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蟠被柳湘莲毒打一顿,薛姨妈非常心疼,“又是心疼,又是发恨,骂一回薛蟠,又骂一回柳湘莲,意欲告诉王夫人,遣人寻拿柳湘莲”。薛蟠自己也“睡在炕上痛骂柳湘莲,又命小厮们去拆他的房子,打死他,和他打官司”。

薛姨妈母子的泄愤手段,受到了宝钗的阻拦。有人据此批评宝钗的势利与凉薄:看哪,她不肯让哥哥报仇,是牺牲了哥哥,来维护自己的好名声!
偏偏柳湘莲的行动,也给这些“有人”提供了“证据”:薛姨妈说柳湘莲“如今酒醒,后悔不及,惧怕逃走了”。后来贾琏也说他“因打了薛呆子,他不好意思见我们的,不知那里去了一向”。似乎柳湘莲的确是逃走了。
柳湘莲逃走,薛蟠的仇没办法报,白白挨打,就成全了宝钗的好名声——这结论是不是太草率了?如果柳湘莲不逃走,薛蟠真的能打死他吗?
哪有这么容易的!当初打死冯渊,是薛蟠命手下人动手,当场打成重伤,回家后“三日死了”。不是亲自动手,也不是当场毙命。就是这样,冯家仆人还纠缠了一年之久。要不是遇到势利小人贾雨村,这件事未必会那么轻易了解。
现在呢,是京城之中,天子脚下。柳湘莲也不是“父母早亡,又无兄弟”的“小乡绅之子”,而是“世家子弟”,并且与贾珍、宝玉这一干贵族子弟都有很好的交情。并且柳湘莲自己颇有点好武艺,“酷好耍枪舞剑”。薛蟠想打死这样一个人,那只能是发脾气时说说罢了。
不能打死,能和柳湘莲打官司吗?“我想调戏他,反而被他打了”,用这样的名义报官,不嫌丢人吗?当然薛蟠可以找别的借口,但是柳湘莲也是长着嘴的,岂能听你一面之词?
薛蟠的凭恃,无非是贾府的势力。但贾府里也有好几位是柳湘莲的朋友。当家人贾政的方严,未必会助纣为虐。贾珍贾琏等人呢,难道会助着一个(大家都看不起的)朋友去欺负另一个(没有任何人反感的)朋友?
即使宝钗不阻止,薛姨妈的“遣人寻拿柳湘莲”与薛蟠的“命小厮去拆他的房子,打死他,和他打官司”的计划,也根本无从实施。结果一定是由贾珍贾琏等人出面,找机会把两个人叫到一起,摆一桌酒,从中说合,就像金庸《飞狐外传》里凤天南向胡斐赔罪一样,只不过用不着那么大的周折。
咦,这一番操作,不正是宝钗所说的“那边珍大爷琏二爷这干会也未必白丢开了,自然备个东道,叫了那个人来,当着众人替哥哥赔不是,认罪就是了”吗?想不到这深闺女子,对市井之道也如此熟悉。
也许你不肯相信宝钗的预测。毕竟她是深闺女子,岂能熟悉市井之道?但是第六十六回贾琏与薛蟠柳湘莲路上相遇,就这样说:“闹过之后,我们忙道请你两个和解,谁知柳兄踪迹全无”,可见如果柳湘莲不走,的确会有备酒说合,不可能坐视他俩打官司出人命。
于是问题又来了:宝钗能预测到的后果,难道柳湘莲不能预测?他为什么要“惧怕逃走”?难道以柳湘莲的“素性爽侠,不拘细事”,竟然畏惧酒桌上的赔礼吗?难道打人之后赔不是认罪,柳湘莲竟会视为畏途吗?
不是的。在柳湘莲打薛蟠之前,有他与宝玉的一番对话:“眼前我还要出门去走走,外头逛个三年五载再回来”。接着他又说:“你那令姨表兄还是那样,再坐着未免有事,不如我回避了倒好”。
柳湘莲打算出门远行的时候,还想着要回避薛蟠,还不准备打薛蟠呢。不准备打人,就打算远行,怎么会是“惧怕逃走”?
只打过人、没挨过打的薛蟠,把被打一事看成天大的耻辱;只见儿子打人、没见别人打儿子的薛姨妈,把儿子被打视为了不得的大事。然而这件事的本质,不过是宝钗说的“酒后反脸,亦是常情”。
不是宝钗不肯维护哥哥,也不是宝钗不肯重视哥哥,而是在那个贵族圈子里,薛蟠真的是不值一提的小人物,引不起什么大波澜——连打了他的柳湘莲,也不值得为他而逃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