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看点

一千年前中国发明一种辱刑,让人死得痛苦又没尊严,求速死都不行

刑法自古有之,是惩治犯罪的一种手段,是对违法乱纪的一种震慑。自夏商时期的“五刑”开始,刑法随着社会发展不断演变。到了一千年前的宋、辽、金、元时期,中国发明了一种辱刑,彻底颠覆人类死亡观,从此死刑变得很恐怖,让人死得痛苦而又没有尊严,求速死都不行。

这种辱刑叫“凌迟”,之所以称之为“辱刑”,是因为这种刑法带有极大污辱性,它不光剥夺人的生命,同时还摧毁精神和肉体,让人失去一切。

在宋辽金以前,与凌迟类似的死刑就已出现,但它不被官方认可,没有列入法典,属于私刑。在史书中,常见“磔”字,这是祭祀时的一种裂牲方法,后来变为私刑,所有类似刑法都是受这种刑法启发。

一千年前中国发明一种辱刑,让人死得痛苦又没尊严,求速死都不行

唐代军中出现了“屠割”,这种刑法已经接近凌迟,颜杲卿就是死于这种刑法。牛仙童也死于这种刑法,《旧唐书》:“思勗缚架之数日,乃探取其心,截去手足,割肉而啖之。”

一千年前中国发明一种辱刑,让人死得痛苦又没尊严,求速死都不行

唐朝还有一种祼刑,起义军女首领、中国第一个自称女皇帝的陈硕真就是被祼刑处死,这种私刑是最接近凌迟的一种辱刑。

凌迟正式成为法定刑法,是在宋辽金时期。“凌迟”二字最早出现在《辽史·刑法志》中,其行刑之法便是唐朝的裸刑。“凌迟”最早写作“陵迟”,语出《荀子·宥坐篇》:“百仞之山,任负车登焉,何则?陵迟故。”意为逐渐缓慢升高的山坡。辽代用之为刑,就是让人死得慢一点。沈家本《历代刑法分考》:“杀人者欲其死之徐而不速也,故亦取渐次之义。”

从一千多年前的辽代开始,凌迟进入法典,从此死刑变得极为恐怖。宋朝也将凌迟列入刑法,《宋史·刑法志一》:“凌迟者,先断其支体,乃抉其吭,当时之极法也。”《通考·刑制考》:“凌迟之法,昭陵以前,虽凶强杀人之盗,亦未尝轻用,熙丰间诏狱繁兴,口语狂悖者,皆遭此刑。”到了南宋,《庆元条法事例》明确地把凌迟和斩、绞同列为死刑名目。

从元朝开始,“陵迟”写成了“凌迟”,明清因之。《清史稿·诸王传六·允禩》:“张明德坐凌迟处死。”因凌迟要脱光衣服,一小块一小块地割,所以又叫脔割、剐、寸磔等,是一种很残忍的辱刑。

一千年前中国发明一种辱刑,让人死得痛苦又没尊严,求速死都不行

明朝和清朝使用凌迟刑法最多,明朝的刘瑾、袁崇焕都是死于迟凌,而且刀数有具体规定,最高为3357刀,但实际上割得还要多。

清朝处死太平军将领和起义军首领,不管男女,都是使用凌迟。太平军的石达开在成都府北校场被凌迟极刑处死,死后清军啖其肉。林凤祥在北京菜市口被凌迟,行刑时16个刽子切割,到死没呼一声。小刀会女首领周秀英,被凌迟两天活祭,非常残忍。1905年,清朝在修订《大清现行律例》时,正式取消了凌迟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