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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不住的诱惑?——七宗罪之(六)第五宗罪:贪婪

作者:白沙读书室

贪婪的关键是“过度”。

对福利和物质财富的渴望,本身并不是问题。

已经有证据表明,贪婪是所有欺诈、腐败和盗窃的根本原因。尽管从人类发明货币以来,互相欺骗、贿赂、诈骗、贪污就一直相伴,已经有足够的警示警告了贪婪对社会的反社会影响,但仍有很多人认为贪婪仅是一种强烈的意愿而已,这种强烈的意愿反而是经济繁荣的一个重要因素。

问题在于:索取过多,是否意味着剥夺他人应有的份额?还是实际上给他人造成了伤害?

那么,有人生来就是贪婪的吗?还是随着时间推移必须学会贪婪?

我们大脑中的奖励回路决定,我们总是倾向于选择更多。很多生物同样如此,对动物的实验也表明它们对多的比少的更感兴趣。人类大脑前部的ofc部分已经成为人类对金钱做出反应的专门部分,同样也更倾向于选择更多而不是更少。这可能是由于我们祖先通过鼓励积累过剩资源来改善生存前景而遗传下来的。毫无疑问,先祖们储存有备用粮食的人肯定比没有储备地活下来的机率大,更可以成功将他们的基因遗传下去。但这样描述贪婪有些简化,试想,如果我们的祖先一直以一种过分贪婪的方式行事,对于人类这种高度依赖合作的生物来说,是不可思议的。因为如果积累盈余总是以牺牲他人为代价,那他人最终会厌倦这种自私行为,进而会采取措施对其进行惩罚,反而会让其更难生存,也就不能把基因遗传下去。所以最好的方式是人与人合作,共同建立和维护过剩资源,在对更多的渴望和被社会孤立间寻求平衡。

人不是生而贪婪的。对于大脑而言,公平和贪婪是由不同的区域控制的。有一个“最后通牒”的游戏,大家可以做个参考:游戏很简单,假定两人分100元钱,甲做决定,乙要么接受,两人都拿到甲设定的比例拿到属于自己份额的钱,要么不接受,两人都拿不到一分钱。如果人本贪婪,那就应该是无论甲设定的比例多么不公平,乙都会接受,毕竟再少也是白得的对吧?但事实恰恰相反,当乙觉得不公平时,往往宁可牺牲自己的利益,也不会让对方得利。

公平与贪婪的另一个层面是,越富有似乎也越影响人们的贪婪倾向。一般来说,人越贫穷,拥有的资源越少,才应该更贪婪,但事实也恰恰相反。越富有越觉得自己应该受保护,感觉自己与社会或法律后果隔离,而越贫穷越要考虑社会和法律后果,更容易遵守规则。这一现象,从路口富有与贫穷群体驾驶车辆交通违规现象的发生比例也能体现出来。

神经学研究清楚表明,财富不公平分配激活了人们感到不适和厌恶时涉及的大脑相关区域,会促使人们希望看到反社会行为受到处罚,如果贪婪的欺骗一次次得利而不受惩罚,问题就会出现。而建立公平的社会秩序,让这些人受到应有的惩罚,贪婪者的欺骗才会三思而后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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