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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毛”梁国雄此前在立法会会议上抢文件被判无罪,香港高等法院发回重审

来源:环球网

【环球网综合报道 记者 赵友平】香港前反对派立法会议员“长毛”梁国雄在立法会会议上抢文件,此前被裁定“藐视立法会”罪名不成立。今天(2日),香港高等法院裁定原审法官判决有误,下令将案件发还裁判法院重新审理。

据香港“东网”、香港大公文汇全媒体报道,2016年11月,梁国雄在仍为立法会议员时,涉嫌在在香港立法会房屋事务委员会会议上,强行抢走时任发展局副局长马绍祥放在桌上的活页夹,并在未经马绍祥同意下交给另一反对派议员朱凯迪阅览活页夹中的机密文件,引起扰乱导致会议中断。

“长毛”梁国雄此前在立法会会议上抢文件被判无罪,香港高等法院发回重审

梁国雄在立法会会议上抢走马绍祥放在会议桌上的活页夹。图源:香港“东网”

事后梁国雄被控“藐视立法会”罪名,但法官在2018年裁定该控罪不适用于议员,梁国雄“藐视立法会”罪名不成立,被判无罪。

“长毛”梁国雄此前在立法会会议上抢文件被判无罪,香港高等法院发回重审

梁国雄当日抢文件后被逐出议事厅。图源:香港“东网”

香港律政司不服判决,向香港高等法院上诉庭提出上诉,上诉庭今日(2日)颁布书面判决,裁定原审法官的判决有法律错误,下令将案件发还裁判法院重新审理。

梁国雄今天只派律师行职员代表领取判词,他本人没有到庭。

律政司此前陈词时曾表示,议员在会议厅内的言行,虽享有民事或刑事法律程序的豁免权,但该豁免权并非绝对,梁当日“抢文件”的行为影响立法会进行及阻碍其他议员行使特权,已构成罪行不应得到豁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