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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認賬?!搭平台快車出行無辜受傷,司機耍賴!該怎麼辦?

一天,為趕時間赴與女朋友度小美的約會,吳三乘坐某平台快車時,在途中,由于司機對路況不熟,不幸遭遇到交通事故。

由于這次交通事故,吳三搭乘的快車負全責,是以平台司機不得不賠償了被撞方的損失,雖然吳三雖然傷情不算嚴重,但司機卻讓受傷的吳三自行去醫院檢查,稱吳三的賠付問題不應找他應找“某平台”。

不認賬?!搭平台快車出行無辜受傷,司機耍賴!該怎麼辦?

圖檔均來源頭條素材

這好端端的,卻飛來橫禍,治療費和誤工費等費用一來二去加起來都不少,這平台的司機卻不願承擔,後來,吳三找到了快車平台,但時間一天天過去,他卻仍未得不到平台的明确答複。這可把吳三先生給氣壞了,迫于無奈之下,吳三找到了媒體尋求幫助。

在媒體的介入之下,快車平台快速做出回複:

交通事故當天,在了解到情況後,快車平台客服已及時向司機和乘客詢問了解情況,并向雙方介紹了平台的“先行墊付”政策,平台可根據乘客提供的就醫單據材料,墊付醫療費用。

由于這幾天,因為吳三先生還需要複診,是以沒有聯系,後續,他堅定地表示會再次讓客服聯系吳三先生,盡力為乘客提供保障。

問題來了,雖然這次是在媒體的介入下,平台墊付了醫藥費?可依據目前的法律法規,到底是平台還是平台的司機為吳三的醫療費及其它費用負責呢?

俊朋法律建議:

一、吳三應有權向與之形成交通運輸合同的平台司機主張自己的權益(在此過程中,快車平台不能撇清責任,它負有給乘客提供協助的義務。)

二、乘客需了解快車平台與司機之間是否存在另外的約定(結合交通事故的實際責任情況,再根據約定明确劃分責任,如約定中提到平台有連帶責任的,平台需要與司機共同承擔責任。)

三、即使快車平台與司機的約定中有撇除自己責任的條款(俗稱格式條款),也并不一定必然有效,乘客可通過媒體、法律工作者、律師、司法機關尋求法律幫助。

(案例根據真實案例改編,人物名字和公司皆是化名。喜歡的朋友,請留言或關注我,文章同步有相應的音頻作品(喜歡音頻的朋友可試聽),創作不易,謝謝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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