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巨頭Alphabet、亞馬遜、Meta甚至微軟都在追蹤使用者的資訊。但是我們不知道的是,他們是如何在自己的平台上将這些資訊貨币化的。
監管機構也在全面調查科技公司,發現巨頭會利用搜尋、社交媒體和雲計算,在自己和消費者之間創造一個不公平的競争環境。
倫敦大學學院(UCL)創新與公共目的研究所的一份新報告加大了對大科技公司的譴責,認為這些科技公司在利用資訊不對稱來逃脫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的10-K披露規則,緻使披露規則無法要求它們提供更詳細的财務資料。
UCL學者Ilan Strauss、Tim O'Reilly、Mariana Mazzucato和Josh Ryan-Collins釋出了一篇報告,研究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的現有披露規則與大科技公司的資料貨币化商業模式比對程度,發現結果不盡人意。
SEC對科技公司的監管力度有限
首先,當平台依靠“免費 ”産品來捕獲更多的使用者,進而産生網絡效應,使其能夠在所有産品和服務中實作貨币化時,金融監管機構主要集中在具體的财務披露上。這使得大科技公司能夠掩蓋市場力量,提高利潤率,并以不公平的方式擴大其平台的主導地位。
其次,現有的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規則主要關注頭部科技公司内部的分部披露,忽略了平台提取的資料中所包含的巨大的隐藏價值,因為SEC的規則隻限于直接産生收入的産品,而忽視了資料資訊的真正價值。
同時,報告稱目前的10-K披露要求在很大程度上忽略了市場使用者方面,沒有關注到一些非公開記錄,如電話會議和資訊。而在正是科技公司的經營者花了很多時間才得到的資料,例如 “每月活躍使用者(MAU)”、“客戶擷取成本(CAC)”和 “終身價值(LTV)”,因為這些名額可以推動收入增長。
并且,SEC的監管并沒有“随着公司規模的擴大而擴大”。盡管所有收入達到或超過1億美元的公司都要遵守SEC的相同規定,但部分科技巨頭的單個部門都可以進到美國最大的100家公司之内。比如,部分大型科技公司的許多單一産品線可能隻占母公司總銷售額的1%,但仍主導着各自的市場,然而SEC卻不能充分監管到。
巨頭科技公司成為“守門人”
美國衆議院在去年花了大量時間調查全球最大的四家科技公司。得出結論:
雖然亞馬遜、蘋果、Facebook和谷歌這些公司為社會帶來了明顯的好處,但這些公司在經營市場的同時,也在市場中競争。并使得他們能夠為他人編寫一套規則,而自己則按另一套規則行事,或者從事一種自己的私人準監管形式,除了自己之外,不對任何人負責。
衆議院司法委員會送出的一份長達449頁的報告,并表示雖然這四家大科技公司都保持着不同種類的壟斷,但每家公司都充當了當今數字市場的“守門人”,擁有挑選赢家、收購或處置競争對手的權力。
例如,Facebook在社交媒體和廣告領域占據壟斷地位,谷歌在搜尋和廣告領域,亞馬遜在線上零售領域,蘋果則通過App Store從應用開發者的銷售中抽取過多傭金。
但是四家科技巨頭均對調查結果提出異議,Alphabet稱,沒有将YouTube稱為一個獨立的部門的原因是其首席執行官沒有審查這些結果。難道真的有人認為這個世界上最大的視訊平台會不受高管關注嗎?
蘋果則表示,關于App Store盈利能力的“獨立财務資訊”“不存在”。然而,該公司經常提到,它創造了一個全新的應用程式開發行業。
不過反壟斷法在今年11月有了新的進展,歐洲第二最高法院——歐盟總法院就谷歌對歐盟24.2億歐元(約合人民币179億元)反壟斷罰款提出的質疑作出了裁決,最終的結果是,谷歌敗訴。
歐盟法院的判決認為,谷歌在商品比價服務方面利用其搜尋引擎的優勢地位對競争對手形成了不正當的優勢。不過谷歌仍可以向歐洲最高法院歐盟法院 (CJEU) 提出上訴,但勝訴的機率可能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