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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庸笔下唯一不被男主钟情的女主:程灵素的人生,只求放过

作者:半碗闲时光

作者:半碗

原创不易,抄袭必究

金庸笔下唯一不被男主钟情的女主:程灵素的人生,只求放过

有人说飞狐外传这本书,是金庸老先生写作生涯的bug:掌门人大会全然不似华山论剑、屠狮大会那般精妙;胡斐追杀凤天南的节奏也拖沓乏味,尤其与作女袁紫衣的一段感情戏恨得人牙痒痒。

然而这本书中出现了一个程灵素。

程灵素几乎是让万千金庸迷都爱得深沉的姑娘,她拥有堪比倚天屠龙胡青牛一般的医术、不逊黄蓉的机灵筹谋、不弱于一众"误终身"女子的痴情。

唯独一点:她不够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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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读程灵素,很心疼,总觉得她如飞蛾扑火般地为胡斐掏心掏肺,是吃了大亏。

她爱得哪里是个翩翩君子,分明是呕心沥血地养了个巨婴:她几次三番为胡斐涉险、虎口夺命;又多次应胡斐之请为他人医病。在爱情面前,程灵素全然抛弃了自己的聪颖机智、蕙质兰心,单单将自己的所有系在一缕情丝的这头,胡斐端端坐在那头。

细细探究胡斐的打怪进化史,你会发现重头戏中,他付出寥寥,人前人后几乎都是程灵素在以"妹子"之名极尽周旋之能。胡斐空有大义,却在一次次接受帮助中习惯了这丫头的存在。

胡斐是贤之大者吗?

这或许毋庸置疑,但盛名之下,其实难副。

所谓大侠的身后,不过是程灵素这个算不得主角、得不到垂爱的姑娘倾其所有地庇佑。

而胡斐也是一眼盲心盲之人,对她捧出的满腔情怀故作视而不见,只因她长得不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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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到中年,兀地明白,这部作品里最精妙的地方只怕不是主角对仇人的千万里追寻。

它让程灵素为胡斐而死,又让袁紫衣与胡斐错过。

字里行间道出的无非是情爱真相:

一味付出的姑娘,换来万千感动却换不来爱情;

看脸的少年得到的"爱",也绝有可能只是一段无根情缘。

她是"毒手药王"无嗔大师的关门弟子,名字取自《黄帝内经》中的"灵枢"与"素问"。因她聪慧机敏、料事如神,极受师父疼爱。

老爷子传她《药王神篇》,她也不辱使命培育出致命毒药"七心海棠",待到出师之时,天下行医者无人出其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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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正是因着这份拔尖儿,相貌平平的程灵素似乎全身发着光,招致师兄师姐们的嫉妒。她早早算到一切,从容应对,化险为夷,从不落空。

可她算漏一点风险:她会遇见心上人。

那日,胡斐带着救治苗人凤眼睛的请求去到洞庭湖畔请"毒手药王",意外撞见这个其貌不扬的小丫头。眼见她容貌平平、肌肤枯黄、面有菜色,似是终年吃不饱饭;连女儿家珍惜得紧的头发也是又黄又稀,双肩如削,身材瘦小,端的是一副自幼缺滋少养的穷村贫女模样。

那当下,虽然胡斐被小程同学漆黑明亮的眼睛惊艳,却只是一瞬罢了——早在此前,他已经见过马春花与袁紫衣,容颜姿色,他早已有了判断。

若不是小丫头三下五除二将师兄等琐事整理的爽利痛快,也许胡斐依然带着对她医术与能力的质疑。

这段感情的开端便是程灵素心中的风单向在吹的。

正如张爱玲的那句:"没有一个女人是因为她的灵魂魅力而被爱的"。

在遇到胡斐之前,她也是个恣意江湖的小姑娘,下毒解毒信手拈来,不论是救治小铁或是宽恕同门,或是替弱者出头抑或助人疗伤...她的每一步极尽潇洒,能宽则宽、能容则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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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份侠骨柔情不输男子,也是少时就养成的习惯:她八岁时,姊姊曾辱骂她是丑八怪,她只是将家中镜子统统扔掉,没有出手"报仇"。

看似神秘莫测,实则通透坦然。

没有遇到胡斐的程灵素,是极有原则、不紧不慢生活着的少女,这一点在两人相逢之时,作了很细致地描写:非亲非故,程灵素只为胡斐动身去救苗人凤。她不问对方是谁,苗人凤亦不惧怕灵素施针会否加害。反倒是求人的胡斐心念一动,唯恐灵素行针走偏,暗害了苗兄。

尚未完全动情的程灵素轻松一问:"你觉得我是好人,还是坏人?"言罢转身继续。

有句话,虽是袁紫衣所言,却也适合程灵素:由爱故生忧,由爱故生怖。若离于爱者,无忧亦无怖。

这个时期的程灵素最可爱,满心满眼都是生活稀碎,眼光在别处,虽然需要提防师门一众施毒高手,却也乐得自在,在花在草终不在情。

毕竟目之所及全盘掌握,无忧无怖。

接下去,就叫人不得不扼腕伤叹:这样好的姑娘,单单因为长得不够俊美,始终没能让胡斐的眼中飘起星星。

邂逅胡斐后,程灵素恨不得束发成为对方身边的"女诸葛",刀山火海,跟随他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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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细地品,这小丫头的好,的确是山海可平,惊天动地:

且不论医治苗人凤这一桩。

她焦心为胡大哥去除铁砂掌的剧毒,当武官围攻,她全无惧色地准备与胡斐一同赴死;

她几次帮助胡斐摆脱福康安所派的众多追兵、助力胡大哥在掌门人大会上风头尽出;

更遑论身子孱弱的小女子随着对方闯荡江湖,哪管风雪交杂、憔悴不堪;

直到最后,她更愿意啜吮碧蚕蛊孔雀胆鹤顶红的天下至毒,以命换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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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真真儿为情郎付出全部,半分都不肯给自己剩下。甚至在北京城外,她泫然欲泣地哀求袁紫衣与胡大哥成亲,脱口而出自己不过是对方的二妹罢了。

一个女人做到这份上,仁至义尽。

自小因容貌带来的自卑感,让程灵素深深掩藏自己的爱恋,哪管内心风起云涌,只管面上云淡风轻。唯一的露相就是那日兄妹结拜——"却是再也控制不住,言语行动之中,突然间略带狂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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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姑娘实在让人恨不得冲进书里,或是与她执手、或是一巴掌拍醒她。

然而程灵素的心不过在于"但求无愧于心"。与其说她是为了在胡斐心中占据永远的位置,倒不如说她已经看开这段情缘,结束得足够圆满,此生无憾。

所以最后,程灵素几乎没有犹豫地赴死,那盆唤作七心海棠的小花,也伴着主人的死去凋零风中。

最无解的,并非七心海棠,只怕是情毒。

许多读者对飞狐外传一读再读,着实对程灵素之死怅然若失,恨不得对袁紫衣抽筋剥骨。

可是两个女性,甚至胡斐,都没有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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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灵素与胡斐之间,始终有三步距离,任她爱到山呼海啸,也不能靠近半分。

严格来说,一厢情愿式的付出,感动自己、为难对方的爱情,算不得多伟大。程灵素爱胡斐,而胡斐不接受,绝不是因为胡斐渣。

他对二妹的情感,只怕是爱惧参半的。

那份爱混着亲情细细密密地渗入他骨头里,多年之后和着一壶清酒、一曲小调化作两滴眼泪、一声长叹;

那份惧却始终清晰:胡斐侠义有余而谋略不足,每次程灵素都能恰到好处地捏住他的念头、替他走在前头,这份通透极慧,端端让两人之间生出距离。胡斐不是郭靖,他无法将这份精明全盘接受。

程灵素实在太聪明了,她甚至洞察了胡斐的这点子心思,在去往京城的路上,话越来越少、眠越来越浅,人越来越憔悴。不仅仅是因为胡斐接近袁紫衣的那份急切,更因为知道自己如明镜一般的洞察了然给了胡大哥无形重压。

胡斐不过是一个凡人,无非做了凡夫俗子都偏好的选择,关注容颜、喜欢姑娘的那一点点"不机灵",他与袁紫衣的,又是另一段故事。

说实在的,他的渣男之名有点冤,不过"人性"罢了。

而程灵素呢。

金庸笔下的姑娘,个个容颜卓绝、或清丽或绝色,单有灵素一人,虽有灵慧,相貌朴素。也正是因为缺少了江湖儿女标配滤镜的加持,让程灵素这个人物更贴近凡夫俗子。

现实生活中,我们总会爱上一人,情动牵一生,我们会自卑:若自己不够好看、不够努力、不够优秀,又如何配得上心上人?我们会牺牲:只要对方想要的,倾尽所有地去给又有什么要紧?我们甚至无法做到程灵素的豁达通透,我们会不顾一切地争取,任由这段感情伤了心神也伤了颜面。

只要能求来,只要有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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聪慧如同程灵素,也几乎守不住那条叫作"自我"的底线。她把自己所有的心思都花在对方身上,是爱,也是羁绊。绊了两人,着实不该,所以她以自绝放手,也很坦然。相信时光倒回,她也不会再以如此浓烈卓绝的姿态去爱罢。

虽然,灵素除了《药王神篇》与七心海棠之外什么都没有,也请不要把余生活成胡斐的丫鬟、替身、保镖、影子。

虽然,她让我们唏嘘同情,又不得不肃然起敬。

虽然,她感动所有人。

说到底,在现实生活里,请不要以程灵素为标榜,请不要以为痴爱一生才是情感的标配,请不要蜡炬成灰才觉得自己爱无悔。

如果你和他之间的距离,只到三步不能跨越,那么在心底,也给自己留三步。

如果程灵素的生命在某时某刻重来,求她放过吧。

金庸笔下唯一不被男主钟情的女主:程灵素的人生,只求放过

此夕踏访洞庭湖,斜辉照颜素。

山风盈袖动春锄,草初发,情青田圃。

药谷精灵,机巧难卜,除君谁驭毒?

萧萧双骑千里路,人在深深处。

行云有影月无心,雨亦苦,梦到残处。

冰质玉骨,一襟清愁,化此花幽独。

end

作者:半碗,减肥只吃半碗的老可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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