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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亞聖象因資訊披露違規又收到了警示函

作者:酒死了
記者 | 孫梅欣 編輯 |

因存在高管薪酬披露不準确等情況,大亞聖象近期收到江蘇證監局出具的警示函。

12月6日,大亞聖象釋出公告,公司收到江蘇證監局出具的《警示函措施的決定》。《警示函》稱,公司存在兩項資訊披露違規行為,一是公司董事、監事、高管2019年報酬披露不準确;二是财務管理和會計核算不規範。

其中,公司在2019年年報中披露“董監高報酬”情況中,未包含公司于2019年7月向陳曉龍、眭敏、陳鋼、沈龍強、許永生、王勇等董事、監事、進階管理人員發放的可轉債項目獎金,不符合信披準則規定。

另外,公司費用報帳存在報帳不及時且跨期核算問題,不符合權責發生制的會計核算原則違反了《企業會計準則——基本準則》的規定。

證監局在《警示函》中提到,大亞聖象信披不準确的情況,将會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

查閱2019年年報顯示,警示函中提到的時任高管人員,陳曉龍擔任董事長,眭敏任董事,陳鋼任董事兼财務總監,沈龍強任董秘,許永生任董事,王勇任監事。

資訊顯示,陳曉龍和眭敏當年從公司獲得的稅前報酬均為0,但和時任公司董事的陳建軍,均從公司關聯方獲得報酬報酬。其餘高管的稅前收入,陳鋼為69.27萬元,沈龍強為84.15萬元,許永生為136.19萬元,王勇為52.75萬元。

根據大亞聖象2019年6月20日釋出的公告,公司當時核準向社會公開發行面值總額為12億元的可轉債,期限為6年,但未公布董監高發放可轉債的具體金額。

不過,這筆可轉債最終并未發行成功。2019年11月22日公司釋出的公告顯示,由于公司未能在證監會核準發行之日起6個月内公開發行可轉債事宜,是以這次批複到期失效。也就是說,這筆12億元額度的可轉債,未能發行成功。

而時隔2年多,《警示函》中提到的數位高管人員已經發生重大變化。沈龍強、許永生兩人已從大亞聖象辭職,陳鋼同時擔任董事、财務總監及副總裁,陳曉龍則在2020年5月突發疾病逝世,之後由陳建軍擔任董事長。

實際上,這并非大亞聖象近年來首次收到的警示函。2020年9月江蘇證監局就曾因大亞聖象,在2018年6月和8月因控股股東大亞科技集團存在股權轉讓和協定解除,使得上市公司實際控制人控制公司的情況發生較大變化,但公司未及時履行相關資訊披露義務而出具過警示函。

從兩次收到《警示函》的情況來看,盡管由于内外部因素,部分公告中提到事項并未實際發生,但大亞聖象在資訊披露事項操作上,仍存在不規範的現象。

這或許從另一個角度透露出,大亞聖象這一家族企業,作為上市公司治理規範方面,有不少需要改進的地方。

值得注意的是,董秘沈龍強在今年辭職3個月後,仍未正式聘任董秘,目前董秘職責由陳建軍代行。另外,從大亞聖象持續釋出的公告來看,公司控股股東股份質押比例居高不下。公告顯示,到今年9月8日,大亞聖象控股股東大亞科技集團持續質押股份,占其所持股份比例的77.1%,占公司總股比的35.81%。

盡管公布的三季度業績顯示,公司的經營狀況和早前的動蕩相比有所好轉,今年1-9月的營收能夠達到61.36億元,同比增加31.79%,歸屬上市公司股東淨利潤4.79億元,同比上升12.07%。

不過,就第三季度情況來看,雖然營收達到25.73億元,同比上升21.6%,但季度歸屬上市公司股東淨利1.77億元,同比降幅達到32.03%。

作為以地闆作為核心業務的家居企業,大亞聖象仍然處在市場需求的高峰期。不過随着市場大環境的變化,如果企業存在治理不規範情況,也将繼續影響企業的經營管理和業績表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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