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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杀死了白雪公主?| 剧好看

作者:刺猬公社

双休又要结束啦,跟着刺猬君一起来用学术的眼光来审视2014年上映的一部推理主题日本电影《白雪公主杀人事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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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李林燕

国家森林公园里,一位ol被人残忍杀害。她身中十数刀后死亡,之后被凶手纵火烧成焦炭。此案在日本国内引起轰动,由于死者三木典子就职的公司生产了一款名为白雪的香皂,也因为三木典子为公司公认的美人,因此该案被网友称之为“白雪公主杀人事件”。供职于电视台的赤星雄治偶然接到前女友狩野里沙子的电话,得知典子正是里沙子的职场前辈,在里沙子的叙述中,死者生前不仅美丽,而且心地善良,乐于助人,和白雪公主一般无二。赤星进而获悉,与典子同期入社的城野美姬有着最大的嫌疑,而此人现已宣告失踪。为了成为网红挽救陷入低谷的事业,赤星单枪匹马对典子和城野周围的人展开问询。看似接近真相的同时,双眼所及之处却愈加扑朔迷离。

在接下来的叙述里,影片借用电视台记者雄治的镜头,我们看到了不同人口中的嫌疑人城野。首先是城野美姬的三位同事,第一位同事是公司的“八卦通”,指认了城野为凶手;第二位同事是与城野有交往的课长,课长否认了与城野交往;第三位同事则目击了城野赶往火车站。这些拼凑起来的画面,都将凶手指向了城野。

雄治将这些画面带回电视台播放,主持人和嘉宾纷纷揣测城野的杀人动机和作案是否可行。节目播放后,网络舆论甚嚣尘上,网民纷纷发表看法,有的认为城野就是凶手,有的则表示怀疑,这时“不小心”泄露了城野的名字,一场针对城野的“人肉搜索”开始了。更有自称城野闺蜜的网民自爆大学时代的城野,将雄治引向更深的调查。

这次调查了城野的同级生,在三位同级生叙述的“诅咒足球队长”和“明神大人火灾”的故事里,城野成为了一个性格阴暗,带有诅咒能力的边缘人。而在询问火灾事件另一位主角的母亲夕子时,更是直接指出城野就是在纵火犯。城野的父母并不知城野的行踪,在雄治的镜头前,以为女儿就是凶手,哭着让大家原谅城野。

事情进展到此,城野已然被舆论定罪为凶手,城野不堪流言,准备自杀的时候,真相大白,里沙子才是凶手,城野是里沙子精心安排用来背黑锅的对象。网络舆论这次倒向了城野,纷纷要求电视台道歉。

在电影中,电视媒体存在严重的报道失实,在报道新闻的过程中,混淆了新闻和真相的距离。沃尔特·李普曼曾在1922年出版的《公众意见》中写道:“新闻和真相并不是一回事……新闻的功能只不过是使某个事件更加突出”,或使人们知晓而已;“而真相的功能则是说明隐藏的事实,让它们彼此联系,形成一幅现实的图像,以便人们以它们为参照采取行动。”

从这个故事来看,雄治进行调查的动机就有问题——并非为了探寻真相,而是成为网红,挽救自己在电视台的事业。同时雄治的调查受到了来自凶手的误导,被询问的同事是凶手事先刻意安排的,而自称城野的闺蜜和夕子和城野有着直接利害关系,这些信源的叙述并不可靠。更有甚者,雄治在录制课长的视频时候,是没有经过当事人许可的。

法律对目击者有着严格的规定,“目击者可以为自己直接接触过的事物作证,比如实际存在的外部事实,听到的和看到的,但目击者通常不能证明对方在于自己交谈时想了什么,或感觉到了什么,除非对方明确说过。二手叙述——其他目击者告诉证人看到了什么——通常也不予采信。法律将其归为“道听途说”,有些二手叙述只有在特定条件下才会被采纳。”[1]看到并不等于知道,“在律师和警察看来,即便是直接目击者,也不意味着他或者她的叙述就可靠。暂且不讨论那些有意误导或撒谎的人。但就算是有人亲眼见证了新闻事件,而且想要提供准确而公正的叙述,他们的记忆也有可能出错。他们可能没有注意到某些细节,也有可能想表现得实际知道的更多。一些从未发生过的事件,被提醒后可能会坚持认为错误的记忆真实存在。因此,如今律师都会就目击者的记忆准确问题,记忆形成过程中是否得到过其他人的帮助而追问。”[2]

根据《真相 :信息超载时代如何知道该相信什么》一书的建议,判断目击者信源可信度的一个要素是看新闻事件发生了多久;第二个要素是看叙述能否被其他信源证实。(相互佐证的信源彼此独立,不能重复从同一人那里听来的相同的二手叙述),从这些来看,雄治采用的素材是不牢靠的。信源之间并没有彼此独立,雄治追踪信源的过程受到了凶手精心的安排,并且关于那场受诅咒的火灾,事件更是发生在14年前,指认城野是凶手的夕子的目的是为了将大火的责任从自己女儿的身上撇清。“人的记忆是被捏造的,人只会捡对自己有利的记忆,来说”城野的好友道出了真相,在每个人只说对自己有利的、捏造的记忆的情况下,电视台记者何以就凭此断定凶手是城野呢?

并且电视台安排的特别节目属于所谓的 “断言式新闻”。在电视、印刷或网络媒体上,断言式新闻的一个明显标志就是允许新闻制造者背诵事先准备好的观点却不加质疑。在断言式新闻里,操纵报道的人(信源)拥有更多的影响力和权力。[3]在节目中,主持人的话语导向全是基于城野是凶手的假设上,主持人和嘉宾揣测城野的动机是仇杀还是情杀,杀人后赶到火车站是否可行,而当有嘉宾对此表示“不知道,不清楚”时候,电视台的制作人直接通过耳麦要求嘉宾说出“可能”。电视台采用的诉诸动机的方式直接将案件归于嫌疑人的心理因素,这不仅让案件难以证明,也是“思考”的偷懒。在弥尔顿的《出版自由》中,他勾勒了一个真相的自由市场,但是实际情况更复杂,首先只有对新闻话题进行持之以恒的调查,真相才会水落石出。然而媒体和公众对大多数新闻的注意力非常短;其次,它认为进入市场的不实信息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调查的深入而被剔除出来。然而,“真相还在穿鞋子的时候,谎言已经跑遍全球了”,在本案中,真相还没有显露,城野已打算自杀。

并且,这部电影是非常典型的关于媒介审判和媒体如何在辨识真相的案例。所谓新闻审判,最初被称为“报纸审判”,后来又扩大到包括广播电视等电子媒体的“媒体审判”,近些年来随着基于互联网的公众舆论的兴起又被称为“舆论审判”。根据学者的定义,舆论审判指新闻媒介利用其公开传播的新闻报道或评论,干预、影响司法独立和司法公正。其表现方式主要是媒体超越司法程序对正在审理的案件的案情分析、案件定性、涉案人员定罪量刑等一系列问题作出公开的判断和结论,以其明显的倾向性引导受众,形成一种足以影响司法独立审判的舆论氛围,从而使审判在不同程度上失去其公正性。[4]

在电视媒体的失实报道下,舆论给城野美姬带来了巨大的压力。报道中直指城野有着阴暗的人格和嫉妒的性格,诉诸不可求证的邪恶动机因素。当报道被广泛收看后,更是掀起了“人肉搜索”和“舆论审判”的高潮。尽管大多数网民的出发点是为了弘扬正义、惩奸罚恶,但是绝大部分的网民并没有去找寻证据、查验事实的真相,并且许多网民一开始就有某种偏向,通过交流使得倾向性得到加强,最终可能形成极端的观点和行为,从而导致对谴责对象的不公平,更为甚者,从众心理使大多数网民在网络舆论中盲目跟风,影响人们对事件真实性的认识及对当事人造成重大伤害。[5]

[1]比尔•科瓦奇, 汤姆•罗森斯蒂尔. 真相 :信息超载时代如何知道该相信什么[m].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14.

[2] 同1

[3]比尔•科瓦奇, 汤姆•罗森斯蒂尔. 新闻的十大基本原则[m].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11.

[4]慕明春. “媒介审判”的机理与对策[j]. 现代传播,2005,01:64-66.

[5]孔德钦,陈鹏. “网络媒介审判”的负面效果成因[j]. 新闻世界,2010,02:87-88.

在针对调查性事件的时候,媒体应该如何报道呢?媒体在报道中,要坦然面对受众,明白清楚地告知公众自己知道什么,如何知道,不知道什么,还需要进行哪些方面的调查。在最初的报道中,确实存在无法超越表面准确的阶段。但是在随后的跟踪报道中,媒体需要对前面的报道中的错误和疏漏的事实进行补充,接着调查,撰写第三篇第四篇报道等。每一个新的层次都会加入不同的背景材料和核实。

对此,陈力丹教授也提出建议:媒介对于司法的监督需要做好以下几点:首先,报道中绝不能有意炒作,要表现出尊重事实的严肃态度。第二,遵循新闻职业道德,只宜评论已有的审判结果,而不是在未判决前对审判施加影响。第三,媒介的评论文章,限于意见范畴,不能追求耸人听闻的情节,不带有民意审判意味。第四,要与上级司法和纪检部门保持联系,以得到支持,这可以保障监督的分寸适当,以较高的职业化操作面对那些明显非职业化操作的司法行为。[1]

作为网民,我们也有必要在纷繁的信息中分辨什么是真相,不要成为传达虚假信息、网络暴力的一员,比尔•科瓦奇和汤姆•罗森斯蒂尔在《真相》一书中说,作为受众,我们要做到以下六步,以确保信息超载时代知道该相信什么:

第一步:识别自己所接触的是什么内容;

第二步:识别一篇新闻报道是否完整;

第三步:评估信源;

第四步:评估证据;

第五步:探讨最新的新闻模式如何利用证据或干扰证据,判断你所看到的新闻属于何种类型的关键;

第六步:概括性地探讨是否从新闻中获得了需要的信息。

对于重要而复杂的报道,整个公共的和私人的讨论一起加入,成为追寻真相的一部分,将调查演变成一个规范化的、可检验的过程,这样即便真相是无底洞,我们也可以无限逼近真相,媒体审判也能得到避免。

[1]陈力丹.简论舆论监督与司法公正[eb].http://www.mediainchina.com/pages/xsyjy/xsjd/2003-11-13/1219.ht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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