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95证券空头:宝塔实业公告号:2021-053
本公司及董事会所有成员保证披露真实、准确及完整,并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宝塔实业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1年10月9日通过电子邮件发送,会议于10月15日通过现场和通信方式举行。会议由6名董事出席,6名实际董事出席。会议由董事会主席陈志磊先生主持。会议是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召开的。会议投票通过了:
经本公司总经理提名,本公司董事会同意委任郭伟红先生为本公司副总经理,自本次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任期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为止。鉴于马腾先生已向公司董事会申请辞去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职务,为确保董事会日常运作有序进行及信息披露,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相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任命 副总经理郭伟红先生担任董事会秘书,任期不超过三个月,然后正式被任命为董事会新任秘书。公司董事会将按照有关规定尽快选举董事会秘书。
详情见公司当天在网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辞职并任命副总经理并代行董事会秘书职务公告》(公告号:2021-054)。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我在此宣布这一点。
宝塔实业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10月15日
证券代码:000595证券空头:宝塔工业公告号:2021-054
宝塔实业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辞职并任命
董事会副总经理兼秘书职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辞职
宝塔实业有限公司(「本公司」)近日收到本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马腾先生的辞呈。马腾先生因工作申请变更而辞去本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职务,辞职后,马腾先生将不再担任本公司任何职务。根据《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马丁先生的辞职报告自董事会任职之日起生效。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Marten先生不持有本公司股份。
Marten先生在担任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期间一直勤奋认真,公司和董事会对Marten先生在任职期间对公司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公司任命副总经理并代行董事会秘书职务的职责
2021年10月15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任命公司副总经理兼代董事会秘书的提案",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公司董事会同意任命郭伟红先生(附简历)为公司副总经理。公司自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之日起生效,任期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时届满。鉴于马腾先生已向公司董事会申请辞去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职务,为确保董事会日常运作有序进行及信息披露,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相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任命 副总经理郭伟红先生担任董事会秘书,任期不超过三个月,然后正式被任命为董事会新任秘书。公司董事会将按照有关规定尽快选举董事会秘书。
郭伟红先生联系方式如下:
1.联系方式:0951-8697187
2.传真号码:0951-8697187
3. 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
4.地址:宁夏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西(银川市西下区西路388号)
宝塔实业有限公司
董事会
附件:郭伟红先生简历
郭伟红,男,汉族,1982年9月出生,中国共产党员,硕士,高级经济师。曾任内蒙古呼伦贝尔市西奥尔市优纳耳办公室组委会秘书、宁夏天网电力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综合宣传、宁夏电力投资银川火电有限公司秘书、总经理工作部副主任、总经理工作部主任、 宁夏国家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主任、法律审计部高级经理、法务审计部副部长。
郭伟红先生不存在任何不得被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任何处罚及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未因涉嫌违法犯罪未被司法机关查处,或未因涉嫌违法违规行为被证监会查处, 尚未得出明确的结论;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系;在公司中没有股份;不是一个没有被处决的人,没有失去信心;且不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交易所高级管理人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