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國品質新聞網訊 2021年11月30日,廈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網站釋出食品藥品行政處罰案件資訊公開表。涉及廈門锽輝進出口貿易有限公司經營未經備案的化妝品案。
序
号
處罰決定書
文 号
案件名稱
違法企業
名稱或違法
自然人姓名
組 織
機構代碼
法定代表人姓 名
主要違法
事 實
行政處罰
的種類
和依據
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處罰
決定的機關
名稱和日期
備 注
1
廈市監處[2021]68号
廈門锽輝進出口貿易有限公司經營未經備案的化妝品案
廈門锽輝進出口貿易有限公司
91350203072834645B
黃志淵
2021年8月18日執法人員對香江大花園化妝品批發市場進行現場檢查。在當事人經營場所貨架上發未經備案的化妝品“薏柔水光修護發膜”“施纖·豎立塑形發泥”“高柔香芬發泥”,當事人無法提供國産非特殊用途化妝品備案憑證,經查,上述化妝品尚未取得《國産非特殊用途化妝備案憑證》。
當事人經營的化妝品未取得國産非特殊用途化妝品備案憑證,不符合《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第十七條之規定。
依據《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第六十一條第一款第(一)項,對當事人處罰如下:
1、沒收“薏柔水光修護發膜”3瓶,“施纖·豎立塑形發泥”12瓶,“高柔香芬發泥” 24瓶;
2、沒收違法所得人民币3363元;
3、處罰款人民币10000元。
以上罰沒款合計13363元。
在接到處罰決定書之日起15日内将罰沒款繳到廈門市财政專戶的開戶銀行。
作出處罰決定的行政機關:廈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處罰日期:2021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