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雜物論第一

雜物論第一

我的雜物箱裡放了七七八八的物什,或隻言片語,或長篇大論,或早已發黃的,或剛出爐的,或即将出爐的但已經在敲鑼打鼓的,總之,在我看來,充塞其間的貨色還是不少,但又舍不得扔掉,因為大多是教授們、大仙們、…們的“精華”。[題目中的“論”字,隻是為了湊數才加上去的。]

不知怎的,看着這些物什,老是想起辛棄疾的《永遇樂?京口北固亭懷古》來,也隻記得“佛狸祠下,一片神鴨社鼓……”等句,其餘的也就不大記得起來了,也懶得去勘核,況且,眼前不就有活生生的在嗎。且先把幾件擺出來中,以備他日來整理、收拾一番。

其一,新出爐的易中天教授的“中華文明的根基 ──在西安交通大學的演講(2014年4月15日)”

“什麼是信仰?就是“對超自然、超世俗之存在堅定不移的相信”,比如上帝或真主。這樣的存在,不屬于自然界,不能靠科學實驗來證明;也不屬于人類社會,不能靠日常經驗來證明。沒辦法,隻能信仰。”

本人對曆史研究也沒有教授那樣“精深”的研究,或者直白地說,簡直就隻是玩玩而已,忽悠忽悠而已。現在我總算知道什麼是信仰了,[踢倒祖宗,]轉右一路西行即是,不管是被發瘋了的尼采用鐵錘砸死了的上帝,還是真主,或者其他什麼主,不論是否“非其鬼”都可以”“祭之”,曰:這才有信仰。越是超脫自然和人類越遠就越有資格叫信仰。

不過從另一方面看來,既然這所謂的信仰“不屬于自然界,不能靠科學實驗來證明;也不屬于人類社會,不能靠日常經驗來證明”,那麼還是塵歸塵、土歸土吧,誰制造出來的,自然就擁有它的一切,自己去慢慢享用好了。不知為何,卻老在此在中的人類、人們中喋喋不休,應該去找上帝或真主去!

下面這段文字,颠覆了我對邏輯和真理的以往認識,我想,絕不止我一個,也許隻有在上帝或真主的普照下的聰明才能夠了解吧。

“契約可以有多種。比如邏輯,就是是人與自然的約法,也是人與人的約法。其中,不證自明的叫公理,推導出來的叫定理,推導的過程叫推理,最後的結論叫真理。某一個結論是不是真理,不歸張三李四說了算,要看是否合理。”

其中的精華就是,邏輯成了一種契約、約法;而且,由“不證自明的”所謂公理可以推論出真理來。這幾乎颠覆了以往的不滿足于“不證自明”的從古希臘到康德、黑格爾的整個西方哲學的文化曆史——它們幾乎一直掙紮在自我的證明之中——甚至就連上帝也不例外,它從全知全能到步步退逼、被牛頓等科學家一步步逐出自然界的曆史就是一部自我掙紮、論證的曆史。[契約、約法、“不證自明”的公理,最後可能也是上帝或真主的創造物吧,阿門。]

這裡有一段很妙的文字:“不過,中華民族雖然沒有信仰,卻有核心價值觀。這就是三綱五常和階級鬥争。但,前者适合小農經濟,後者适合計劃經濟。到市場經濟時代,就不管用了。這才有了道德沙塵暴,三聚氰胺蘇丹紅,都出來了。”這裡最後一句包含着豐富的“教授式”的“嚴謹的學術精神”[,地皮上可以見到的貨色]。在曆史唯物主義看來,縱觀人類階級社會的曆史,不講階級鬥争就是最大的階級鬥争,不論給它包裝什麼漂亮的辭令。

當然,最妙的,竊以為,還是這裡——

“顯然,我們的任務,是建立符合市場經濟的中華文明的核心價值觀。這當然任重道遠,兄弟我是無能為力的。我能做的工作,是撰寫三十六卷本《易中天中華史》,弄清楚三千七百年以來,我們的命運和選擇。至于中華民族的偉大複興,就拜托各位了!”

不知怎的,不禁令人想起了六六三十六、*為上,不知這是否也算是“不證自明”的公理。

總之,真是受益匪淺,到出齊時我願一下子卷走這六六三十六。此為第一件。

(2014.4.28 235)

(引文的原位址:)

略摘其中的幾段妙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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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性文明的出現,是從公元前二百多年開始的,這就是羅馬文明和漢唐文明。然後,是伊斯蘭文明和西方現代文明。但是,羅馬文明衰亡了。延續至今仍然具有世界性的,是中華文明、伊斯蘭文明和西方現代文明。

伊斯蘭文明和西方現代文明都是有信仰的,沒有信仰的是我們。

是這樣嗎?

是。什麼是信仰?就是“對超自然、超世俗之存在堅定不移的相信”,比如上帝或真主。這樣的存在,不屬于自然界,不能靠科學實驗來證明;也不屬于人類社會,不能靠日常經驗來證明。沒辦法,隻能信仰。

這樣的存在和命題,我們從來不曾有過。是以,我們也沒有創世神和創世神話。我們後來也引進了佛教,發明了道教,卻從來都不曾真正成為全民信仰。中國人也信佛、信鬼、信風水,卻其實“信而不仰”;拜神、拜仙、拜菩薩,卻其實“仰而不信”。所謂“信則靈”,其實是“不靈就不信”。

信不信,隻看靈不靈。

是以漢民族的“信”,從來就沒有定準。祖宗、菩薩、狐仙、關老爺、太上老君,甚至老一輩無産階級革命家,都可以一視同仁地請進神龛行禮如儀,隻不過得各司其職。考大學,拜文昌;生孩子,求觀音;買房子,看風水。隻要能給自己帶來實際上的好處,我們是不忌諱改換門庭的。

這,也好意思叫信仰?

也隻能叫崇拜。

有鬼神無宗教,有崇拜無信仰,這就是中華文明的特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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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人為本,以德治國,以禮維序,以樂緻和,這就是人本精神的主要内容,也就是周人為中華文明奠定的基礎。這樣的文明,不可能有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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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信仰的,隻能是一神教文明。

道理也很簡單:多中心即無中心,多信仰即無信仰。像我們漢民族那樣什麼都信,其實是什麼都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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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世界上的一神教有三個:猶太教、基督教、伊斯蘭教。三種一神教,都産生于商業民族。商業民族的特點,是靠契約管理社會,通過人與物的關系實作人與人的關系。是物,就不是人。是以對于所有人,反倒具有同樣的限制力,是以是公正的,也是公平的。

第一種平等産生了——契約面前人人平等。

契約可以有多種。比如邏輯,就是是人與自然的約法,也是人與人的約法。其中,不證自明的叫公理,推導出來的叫定理,推導的過程叫推理,最後的結論叫真理。某一個結論是不是真理,不歸張三李四說了算,要看是否合理。

科學誕生了,真理面前人人平等。

契約可以用于自然,更可以用于社會。社會的契約就是法律。隻不過,是全體公民一起簽訂的,是以叫“社會契約”,又叫“全民公約”。

法治誕生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但,法律能管的是底線,更高的要求隻能靠道德。這就必須跟上帝簽約,合同的内容是上帝承諾:好人上天堂,壞人下地獄。這樣的契約簽了兩次,第一次的叫舊約,第二次的叫新約。

宗教誕生了,上帝面前人人平等。

可見,信仰的産生有一個前提條件:人與人之間是契約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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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卻是農業民族。農業民族男耕女織四世同堂,人與人之間是親緣關系。親人之間,講什麼契約、法律、真理呢?隻能講親情、道德、倫理。親人之間也不需要上帝,隻需要父家長和老祖宗。

此外,還需要面子。

面子加親情,就叫情面。這才是在中國管用的東西。

至于天下國家的父家長和老祖宗,則是萬歲爺和老天爺。老天爺不是一神教的上帝或真主,因為老天爺既是自然的,又是世俗的。這不是信仰。

不過,中華民族雖然沒有信仰,卻有核心價值觀。這就是三綱五常和階級鬥争。但,前者适合小農經濟,後者适合計劃經濟。到市場經濟時代,就不管用了。這才有了道德沙塵暴,三聚氰胺蘇丹紅,都出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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顯然,我們的任務,是建立符合市場經濟的中華文明的核心價值觀。這當然任重道遠,兄弟我是無能為力的。我能做的工作,是撰寫三十六卷本《易中天中華史》,弄清楚三千七百年以來,我們的命運和選擇。至于中華民族的偉大複興,就拜托各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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