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鐵木真母親(诃額侖或月輪太後)的來曆時,史書通常會用一個脍炙人口的故事來敷衍我們。
據說,也速該(鐵木真父親)和他的兄弟們在外面打獵,恰好看到有人帶着一個新娘子路過,也速該兄弟就追過去,把那個新娘子搶回了家,這個被搶的新娘子就是月輪太後。
或許有人會說:這種做法很符合草原傳統嘛!但很遺憾,這種做法隻符合大家幻想中的草原傳統,隻存在于架空社會中。

據史料記載,月輪太後的前夫叫也客赤列都,是蔑兒乞部脫黑脫阿汗的弟弟。
先是,脫黑脫阿之弟也客赤列都娶于斡勒忽納氏,曰诃額侖——《新元史》·卷一百十七·列傳第十四
史料同時記載,脫黑脫阿汗後來為了給弟弟報當年的奪妻之恨,于是領着一大票人把鐵木真的老婆給搶了。結果呢?鐵木真四處借兵,最後領着四萬大軍,又把自己的老婆搶了回去。
最先派兵幫助鐵木真的是他的義父王罕,王罕帶來了兩萬人馬,但他認為這點人不夠,是以希望鐵木真把自己的好兄弟劄木合也叫上,劄木合同樣帶了兩萬人來助陣。
既而,王汗與其弟劄合敢不,分率二萬騎,東逾不兒罕合勒教,趨太祖行營客魯漣河源不兒吉之地。——《新元史》·卷一百十七·列傳第十四
這兩段史料記載,至少可以說明一個問題:蔑兒乞部脫黑脫阿汗的勢力不小,四萬軍隊才能搶回鐵木真的老婆。
我們再看蔑兒乞部脫黑脫阿汗的結局:他一直是鐵木真主要的敵人之一,一直到了鐵木真四十多歲時,才最終打敗并殺死了蔑兒乞部脫黑脫阿汗。
通過上述分析,我們應該得出一個結論:脫黑脫阿汗勢力極大,對弟弟也很好。可就是這樣一個受哥哥寵愛的弟弟,他剛娶到的漂亮老婆,居然被幾個臨時起意的人給搶走了!
這種前後脫節的事實,讓我怎麼相信呢?
很多人都說,這是蒙古草原上的常态。如果這種惡劣行為都是常态,那麼蒙古草原上應該不存在家庭這個概念。
作為蔑兒乞部脫黑脫阿汗的弟弟,他的老婆居然都能被搶,那麼普通百姓的老婆,肯定是前腳剛結婚,後腳立刻被人搶。搶老婆這種事也一定會變成一個成熟的産業鍊,因為回報可觀。
如果這真是客觀現實,那麼蒙古草原上絕不會有所謂的家庭。
如果當時的上流社會非常流行随便搶别人的老婆,我相信也客赤列都一定會做好安全防範。換言之,如果上流社會老婆被搶非常普遍,那他一定不敢孤身帶着漂亮老婆回家。
或許有人說:正是因為蒙古草原搶親不常見,是以也客赤列都并未防範,以至于被也速該兄弟幾人得手。
在這個故事中,搶新娘的也速該怎麼看都像一個土豪惡霸,哪像一個大部族的軍政大佬呢?
也速該是乞顔部最重要的軍政大佬,以他當時的權力,一聲令下,恐怕随時都可以調動幾千、甚至上萬名全副武裝的勇士,這種人怎麼會跑到街上随便搶别人家的新娘子呢?
很多人自己看了美女走不動路,就以為大人物也是這樣。殊不知即使大人物看中了某位女人,他想弄到手方法也多得是,何必吃相這麼難看?
要知道,此時的也速該還不是乞顔部首領,他的四叔忽圖剌汗還活着呢。
如果你是忽圖剌,會怎麼看待自己的這個侄子?肯定會認為他是下半身思考的低級動物。為了一己之私,肆意挑動兩大部族火并,這種人怎麼能成事呢?
此時的也速該還未上位,如果你是也速該的親信或追随者,會怎麼看待自己的主人或老闆呢?肯定會認為他是下半身思考的低級動物。為了一己之私,居然頭腦如此不清醒,這種人怎麼能夠有前途呢?
盜亦有道,無道而能成為大盜,那是從來都沒有的事。一個人隻知道仗勢欺人,就算有點身份,估計也就是一個坑爹的二代。這種人連自己的長輩都敢坑,誰跟他沾親帶故誰倒黴!
看慣武俠小說的人,肯定認為這種行為非常正常。因為在武俠小說裡,無論是打人、殺人、搶人還是搶錢,都像吃飯喝水那樣簡單自然,隻要格鬥能力比别人強就行。
但如果用這種思維來看待曆史,那可就壞菜了。
人是社會生物,一個人想在社會中生存和追求利益,永遠得學會如何遵守社會的遊戲規則,上位者更進一步,還需要在學會遵守規則的前提下繼續适應規則和掌握規則,隻有做到這一點,才算是合格的領袖。
很多人迷戀所謂的格鬥能力,很抱歉,您就是能以一當十又如何?充其量也隻是一個當馬仔的好材料。
也速該兄弟人多勢衆,他們的格鬥能力應該強于也客赤列都,是以也客赤列都隻能扔下老婆跑路,也速該抱得美人歸。這個版本的問題非常大,因為這是武俠版本的描述。
在現實社會中,打人、殺人、搶人或搶錢都不難,難的是發生了這些事情之後,應該如何善後呢?有一點是無法否認的:無論是中原還是草原,那都是一個成型的社會。隻要是社會,就永遠都有人管。
如果力量不足以對抗管理者,他就不敢随便做這種事;如果力量足以對抗管理者,他就會成為新的管理者,或管理集團中的一員。
按照正常的邏輯推理,也速該兄弟公然搶人的時候,也客赤列都肯定也會報一下大号:我是什麼人,我哥是什麼人,我爹是什麼人,你敢動我,想好後果了嗎?
面對也客赤列都的這種表态,也速該兄弟肯定也會報一下大号:我是什麼人,我爹是什麼人,我就動你了,你能把我怎麼樣?
也客赤列都看吓不住也速該兄弟,自然會一邊跑一邊喊:你等着,我早晚收拾你!
這種說法或許有些露骨,但這才是現實社會的常态。如果也速該兄弟真是臨時起意搶人家老婆,肯定會在随後知道對方的身份,也肯定知道這樣做會有什麼後果。
如果真是臨時起意,你認為也速該兄弟還會這麼果斷地搶人嗎?
想明白這個道理,或許大家會得出一個結論:也速該兄弟搶親并非臨時起意,而是早有預謀!
這樣一捋,思路就清晰多了:乞顔部和蔑兒乞部早有龃龉,也速該想借着這樣一個機會,給蔑兒乞部一個教訓,如果蔑兒乞部敢不服,那麼雙方就火并一場。
在這種背景下,也速該兄弟埋伏在也客赤列都的必經之路上,搶走了他的老婆。
可這種說法也有問題,因為這件事最終不了了之,直到也速該和月輪太後的長子鐵木真長大成人并娶親之後,蔑兒乞部才決定報複,時間已經過去了将近二十年。
這就需要對比一下乞顔部和蔑兒乞部的實力,如果雙方實力相當,憑着脫黑脫阿汗和弟弟的良好關系,他沒理由會怕了乞顔部,畢竟這是乞顔部率先挑事,蔑兒乞部出兵名正言順。
就算蔑兒乞部比乞顔部弱,脫黑脫阿汗也沒理由裝聾作啞:我承認我弱,你想欺負我,我也隻能忍着。可搶老婆是什麼性質的事?奪妻之恨!
不管蔑兒乞部有多弱,如果連奪妻之恨都沒點反應,那他們以後還怎麼在草原上立足呢?
在“也速該搶親”一案中,最詭異的就是這一點:也速該搶了别人老婆,事主居然沒有任何反應,這是在太奇怪了。
舉一個最簡單的例子:清政府後期非常慫,可問題是,如果某個清政府進階官員的老婆被某個外國總理、總統或總司令公然搶走了,你說清政府會怎麼做?不管清政府有多慫,他都得有所表示!
你們外國人雖然一直欺負清政府,但是也不能這樣欺負吧!如果發生這種事,就算當事人願意認慫,整個清政府乃至整個中國也會炸窩的,因為這就叫“是可忍孰不可忍”!
就算把這事鬧到國際上,那個外國人也隻會獲得一緻的嘲笑聲:你小子也算是個有頭有臉的人物,怎麼會幹這種不着調的事呢?
按照我的了解,對于這個案件的合理推測隻有兩種可能:
一、也速該根本沒有搶親,月輪太後之前或許有前夫,就是蔑兒乞部的也客赤列都,但雙方的婚姻關系已經結束或即将結束,也速該是月輪太後的改嫁對象。
或許是因為心有不甘,也客赤列都想阻撓這一事件,跟也速該兄弟發生了沖突,最終以也速該兄弟獲勝而告終。
如果事件的發展過程是這樣,那麼蔑兒乞部和乞顔部自然沒理由大打出手,因為這說破天也是個人糾紛,不涉及兩個部族的面子,因為沒有發生強迫的事。
二、也速該的确是搶親,但月輪太後本來也不是心甘情願嫁給也客赤列都的,也速該或許是受到某種囑托,于是偷襲也客赤列都,将月輪太後搶了回來。
發生這種事,蔑兒乞部當然會覺得面上無光,但這種事情好說不好聽,也客赤列都得到月輪太後的手段應該也不光彩,是以這件事最終也不了了之。
除了上述兩種情況之外,我實在想不到還有什麼情形,可以同時滿足“蒙古草原有家庭”、“也速該不被責備”和“蔑兒乞部不出兵”這三個條件。
之是以會出現這種詭異的史料記載,是因為我們習慣性地把蒙古人當野蠻人來看,這種做法是不對的。
我一再強調:此時的蒙古人已經處于文明早期,生活中的确充滿了血腥和殺戮,但社會架構已經日趨完整,作為部落首腦,并不比同期官僚差。
把他們看成野蠻人,是一種無聊的文化優越感,更是一種“傲慢與偏見”的展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