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看点

《大卫·戈尔的一生》:人权真的需要殉道来实现?

作者:扎哥说
《大卫·戈尔的一生》:人权真的需要殉道来实现?

《大卫·戈尔的一生》探讨的主题是人类千百年来一直苦苦追问的:死刑到底该不该废除?这个问题让一代又一代的学者,法律人士,政府工作人员在各自的时空范围内互相争论,及至到了新千年之后,据调查,在2003年大约已经有110个国家废除了死刑。但这里面情况又各自相异,有完全废除死刑的国家,也有只对国内普通犯罪案件废除死刑,但对于重大犯罪比如对叛国罪,军事罪,依然保留死刑惩治。

历史上为了某种理想殉道的,远的不说,清末戊戌六君子百日维新失败,慈禧要杀头,康有为梁启超等变法人士都逃亡异地,但谭嗣同坚持留了下来,并以给后人留下“我自横刀向天笑,去留肝胆两昆仑”的豪迈诗句彪炳史册,让世人铭记。只可惜,两年之后,武昌起义,革命四起,狼烟遍地,求民主,促共和之声势浩大早已经淹没了以康梁为代表的“改良”之声。历来殉道者,只要殉的是正义之道,人性之道,和平发展之道,那定然是有其伟大人格和勇武品质来支撑的。他们的牺牲,除了为后人言说之“以死卫道”又增添了一沉痛案例,以激励后辈勿忘理想,鞭策自我。

可问题是殉道者以一命真的换来了制度的革新,人性的复苏么?未必然。影片结局谜底未揭晓之前,记者提出的假设,并没有把大卫戈尔算进殉道者的范围内,它顶多算是一头替罪羔羊,记者的推理在于那名犹太人是个狂热分子,本来殉道的女学者可能临死之前要求她在案发一年左右就把录像带给他,可是由于他要看到更刺激和极端的结局,要以大卫之死来换取死刑制度的弊端带给人的反思。我想如果结局真的是这样,其一,对于大卫这个主角来说就太过残酷了,因他死后不知道他的死将会带给世人以怎样的震撼,司法部门以怎样的道德反思。这样岂不是对不起自己的“本分工作”?其二,那个犹太人果真这样做了,那么在他身上所呈现出的人格就是分裂的,他所做之事和他推崇的理念刚好背道而驰,当然,你可以辩解为这只是功利主义思维,追求全体幸福的最大化,大卫虽然牺牲了,可是兴许他会换来州政府对死刑制度的废止,让以后的死刑犯免受死刑之苦。

好在结局不是我们想象般的残酷,当记者最后看那卷录影带的最后部分时,我们发现原来是大卫和女学者一起策划了这起“谋杀案”,他们生前为其共同理想所作的最后一件事。这时候,相信很多观者的眼泪已经夺眶而出,泣不成声,忙着为大卫的人格唱赞歌去了。可是这时候我想我们更应该反过来想一想,大卫被国家机器杀死与他所推崇的理念难道就不是一个悖论么?

从对自杀的严格定义上来讲,大卫显然不能算作自杀,他的手脚全被绑缚,动弹不得,是行刑人员杀了他。可是执行死刑人员会送他的命的原因却是他故意给司法部门和媒体一个错误的引导而致。所以广义上讲,这完全可以算作大卫的自杀。大卫终其一生都在号召大众游行示威,抗议司法部门的死刑制度,可以说在他眼中,即使犯罪分子的生命权也不能被剥夺。可是他剥夺自己的生命权,就一定是对的么?德国哲学家康德在论述自杀时说:“如果为了逃避一种痛苦的情形,我就结束了自己的生命那么我们就是将自己当做一种解脱痛苦的手段,然而人并不是一样东西,不是被仅仅当做手段而加以利用的东西”。大卫的“自杀”当然可以说有着崇高的动机,可我们也不能否认现实,他正是在常年的诉求得不到司法部门正视解决时,才做出了这一壮烈行为的。

当然一部电影为了营造戏剧效果,换取观者的同情和眼泪,赢得“立意之深刻”的美名,这样做无可厚非。不过从电影的情境中回神过来的观者,或许也应理性思考一番,这样的殉道与人权就不冲突么,的确他令我们感动,他令我们看到自身的渺小与懦弱,可历史上所有的殉道者,大多从未收到什么立竿见影的效果,有的只是为后人添加了一例崇高牺牲的案例,让我们错觉般得独坐暗黑角落窥视自己的“渺小与怯懦”。

dreamers电影评论

【dreamers电影评论】我们都是原创作者! 我们专注于原创影评的写作! 本号目的在于展示优秀原创影评,为提升中国影迷的整体鉴赏能力而奋斗!

关注方式如下:

1、直接搜微信号:our-dreamers

2、点击顶部蓝色:dreamers电影评论添加关注

3、点击手机右上角“…”按钮,可朋友圈或发送给朋友

4、或点开并长摁下面二维码,自动识别二维码关注

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