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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力vs奧克斯:判賠1.6億專利的來龍去脈

一件申請于20年前的日本壓縮機專利,竟能攪動中國兩大家電巨頭之間的巨額訴訟大戰?這樣聽起來頗有魔幻意味的故事,已經上演了三年有餘。近日,該案在甯波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宣判,奧克斯以1.6億餘元的判賠暫勝一籌,也是以該專利不得不再度受到關注。

格力vs奧克斯:判賠1.6億專利的來龍去脈

奧克斯涉案專利效力幾何?

根據公開資料查詢可知,此次的涉案專利為一件關于壓縮機的發明專利,申請人為日本東芝開利株式會社,發明人為小野田泉、川邊功、加藤久尊。東芝開利于1999年8月在日本申請該項專利,于2007年8月獲得授權,2019年8月該專利已失效;該專利的中國同族專利申請于2000年8月11日,公布于2002年9月11日,專利摘要寫明:“一種壓縮機,包括:其上連接配接有吸入管和排放管的密封殼體;設定在密封殼體内的壓縮機構單元;以及設定在密封殼體内的電動機單元,電動機單元包括用于驅動壓縮機構單元的定子和轉子,在電動機單元内形成有用于供自壓縮機構單元排出的氣體通過的氣體通道,并且構成在定子鐵芯的諸槽與電動機單元的定子中的線圈之間的槽隙部分的總面積與氣體通道的整個面積之比被設定為0.3或更大。”

奧克斯本身并不生産壓縮機産品,其購買涉案專利,顯然難以擺脫專供訴訟之嫌。當奧克斯買下涉案專利時,其中國同族專利的20年保護期行将于2020年結束,目前則失效已久。可以說,奧克斯是趕在該專利失效的前夕向法院提起了侵權訴訟。面對奧克斯的挑戰,格力曾針對涉案專利提出無效宣告請求。經審查,國家知識産權局對涉案專利的權利要求3和10宣告無效,但涉案專利的主要權項即權利要求1、2依然維持有效。不過,外界對于涉案專利有效性的質疑,并未就此止步,其中最主要的三大疑點可歸納如下:

首先,相當一部分行業專家認為,涉案專利屬于變頻壓縮機領域内早已廣泛運用的技術,應用範圍極大,應歸為公知技術。在日本,大金、三菱、松下等行業内知名的壓縮機生産廠商的技術幾乎都或多或少落入了涉案專利的保護範圍。而且,與具有多個獨立權利要求的中國同族專利不同,涉案專利的日本同族專利經審查後,僅合并保留了一個權利要求。事實上,自涉案專利最初申請起至2018年轉讓于奧克斯的超過19年時間裡,東芝開利也從未以該專利進行任何訴訟或許可活動,或許這正是奧克斯在其與東芝開利簽訂的專利轉讓承諾書中特别強調“将2018年12月4日專利轉讓之前的索賠權利一并由東芝開利轉讓給奧克斯”的一大緣由所在。

其次,涉案專利本身的撰寫方式有着明顯漏洞。如前文所述,在涉案專利中,“構成在定子鐵芯的諸槽與電動機單元的定子中的線圈之間的槽隙部分的總面積與氣體通道的整個面積之比被設定為0.3或更大”。但關于此處的比值何以被設定為“0.3或更大”,涉案專利并未詳細說明;而對于這一比值設定是否與技術問題的解決有關,以及進行其他比值設定時能否達到相同的技術效果,乃至所謂“槽隙部分”本身的定義與範圍等問題,業界同樣争議紛纭。

最後,關于涉案專利的無效審查決定,也存在一些亟待解釋的問題。據悉,格力在對涉案專利提出的無效宣告請求中,提供了較為完整有說服力的使用公開證據,例如使用者資訊、購銷憑證、空調機箱及壓縮機拆解全程錄像、檢測機關資質與檢測結果等,以證明涉案專利已喪失新穎性。但審查員以現有拆解方式可能導緻測量結果不準确、應采用無損測量方式的理由,否認了格力提供的上述證據的有效性。然而,以産品拆解全程錄像作為專利的使用公開證據,是業内比較通行的做法,但審查部門對于其為何在該案中對格力提供的錄像證據不予采信,卻并未進行清晰的說理。此外,以無損測量的方式對壓縮機産品中的槽隙部分與氣體通道面積比值進行測定,目前在技術上也缺乏可行性。這一問題若得不到有說服力的解釋,則無論何種判決結果都将留下可能颠覆性的漏洞。

一場訴訟能否拯救奧克斯?

作為國内家電領域的主要品牌之一,奧克斯近年來的煩心事不可謂不多。無論是司法訴訟,還是市場表現,奧克斯近年的表現均不理想。其中,奧克斯與格力之間曠日持久的恩怨糾纏最為引人關注。在此次專利侵權案件之前,格力一直對奧克斯保持着全勝戰績。由此,我們便不難了解奧克斯急于通過購買專利、發起訴訟以扳回一城的心情。

格力與奧克斯的專利侵權争端最早可追溯至2015年。2015-2017年,奧克斯被格力起訴的專利侵權數量達15個。特别是2017年1月,格力指控奧克斯制造、銷售、許諾銷售的KFR-35GW/BpTYC1+1等八款空調,重複惡意侵害格力專利權,請求判令奧克斯停止侵權、銷毀庫存及模具,并索賠經濟損失4000萬元和侵權賠償600萬元。2018年4月20日,廣州知識産權法院作出一審判決支援了格力的訴訟請求。2019年8月30日,廣東省進階人民法院二審判決維持了一審原判。該案入選了“2019年度廣東省知識産權審判十大案件”,總計4600萬元的賠償額,也重新整理了家電行業專利侵權賠償記錄,成為重複、惡意侵犯知識産權的典型案例。

同時,奧克斯方面也持續不斷地起訴反擊格力。

2017年7月,奧克斯起訴格力的“畫時代空調”侵犯專利權,于是将格力告上法院。最終,法院宣判:格力立即停止制造、銷售、許諾銷售侵權的畫時代空調,并銷毀庫存侵權産品;格力向奧克斯賠償經濟損失1000萬元及制止侵權所支出的合理維權費用4.3餘萬元。據悉,法院根據格力一款暢銷的2000元左右的分體機空調單品銷量估算該17000元侵權産品的銷量。格力同樣主張了現有技術抗辯,稱其使用的是現有技術,但未被一審法院采納,最終專利因不具有新穎性被專利複審委員會無效,二審法院駁回奧克斯起訴。該案件在當時也是引起了行業的普遍關注,轟動一時。

可以肯定的是,格力與奧克斯此次糾紛所引發的技術與法律争議,必然不會随着判決結果的出爐而止息,兩者的恩怨糾纏在未來一段時間内也還将延續下去。對于奧克斯而言,更重要的是,這場糾紛無論最終結果如何,都無法改變其目前面臨的困境;要想扭轉頹勢,奧克斯還須另尋出路。這也深刻地啟示着所有技術領域的大型企業:唯有獨立研發與自主技術,才能帶給企業最踏實的安全感與獲得感。

來源:知産财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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