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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8年東京審判,梅汝璈據理力争一票險勝,将東條英機送上絞刑架

1946年3月29日,梅汝璈在他的日記中寫出了這樣一段重要的話:

“我不是複仇主義者,我無意把日本軍國主義欠下我們的血債寫在日本人民的賬上。但是,我相信,忘記過去的苦難可能招緻未來的災禍。”

梅汝璈,東京審判唯一的中國大法官。

1948年東京審判,梅汝璈據理力争一票險勝,将東條英機送上絞刑架

梅汝璈

1936年3月20日,梅汝璈代表中國出任遠東國際軍事法庭法官,遠赴日本東京,參與舉世聞名的東京審判。

梅汝璈剛抵達東京不久,遇上了前來考察戰後日本教育現狀的顧毓琇博士,顧毓琇将一柄寶劍贈予梅汝璈,梅汝璈接過寶劍說:“紅粉贈佳人,寶劍贈壯士,可惜我不是壯士。”

顧毓琇說:“你代表四萬萬五千萬中國人民和幾千幾百萬死難同胞,到這個侵略國首都來懲罰元兇禍首,天下之事還有比這再‘壯’的嗎?”

走在東京的街頭,梅汝璈發現日本人的生活現狀并不像報紙上宣傳的那樣差,而是個個面色紅潤,體格健壯。看到這樣的情景,梅汝璈想到死去的千千萬萬同胞,不禁悲從中來,他下定決心,一定要為死去的同胞讨回公道,用法律武器為自己的國家赢得尊嚴。

然而,審判并沒有想象中進行得那麼順利。

開庭之前,同盟國的法官們對梅汝璈各種排擠,審判長是澳洲法官韋伯,他竟然将中國的坐次排在第三,如此坐次,怎麼對得起那些死難的同胞,梅汝璈據理力争,甯可辭職,也不參加這樣的庭審。

梅汝璈向審判長提出抗議:“在日本的侵略戰争中,中國受侵略最深,抗戰最久,犧牲最大,而英國卻隻是一味的忍受和投降,中國決不能接受排在英國之後。”

1946年5月初,為了調和各國關系,軍事法庭連續三次開會讨論,最終梅汝璈赢得了勝利,赢得了應有的尊重。

1948年東京審判,梅汝璈據理力争一票險勝,将東條英機送上絞刑架

坐在法庭最高處的11位法官,右四是梅汝璈

第二關就是庭審,開庭不久,坐在最後排的的戰犯大川周明竟然裝瘋賣傻,還打了前面東條英機一巴掌,大川周明是九一八事件的組織者,更可氣的是後來法醫鑒定他是梅毒上腦,居然讓他逃脫了審判。

列席審判的11個同盟國中,有些國家并沒有遭受日本的侵略,他們感受不到那種切膚之痛,是以他們對日本并沒有很深的仇恨,對這次庭審也存在異議,尤其是美國統帥麥克阿瑟,更是有偏袒之意,在梅汝璈強烈要求對日本天皇裕仁這個罪魁禍首進行審判的時候,麥克阿瑟卻以《波茨坦公告》為借口拒絕了。

庭審中日本人的伎倆讓人氣憤,日本戰犯律師竟然請求所有的法官回避,說在場的法官沒有一個有資格審判他們,此話一出,氣得美國法官當場落錘立馬休庭。

梅汝璈早就看透了日本人的伎倆,他知道這不過是日本律師團的心理戰術,好讓法官們越是氣憤就越喪失公平,他提醒美國法官:“如果是個人原因,你随時可以回避,但這是11國檢察組的審判,必須冷靜。”

最終,在梅汝璈的強烈要求下,法庭才駁回了日本的無理要求。

面對法官的審問,所有的戰犯無恥到異口同聲說自己無罪,甚至不承認皇姑屯事件是日本發起的,強行狡辯隻是局部沖突。

如此詭辯之下,中方律師要求檢察官傳喚日本陸軍中将田中龍集作證。讓日本律師沒有想到的是,田中直接承認了皇姑屯事件是日本軍隊所為,檢察官繼續詢問田中,上海事變、九一八事變、七七事變是否都是日本實施的,田中直接指出這一切的計劃者就是東條英機、土肥原賢二、坂垣征四郎。

通過8天的指證,最終證明日本在中國的進駐是非法侵略。

1948年東京審判,梅汝璈據理力争一票險勝,将東條英機送上絞刑架

遠東國際軍事法庭受審的25名日軍甲級戰犯

接下來就是案情最嚴重,需要單獨審判的南京大屠殺。南京大屠殺的直接策劃者是松井石根,面對審判,他竟矢口否認。

為了伸張正義,梅汝璈傳喚當時住在南京的外國商人、牧師等目擊證人,向各位法官展示兩年來收集的日軍在南京的莊莊罪行,看到當時拍攝的珍貴影像,所有的法官、記者都背脊發涼。

1948年東京審判,梅汝璈據理力争一票險勝,将東條英機送上絞刑架

日本兵刺殺中國平民的影像

轉眼一年的時間就過去了,梅汝璈怎麼也沒有想到,對日本的審判會如此的複雜和艱難。

1947年9月16日,對兩個發動侵華戰争的甲級戰犯土肥原賢二和坂垣征四郎進行審判,此二人的手上沾滿了無數中國人的鮮血,欠下了中國人累累血債。

土肥原賢二采取一言不發的龜縮政策,試圖利用英美法系的法律漏洞逃避罪責,坂垣征四郎更是狂妄,寫下48頁的辯護詞将發動侵華戰争美化成雪中送炭,還揚言要和中國律師團打戰300回合。

梅汝璈與助手幾乎不眠不休,夜以繼日收集日軍侵華證據。他告訴自己的助手:“若不能嚴懲,決無顔再見江東父老,惟蹈海而死,以謝國人。”

最後在審判最高戰犯日本首相東條英機時,東條英機更是嚣張到令人發指,他完全沒有認識到自己的錯誤,還堅持認為那是為了和平和自衛。

1948年東京審判,梅汝璈據理力争一票險勝,将東條英機送上絞刑架

法庭上狡辯的東條英機

從1937年到1941年6月,日本軍隊殺戮了201萬中國人,莊莊罪行,昭然若揭,若不嚴懲,何以維護正義。

1948年11月12日,經曆了兩年多的審判結束,到給罪犯定刑時,令梅汝璈想不到的是,此時西方國家談起了人道主義,認為應該文明量刑,特别是印度法官巴爾更是說出了佛教對生命尊重的言論,是以,法庭不贊成死刑的人數居多數。

梅汝璈認為如果不把這些惡魔送入地獄,他不敢想象中國人民會怎樣,于是,他用盡畢生所學誓要與這些列強周旋。

梅汝璈慷慨陳詞:“宗教是告訴世人,怎樣才能達到天堂,另一方面,法律明确規定了什麼事情我們不能做,否則就要受到懲罰,就要上斷頭台,就要上絞刑架,這就是法律。如果法律不給日本,不給這些戰犯以最嚴厲的懲罰,誰敢保證日本有一天不會再次挑起戰争,誰敢保證日本不會再侵略别的國家,誰敢保證日本軍國主義的幽靈不會再次複活。”

1948年東京審判,梅汝璈據理力争一票險勝,将東條英機送上絞刑架

法官席上發言的梅汝璈(右)

最終,以六票對五票多一票險勝,将東條英機等7人送上絞刑架,為國家和民族争得了公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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