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蟠被柳湘蓮毒打一頓,薛姨媽非常心疼,“又是心疼,又是發恨,罵一回薛蟠,又罵一回柳湘蓮,意欲告訴王夫人,遣人尋拿柳湘蓮”。薛蟠自己也“睡在炕上痛罵柳湘蓮,又命小厮們去拆他的房子,打死他,和他打官司”。

薛姨媽母子的洩憤手段,受到了寶钗的阻攔。有人據此批評寶钗的勢利與涼薄:看哪,她不肯讓哥哥報仇,是犧牲了哥哥,來維護自己的好名聲!
偏偏柳湘蓮的行動,也給這些“有人”提供了“證據”:薛姨媽說柳湘蓮“如今酒醒,後悔不及,懼怕逃走了”。後來賈琏也說他“因打了薛呆子,他不好意思見我們的,不知那裡去了一向”。似乎柳湘蓮的确是逃走了。
柳湘蓮逃走,薛蟠的仇沒辦法報,白白挨打,就成全了寶钗的好名聲——這結論是不是太草率了?如果柳湘蓮不逃走,薛蟠真的能打死他嗎?
哪有這麼容易的!當初打死馮淵,是薛蟠命手下人動手,當場打成重傷,回家後“三日死了”。不是親自動手,也不是當場斃命。就是這樣,馮家仆人還糾纏了一年之久。要不是遇到勢利小人賈雨村,這件事未必會那麼輕易了解。
現在呢,是京城之中,天子腳下。柳湘蓮也不是“父母早亡,又無兄弟”的“小鄉紳之子”,而是“世家子弟”,并且與賈珍、寶玉這一幹貴族子弟都有很好的交情。并且柳湘蓮自己頗有點好武藝,“酷好耍槍舞劍”。薛蟠想打死這樣一個人,那隻能是發脾氣時說說罷了。
不能打死,能和柳湘蓮打官司嗎?“我想調戲他,反而被他打了”,用這樣的名義報官,不嫌丢人嗎?當然薛蟠可以找别的借口,但是柳湘蓮也是長着嘴的,豈能聽你一面之詞?
薛蟠的憑恃,無非是賈府的勢力。但賈府裡也有好幾位是柳湘蓮的朋友。當家人賈政的方嚴,未必會助纣為虐。賈珍賈琏等人呢,難道會助着一個(大家都看不起的)朋友去欺負另一個(沒有任何人反感的)朋友?
即使寶钗不阻止,薛姨媽的“遣人尋拿柳湘蓮”與薛蟠的“命小厮去拆他的房子,打死他,和他打官司”的計劃,也根本無從實施。結果一定是由賈珍賈琏等人出面,找機會把兩個人叫到一起,擺一桌酒,從中說合,就像金庸《飛狐外傳》裡鳳天南向胡斐賠罪一樣,隻不過用不着那麼大的周折。
咦,這一番操作,不正是寶钗所說的“那邊珍大爺琏二爺這幹會也未必白丢開了,自然備個東道,叫了那個人來,當着衆人替哥哥賠不是,認罪就是了”嗎?想不到這深閨女子,對市井之道也如此熟悉。
也許你不肯相信寶钗的預測。畢竟她是深閨女子,豈能熟悉市井之道?但是第六十六回賈琏與薛蟠柳湘蓮路上相遇,就這樣說:“鬧過之後,我們忙道請你兩個和解,誰知柳兄蹤迹全無”,可見如果柳湘蓮不走,的确會有備酒說合,不可能坐視他倆打官司出人命。
于是問題又來了:寶钗能預測到的後果,難道柳湘蓮不能預測?他為什麼要“懼怕逃走”?難道以柳湘蓮的“素性爽俠,不拘細事”,竟然畏懼酒桌上的賠禮嗎?難道打人之後賠不是認罪,柳湘蓮竟會視為畏途嗎?
不是的。在柳湘蓮打薛蟠之前,有他與寶玉的一番對話:“眼前我還要出門去走走,外頭逛個三年五載再回來”。接着他又說:“你那令姨表兄還是那樣,再坐着未免有事,不如我回避了倒好”。
柳湘蓮打算出門遠行的時候,還想着要回避薛蟠,還不準備打薛蟠呢。不準備打人,就打算遠行,怎麼會是“懼怕逃走”?
隻打過人、沒挨過打的薛蟠,把被打一事看成天大的恥辱;隻見兒子打人、沒見别人打兒子的薛姨媽,把兒子被打視為了不得的大事。然而這件事的本質,不過是寶钗說的“酒後反臉,亦是常情”。
不是寶钗不肯維護哥哥,也不是寶钗不肯重視哥哥,而是在那個貴族圈子裡,薛蟠真的是不值一提的小人物,引不起什麼大波瀾——連打了他的柳湘蓮,也不值得為他而逃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