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乍「胙」023

胙階(胙阶),◆大堂前東邊的臺階。古代天子、諸侯、大夫、士賓主相見,以東階為主人迎賓登堂之地。胙,通“阼-阼”。○《荀子‧哀公》:“君入廟門而右,登自胙階。”○[楊倞]注:“胙與阼同。”

踐胙(践胙),◆見“踐阼”。

踐阼(践阼),◆1.走上阼階主位。古代廟寢堂前兩階,主階在東,稱阼階。阼階上為主位。○《禮記‧曲禮下》:“踐阼,臨祭祀。”○[孔穎達]疏:“踐,履也;阼,主人階也。天子祭祀升阼階……履主階行事,故云踐阼也。”◆2.亦作“踐胙”、“踐祚”。即位;登基。

世胙,◆謂世代享有封爵。○《左傳‧襄公十四年》:“世胙大師,以表[東海]。”○[杜預]注:“胙,報也;表,顯也。謂顯封[東海],以報大師之功。”○《北史‧魏咸陽王禧傳》:“[冀州]人[蘇僧瓘]等三千人稱[禧]清明,有惠政,請世胙[冀州]。”○[章炳麟]《代議然否論》:“昔者吾黨以為革命既成,必不容大君世胙,惟建置大總統為無害。”

祿胙(禄胙),◆犹福禄。 ●《三国志·吴志·吴主传》:“吾观孙氏兄弟虽各才秀明达,然皆禄祚不终。”● 前蜀杜光庭《洋州宗夔会公本命醮词》:“荡涤罪瑕,解除冤债,消平灾厄,延续年龄。增禄祚于南昌,落凶衰于北府。” ●章炳麟《訄书·订孔》:“凡说人事,固不当以禄胙应塞。”

胙土,◆指帝王將土地賜封功臣宗室,以酬其勛勞。○《左傳‧隱公八年》:“天子建德,因生以賜姓,胙之土而命之氏。”○[孔穎達]疏:“胙,訓報也。有德之人,必有美報。報之以土,謂封之以國。”○[南朝][宋][謝靈運]《謝封康樂侯表》:“亡祖奉國威靈,董符戎重,盡心所事,剋黜禍亂,功參盤鼎,胙土南服。”○[明][張四維]《雙烈記‧策封》:“更封妻蔭子,加爵封王,分茅胙土。”

分茅胙土,◆分茅列土。○[明][劉若愚]《酌中志‧憂危竑議後紀》:“數公皆人傑,無不望分茅胙土如[姚廣孝],豈止富貴終其身而已乎!”○《水浒后传》第二三回:“若在富貴場中,不是鼎鑊,便是斧鑕。要甚分茅胙土?要甚蔭子封妻?”

胙肉,◆祭祀時供神的肉。○[宋][陸游]《入蜀記》卷五:“招頭蓋三老之長,顧直差厚,每祭神,得胙肉倍眾人。”○[清][昭槤]《嘯亭續錄‧貴臣之訓》:“定例:[坤甯宮]祭神胙肉,皆賜侍衛分食,以代朝餐,蓋古散福之義。”○《儒林外史》第二回:“先年俺有一個母舅,一口長齋,後來進了學,老師送了丁祭的胙肉來……只得就開了齋。”○[毛澤東]《尋烏調查》第四章三:“肉有四個項目:一是‘胙肉’,從前是秀才、舉人有功名的人分的,後頭加上‘畢業生’。”

祭胙,◆祭肉。○《左傳‧僖公二十四年》“膰焉”[晉][杜預]注:“膰,祭肉。尊之,故賜以祭胙。”

醃胙(腌胙),◆鹽腌的胙肉。○[清][孔尚任]《桃花扇‧哄丁》:“[丑]一年到頭不吃素,[副淨]醃胙。[丑]啐,你接得不好,倒露出腳色來。”○[王季思]等注:“胙,祭祀時所供的肉。”

進胙(进胙),◆進獻祭祀用的牲肉。○《左傳‧昭公二十七年》:“[楚][郤宛]之難,國言未已,進胙者莫不謗令尹。”○[杜預]注:“進胙,國中祭祀也。”○《新唐書‧百官志一》:“諸司供奉口味,躬鐍其輿乃遣,進胙亦如之。”

受胙,◆接受胙肉。○《左傳‧僖公九年》“下拜登受”[晉][杜預]注:“拜堂下,受胙於堂上。”○《舊唐書‧樂志一》:“皇帝祭享酌酒、讀祝文及飲福、受胙,奏《壽和》。”○[清][昭槤]《嘯亭續錄‧大雩》:“旱甚乃大雩,皇帝躬禱昊天上帝於圜邱,不設鹵簿……不飲福受胙。”

胙俎,◆1.謂主人飲食之俎。胙,東階,主人之位。俎,古代祭祀宴饗時陳置牲口之具。胙,通“阼-阼”。○《周禮‧天官‧膳夫》:“凡王祭祀,賓客食,則徹王之胙俎。”◆2.古代祭祀時陳置祭肉之俎。○《金史‧禮志一》:“太祝持胙俎進。”

胙席,◆祭祀的酒席。○《舊唐書‧儒學傳下‧祝欽明》:“又《司筵》云:‘設祀先王之胙席’,則祭宗廟亦稱祀也。”按,今本《周禮‧春官‧司几筵》作“祀先王昨席亦如之”。○《朱子語類》卷六三:“胙與酢、昨字,古人皆通用。”○《朱子語類》卷六三:“《周禮》中‘胙席’又作昨昔之‘昨’。”

餘胙(余胙),◆祭祀所餘之肉。○[宋][陸游]《仲秋書事》詩之一:“秋風社散日平西,餘胙殘壺手自提。”

胙餘(胙余),◆古稱祭祀完畢後所餘的酒肉。○《漢書‧郊祀志上》:“已祠,胙餘皆燎之。”○[顏師古]注:“胙,謂祭餘酒肉也。”○[宋][陸游]《入蜀記》卷六:“祠舊有鳥數百,送迎客舟,自[唐][夔州]刺史[李貽]詩已云‘群鳥幸胙餘’矣。”

復胙(复胙),◆謂正祭後的第二天再祭。○《爾雅‧釋天》:“繹,又祭也。○[周]曰繹,[商]曰肜,[夏]曰復胙。”○[邢昺]疏:“說者云:胙,祭肉也。以祭之明日,復陳其祭肉以賓尸也。”

賜胙(赐胙),◆謂天子於祭祀宗廟、社郊後,把祭肉分給群臣。語本《左傳‧僖公九年》:“王使[宰孔]賜[齊侯]胙曰:‘天子有事於[文][武],使[孔]賜伯舅胙。’”[漢][班固]《兩都賦》:“然後收禽會眾,論功賜胙。”○《新唐書‧禮樂志二》:“上下諸祝各進,跪徹豆,還尊所。奉禮郎曰:‘賜胙。’”[宋][梅堯臣]《次韻景彝祀高禖書事》:“君門賜胙予何有?不似矜誇鳳沼傍。”

分胙,◆祭祀完畢分享祭神之肉。○[宋][陸游]《家居》詩:“饋漿煩郡府,分胙媿鄉鄰。”

散胙,◆舊時祭祀以後,分發祭肉,叫做“散胙”。○[魯迅]《熱風‧即小見大》:“凡有犧牲在祭壇前瀝血之後,所留給大家的,實在只有‘散胙’這一件事了。”○[魯迅]《兩地書‧致許廣平二二》:“犧牲為群眾祈福,祀了神道之後,群眾就分了他的肉,散胙。”

致胙,◆1.古時天子祭祀後,將祭肉賞賜諸侯,以示禮遇。○《國語‧齊語》:“[葵丘]之會,天子使[宰孔]致胙於[桓公],曰:‘余一人之命,有事於[文][武],使[孔]致胙。’”[韋昭]注:“胙,祭肉也。”○《史記‧商君列傳》:“居五年,[秦]人富強,天子致胙於[孝公]。”○《三國志‧魏志‧文帝紀》:“奉[漢帝]為[山陽公]……上書不稱臣,京都有事於太廟,致胙。”◆2.臣子祭祀後,將祭肉奉獻給國君,表示為君王和國家添福。○《國語‧魯語上》“嘗、禘、蒸、享之所致君胙者有數矣”[韋昭]注引[賈][唐]二君曰:“臣祭,致肉於君,謂之致胙。”○《周禮‧天官‧膳夫》“凡祭祀之致福者”[鄭玄]注“致福,謂諸臣祭祀進其餘肉,歸胙于王”[唐][賈公彥]疏:“今彼雖據諸侯禮,王之臣致胙亦然。故云‘歸胙於王’也。”參見“致福”。致福,古代臣子祭祀后,将祭肉奉献给国君,表示为君王和国家添福。

豐胙(丰胙),◆犹厚福。 ● 《三国志·吴志·骆统传》:“曜德义为荣显,永世胤为丰祚。”○ 晋张华《朽社赋》:“飨春秋之所报,应丰胙于无射。” ○《宋史·乐志八》:“敛时五福,永膺丰胙。”

福胙,◆祭祀所用的肉類。○[漢][王充]《論衡‧語增》:“使[文王]、[孔子]因祭用酒乎,則受福胙不能厭飽。”○[宋][蘇轍]《免南郊加恩表》:“福胙既均於在列,名器豈宜以假人?”○《宋史‧禮志四》:“宣制畢,宰臣百僚賀於樓下,賜百官福胙,及內外致仕文武升朝官以上粟帛羊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