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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3位天業股份股民獲得虛假陳述索賠案勝訴

天業股份雖然已經變更為濟南高新(600807),但因天業股份名稱時期的相關股民索賠訴訟糾紛還在持續發酵。11月17日,有律師收到兩百多位投資者的判決書,投資者再次獲得測算損失總額約30%部分的勝訴判決,而下一步,在判決生效後,相關案件或将進入執行程式。

17日,上海久誠律師事務所主任許峰律師介紹,法院再次判決被告濟南高新向其代理的243位原告投資者賠付約1210萬元,其中有一個機構投資者也獲得了與普通投資者相同思路的勝訴判決。

“過去對于機構投資者的索賠多數持否定态度,未來可能會慢慢發生一些改變。”許峰稱。

而在10月30日濟南高新釋出的關于公司涉及訴訟事項及進展的公告中,其披露稱,前期,部分投資者以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為由,對公司等提起訴訟。近期,山東省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山東省進階人民法院判決公司向投資者支付賠償款合計約4045.71萬元,部分投資者向法院申請了執行,并申請拍賣公司相關資産。

許峰律師也介紹,上述公告資訊屬實,早期該律師也代理部分投資者索賠勝訴後已執行到位,但後續大部分案件勝訴後正在強制執行中,也有部分案件是開庭後還在等待法院判決。

更早之前的2019年10月25日,天業股份釋出關于收到證監會《行政處罰決定書》的公告,因重大關聯交易未依法披露、違規重大擔保未披露、虛增利潤等多種違法行為,證監會對當時的天業股份及其實際控制人頂格行政處罰,并對違規嚴重的主體市場禁入。

上述律師介紹,根據生效判決,前期提起索賠的投資者勝訴基礎條件為:在2015年4月2日到2018年5月3日之間買入天業股份股票,并且在2018年5月3日後賣出或繼續持有股票的投資者。一般股民索賠案件的訴訟時效是三年,如果從被告公告收到處罰結論起算,天業股份索賠案的訴訟時效已不足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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