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聯會資料顯示,11月,新能源汽車零售銷量達到37.8萬輛,同比增長122.3%;今年新能源車零售銷量達到251.4萬輛,同比增長178.3%,汽車行業向新能源化轉型的步伐提速。同時,為了規範新能源汽車使用生态環境,新能源車險專屬條款、費率出爐,由3大主險與13項附加險構成,電動車電池入保、近8成保費下降。

其中,三大主險包括新能源汽車損失保險、第三者責任保險、車上人員責任保險,投保人可以選擇投保全部險種,也可以選擇投保其中部分險種。保險人依照保險合同的約定,按照承保險種分别承擔保險責任。值得注意的是,新能源汽車三大主險有了新變化,将起火燃燒納入到意外事故當中,保險責任都有所覆寫。
附加險包括13項,包括附加絕對免賠率特約條款、附加車輪單獨損失險、附加車身劃痕損失險、附加醫保外醫療費用責任險等。新增了與新能源汽車相關的一些風險保障,包括外部電網、自用充電樁等新能源汽車專屬附加險。
相比今年8 月的征求意見稿,試行條款有了一些變化。其中,三大主險責任免除條款中關于“營業性場所”場景,第三項3條,由“競賽、測試期間,在維修、保養、施救、改裝期間”,變為“競賽、測試期間,在營業性場所維修、保養、改裝期間”。
可見,對于“競賽、測試期間”并不限于營業場所,還包含道路競賽、測試場景,都在免責行列,這就要求汽車測試活動一定要規範進行;同時,将維修、保養、改裝的場景限定到營業性場所,并删除“施救”場景。這意思是說,汽車在維修廠維修時發生事故,屬于免責行為,維修廠要承擔維修期間車輛的安全和責任;但是,對于車輛施救過程中的維修等不屬于免責行為。
同時,對新能源汽車附加險進行了擴容的調整,新增了9 條附加險,删除了2 條附加險,對在車輛安全檢測的服務範圍中删除了“蓄電池檢測”一項。
具體來看,删除“附加智能輔助駕駛軟體損失補償險”,目前各大品牌智能駕駛技術差别大,标準不一,技術也不太成熟,賠償标準很難統一判定;删除“附加火災事故限額翻倍險”, 汽車不論是在充電還是停放時,起火自燃除了會造成自己車輛損失之外,還會造成第三者傷亡或者損失,而且賠付金額高,火災事故限額翻倍标準也需要重新評估。
新的試行條款和基準保費表實施後,不少消費者擔心保費會上漲,對于新能源汽車行業發展不利。據了解,新規之下投保車損險和三者險,保費整體略低于綜改後的保費,其中:79.3%存量保單保費持平或有所下降;20.7%保單保費則會出現一定程度上浮,也就是說兩成車輛保費會提高;但是,對于25萬元以下新能源汽車投保車損險,保費一律不會上漲。
可見,新規不會造成投保支出增加,但是部分消費者保費會增加。針對純電動汽車電池投保是行業熱點,今年一位威馬汽車的車主13.98萬汽車,由于底盤受到磕碰,損傷了底部電池組,兩塊電池受損維修卻要換5組電池,維修報價10萬元,維修成本高且不在保險範圍之列,備受質疑。
新規之下,新能源汽車電池将不再被排除投保範圍之外,而根據試行條款,新規對于新能源汽車電池是必保的,甚至連“三電”起火燃燒也在必保範圍内,使用場景包括行駛、停放、充電及作業。消費者還可以通過投保附加險,為充電樁等輔助裝置自身損失以及隻用裝置本身可能引起的财産損失及人身傷害提供保障。以上,都是針對隻用裝置,公共裝置不在此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