開車,半夜裡也打不着車;自己一個人騎電動車20裡路去醫院給孩子看病;而這些,在外地打工的丈夫并不知道。”
“一邊要照顧孩子,一邊要維護與公婆之間的關系,還要打理好家裡各種人情關系;丈夫每年隻回家2次,盡管每個月打錢回家,可裡裡外外的壓力全都落在女人身上,丈夫同樣不知道。”
“丈夫每年回家2次,留在家裡的時間不超過半個月,在家依舊不願意承擔家庭責任,隻說自己在外面辛苦賺錢養家不容易。”
你們看,兩個人的婚姻早已“名存實亡”,丈夫看不到妻子的委屈和壓力,妻子心中的痛苦與悲哀無處傾瀉。
婚姻不像談戀愛,如果說異地戀情侶有機會結婚,那麼夫妻如果長時間分居,最後失敗的可能性更大一些。
第三:感情基礎薄弱
有些人之是以選擇結婚,就是為了結婚而結婚。
沒有感情基礎,短暫認識了解一段時間就進入了婚姻;可是,結婚之後的日子才讓他們意識到,原來沒有感情的結合是如此痛苦。
每天同床共枕的人,卻并不是自己真正愛的,陌生又熟悉,生活在一個家裡,兩顆心之間卻隔着一堵牆。
不了解對方,不懂對方的心思。
在這樣的婚姻狀态下,兩個人每天都是争吵和抱怨;對方身上的缺點,在你心中被數倍放大,兩個人沒有包容更不會有了解。
這個時候,婚姻早就岌岌可危。
當婚姻的幸福和開心,全都變成了指責、埋怨、憎惡,這樣的婚姻根本就看不到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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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不下過去,看不到未來”
前段時間有個女讀者向我咨詢。
女讀者跟丈夫結婚20年,孩子剛讀大學。
她本想着,等孩子讀大學了就跟丈夫提離婚,可她心中又舍不得。
盡管兩個人的感情當下出現了許多問題和沖突,心思不在對方身上,可他們誰都沒有做出格的行為。
她心中十分不舍得兩個人之間20年的婚姻,但一想到每天的折磨與争吵,她又想從這種糟糕的婚姻狀态下逃離。
看到這裡,你是否覺得熟悉?
當下的中年夫妻,婚姻往往是這樣的狀态。
一邊是懷念,一邊是果斷,在怯弱與勇敢之間徘徊不定。
他們就像走進了死胡同裡面,婚姻變成了一堵牆,讓他不知道該如何去選擇。
當婚姻變成了這種狀态,你又會如何選擇?
在我們的婚姻裡面,往往有着三種狀态。
第一種:往後餘生跟你一起
兩個人很相愛,結婚之後感情十年如一日。
在他們身上,能夠看到對婚姻的責任感,對家庭的投入,對愛情的包容以及對伴侶的了解。
兩個人共同努力,一起想辦法讓婚姻變得更幸福,讓家庭變得越來越好。
他們将婚姻當成一生追求的事業,不會吝啬對夫妻的贊美和欣賞。
這樣的婚姻,正是我們想要去追求的“幸福”。
第二種:日複一日地折磨
跟對方在一起,就是一場錯誤,在這個錯誤的選擇裡,每一天都是折磨。
争吵,謾罵,沖突,冷戰,婚姻中所有不好的一面,貫穿在他們的婚姻生活中。
誰都不願意讓步,誰也不想改變,任由着婚姻從内而外潰敗,到最後徹底破碎。
這是折磨的婚姻,也是擰巴的人生。
第三種:湊合湊合就好,搭夥過日子而已
我身邊有這樣一對夫妻。
兩個人已經辦完了離婚證,但彼此約定好,在孩子沒有成年之前,依舊生活在一起共同撫養孩子。
但私下裡,兩個人各玩各的,不耽誤開始新的感情,隻要不将第三者帶回家裡。
最初聽到這種事情時,我很驚訝。
難道,這樣的“搭夥過日子”真的開心嗎?每天看到對方,恐怕心裡也會不舒服吧。
美名其曰為了孩子,可這又何嘗不是另一種形式的自私呢?
如果你認為婚姻還有機會拯救,能夠嘗試着去改變磨合,那就投入時間和精力去改變。
倘若你努力了,嘗試過,依舊無法改變對方,也沒辦法勉強自己,那選擇結束也未嘗不是新的開始。
今日話題:
你對自己的婚姻,滿意嗎?
你期待什麼樣的婚姻生活?
(文章配圖來源網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